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婚姻法新解释催生“妻税”?

 gufan365 2011-08-28

不如选择财产公证的方式

很多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夫妻其实并不确定要离婚,只是因为承诺“万一”离婚的情况下给对方一个保障,那么,更好的办法是一起到公证处去,约定将来发生纠纷或离婚时,获得房产的一半作为赔偿,并对此进行公证,此举一样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只要花几百块钱就够了;将房屋的一半“抵押”给对方也有同样的效果,只要房屋的产权没有转移,就不用缴纳契税。

这些方式之所以不用缴纳高额的契税,是因为产权转移并未在当下发生,将来如果真的因为离婚而发生房屋产权转移,那个时候还需要再交一次契税或赠与税,但至少也算没有白花钱。…[详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