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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在中国:疗愈还是伤害?(二)

 冬韵 如歌 2011-08-27
瑜伽在中国:疗愈还是伤害?(二)
       
  
         三、
瑜伽伤害的管理和预防

我们说每一个瑜伽伤害的背后都有一个很大的“自我(Ego)”存在。同时,瑜伽伤害的产生是对瑜伽“非暴力”原则的直接违犯。这个自我的表现,首先是对结果的极大执取,行为过于激进,对自己对别人不负责任,不遵守练习的原则等等。我们这个民族本身并不具备一个特别注重体育锻炼的文化,体质普遍偏弱,不是处处怀疑就是盲目信奉,加上特殊的“深怕落后”的阶段,种种因素导致瑜伽伤害非常容易产生。瑜伽伤害必须得到重视和有效的管理,否则,瑜伽也会像其它好东西那样,一到中国就变质。

 

1. 如何判断是瑜伽伤害

在瑜伽练习中,瑜伽伤害的主要产生原因来自于不正确的练习方式。这里,不仅仅是指特定体式的练习,也包括了热身、体式顺序安排、每一个体式的顺位,以及呼吸的配合、结束的休息和整理。一节正确合理的瑜伽课,总体来说,要求还是很高的。除了要对学员自身的身体特点及原有病史需要深入了解外,还有教练的细致观察。

那么,如果在瑜伽练习过程中发现了令人痛苦的情况,如何判断是瑜伽伤害呢?首先是必要的基本情况,尤其是瑜伽练习前的状况,是否已存在薄弱或疾病;其次,瑜伽伤害与体式练习的对应关系明确,且有反复不正确练习经过;三、练习过程中是否存在“暴力”行为,这既可能来自老师的“帮助”,也可能来自练习者自身的过分努力;四、损伤的性质是否急性,包括急性疼痛(常表现为刺痛);五、是否曾经报告之前的练习过程和结束后不适(尤其对一些慢性积累性损伤),没有及时处理;六、教练的培训背景和技术掌握水平。

如果判断一个体式是否做的正确,对于初学者来说,是比较困难的。但是还是有一些原则可循。比如说,脊柱是否正直,呼吸是否顺畅,每一具体部位的运动是否和整体连接,是否先整体后局部,是否有明确的禁忌症,关节是否超伸,肢体的运动是否导致超过相应关节的活动范围等等。

判断瑜伽伤害需要从教练、练习者、练习的内容三方面全盘考虑。但即使是这样,有很多情况依然是模糊的,尤其对一些慢性积累性伤害。一次良好的练习,对于平素不锻炼的人群会有肌肉酸痛等现象的存在,但这种酸痛是暂时性的,一般2-3天后会自然消失。这将取决于我们自身保护意识的提高,以及选择合格的教练,也努力做一个合格的练习者。

 

2. 培养合格的瑜伽教练

瑜伽教练作为直接与瑜伽练习者接触的个体,其技术掌握水平将直接对学员的安全练习负责。所以,教练水平是否合格,至为重要。而教练水平是否合格,很显然与教练培训机构直接相关。国外对瑜伽伤害的管理方式上,第一道也是对瑜伽培训学校的管理。比如美国瑜伽联盟,首先认可的是经过它认证的瑜伽学校,这个瑜伽学校必须具备经过它认证的高级瑜伽教练,同时规定在教练培训过程中高级瑜伽教练所应主持教授的课时。由于瑜伽行业即使在美国也不属于国家政府纳入行政管理的行业,国外的瑜伽管理组织也属于民间形式,主要以行业自身的管理为主。由于瑜伽有不同的流派和体系,行业管理组织在尊重各体系自己的规则之上,制定统一的普适标准(比如200小时注册教师RYT500小时注册教师ERYT等等)。对于瑜伽培训学校的管理中,还有各个培训课程具体课时数的要求,比如瑜伽解剖学不少于20个小时,具体内容则各个学校和老师有空间自己定。第二道管理是教师行为规范的制定与实施。每一个瑜伽管理组织,包括地区的瑜伽教师协会,都有对瑜伽教练行为遵则的详细规定。具体到特定瑜伽领域,比如孕妇瑜伽、儿童瑜伽,又有相应于这一领域的行为规范规定。因为其非政府行政色彩,这些属于在行业内部约束机制的一部分,构不成法律法规,不具惩戒功能,但大家自动遵守。在一个信用社会里,这也是能起到很大的作用的。第三道管理,是由瑜伽机构和瑜伽教练,瑜伽机构和瑜伽练习者以合同协议的方式出现的。这种合同具备法律功能。比如说,初学者在进入一家瑜伽馆练习之前,需要和瑜伽馆签署“豁免”条例,瑜伽馆会对学员的需求,存在问题进行登记。保准学员和瑜伽场所对自己的责任有明确的认识。瑜伽教练在特定课程中,需要的话,也会和学员签署一定的免责条款。第四道管理,是瑜伽组织对认证瑜伽教练继续学习上的规定。即使是已经经过认证的RYT,每年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接受“再教育”课时,包括授课课时,以保准知识和经验的不断学习更新与积累。第五道是社会文化层面的,本着互相尊重,保护教练自身以及学员隐私等等,多数属于自发型的。比如老师在手把手帮助学员的时候,会先征求学员的同意。学员有责任告诉教练自身的详细情况。

同时,合格的瑜伽教练,到成熟的瑜伽教练通常需要3-5年的时间,取决于自身的勤奋与悟性。在国外,相对于我们而言,老师的背景和口碑极其重要,而不是像在中国,名气很重要,品行倒排在后面。

说到目前在中国,瑜伽伤害“大面积”出现的问题,我想,瑜伽教练培训机构难辞其责,以至于合格的瑜伽教练非常缺乏。当然,负责任的管理组织的缺失也许是培训机构普遍素质低下的主要原因。这里,我还认为“瑜伽批评”的存在是非常必要的。

 

3. 作为练习者的常识

瑜伽伤害的发生,除了我们可以问责不负责任的宣传与急功近利外,我们同时也需要培养练习者自身的保护意识。由于市面上瑜伽教练的水平鱼龙混杂,普通学员又很难仔细辨别什么样的教练才是合格的教练,某些特殊情况也,选择余地又很小,自身保护意识的培养会是更好的防范措施。比如,看老师,首先要看人品和服务态度,其次才是技术,瑜伽毕竟有关人性关怀与自我成长,练习者必须首先对自己负责任。也必须知道如何保护自身的合理合法权益。对于一个名声不佳,罔顾学员的权益,汲汲营营于名利的瑜伽机构所培训出来的教练要懂得甑别。

在练习瑜伽时,学员自身对身体的觉知是预防自己发生瑜伽伤害的重要保障。除了遵守瑜伽练习的普遍规律外,及时报告老师身体的状态而求得及时的帮助,对老师不必要的辅助要懂得拒绝。在身体没有准备好之前,不应尝试与自己不适合的体式。瑜伽本身是个身心结合的练习,不必只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和竞争心去和别人比较,去获取炫耀的资本。

练习者对练习必须全面而平衡。一个体式可能具备特定的功效,但每一个体式都有自己的局限性,会在侧重一方面的同时导致另一方面的不平衡,反复只练习那个体式会将负面的效应积累到越来越严重的地步。

 

4. 瑜伽老师的责任

在现阶段的中国,瑜伽教练对瑜伽伤害的贡献可能是最大的。但往往瑜伽教练本身也是受害者,受害于瑜伽培训机构的盈利模式和瑜伽资讯的局限。一个合格瑜伽教练,必须对每一个体式的禁忌症有全面的了解,尽可能对每个学员的身心状态有所掌握,如果自身有疾病或伤害的话,也必须先用瑜伽疗愈自己。在课程中,熟悉各个体式的变化,合理安排体式的内容和顺序编排。密切观察学员在每个阶段的反应,对过激的学员要及时劝住。瑜伽老师体现的首先是对学员的真诚关怀,帮助学员在无伤的前提下获得瑜伽的最佳效果。同时,在必要的时候,应能够做到随访学员在练习后的情况,及时回答和处理学员的问题。

对自己要诚实,不能不懂装懂,不能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而罔顾学员的利益。不断提高自身素养的同时,尊重和保护学员的健康权益。

瑜伽老师应持续不断地认真学习各种知识和技能,加强人文修养,加强自身练习。瑜伽伤害的大量出现,另一方面也正是反应了整个社会人文关怀的缺失。体式做得再好看,也只是一个“演员”,成为一个优秀的瑜伽教练,还应该有社会责任感和文化传播者的使命感。

 

5.  如何自我练习

有一些瑜伽伤害是在自己练习中发生的。有的是因为练习环境不佳,比如倒立摔倒引起损伤。有的是缺乏对体式的整体掌握,在身体没有准备好之前就进行特定体式的练习,而引起不稳定。还有的,是迷信某个或某些体式的功效导致练习的不平衡引起的。我有个朋友内分泌功能失调,她看到倒立体式有调理功效,就每天坚持练头倒立和肩倒立,也不注重体式结束后的整理,结果2个月下来,医院诊断是“颈椎强直”。

自身的练习,体式选择上,最好在有经验的老师指导下进行,直到自己确实完全掌握并了解各种变化以后在开始。这里还有一些有益的建议:A. 瑜伽练习之前,先调柔自己的“心气”。当你处于柔和的心态下,觉知力会更加集中,自大也不会升起。B.应用“半体式”。半体式指的是完整体式的一半状态,这时已可以得到完全体式80%的功效,而且较为安全。C. 使用几次呼吸或分段式呼吸进入完整体式,这时,对体式和在体式中的心意会有更好的掌控。D.在使用力量的时候,记得从“核心”发力,这样可以避免局部的用力。通常核心指的是腰腹部。E.对每一个体式的顺位法有所掌握,如果不明,则根据平衡、对称、保护薄弱部位的原则。F.熟悉和掌握补偿体式的应用,可以避免单独体式带来的局部不平衡。

 

6. 瑜伽疗愈

最后谈谈瑜伽的疗愈功能。瑜伽疗愈的功能,我在我自身和我的学生中已经经历了很多。也曾经主持了两年的《健与美》杂志“瑜伽与治疗”专栏。我的老师克拉夫索说,瑜伽根本上不是治疗身体的疾病,瑜伽的最终目标是实现自由和解脱。瑜伽疗愈的作用,从整体的角度而言,它的目标在于“疗人生之疾”,也帮助我们实现圆满喜乐的人生。瑜伽治疗(yoga therapy)在美国已是政府正规的研究基金所资助的项目,在一些国家也已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在中国,我们听到更多的是“瑜伽理疗”的说法,但这种说法极大地贬低了瑜伽的功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现阶段也还可以借用。一个瑜伽治疗师,不仅要熟悉掌握瑜伽的体式疗法,还要掌握呼吸疗法和冥想疗法,并了解掌握印度医学,其中部分已属于心理治疗范围。显而易见,这不是一个缺乏严肃认真谨慎负责态度的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在美国一些机构,一名瑜伽治疗师,需要在500小时培训,3000小时教学基础上才可以申请瑜伽治疗师的学习课程。一个没有现代生物医学基础的瑜伽教练如果想成为合格的瑜伽治疗师,还必须修满96学时的医学院课程。

面对中国目前逐渐冒现的“瑜伽理疗”及“瑜伽理疗师”培训,真让人哭笑不得。有的“著名”自己身上有无数的伤,现在也开始做“瑜伽理疗”培训了,哈哈。瑜伽教练或许还没疗愈别人,自己已陷入狂妄之中了吧。

 

(本文为杂志约稿,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

 对于出现瑜伽伤害的具体处理方法,以及对高风险体式的具体正确练习方式,我们有机会将另文阐述。

 

瑜伽疗法系列之——瑜伽体式疗法(2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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