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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原始股"传销案一审宣判

 常英奇 2011-08-29
北京首例"原始股"传销案一审宣判

2008年12月23日 11:38:40 来源:

     汽车修理厂被包装成即将海外上市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资金异常流动   

  2006年3月开始,一些毫无证券交易知识的北京市民陆续加入一家名为美中融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的所谓中介机构,购买“即将在美国上市的西安金园公司股权”,梦想买卖原始股一夜暴富。他们不惜投入自己多年积攒的血汗钱,还动员亲友加入购买,到头来发现这根本就是一场骗局。

  2008年11月10日,以传销手段参与这起买卖金园原始股票的美中融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中融公司)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定为非法经营,处罚金1400万元。该公司董事长王永伟与总经理侯艳梅分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40万元。西安金园公司原始股诈骗案曾被中国证监会列为2007年全国第二号证券类诈骗犯罪案件,该案涉及全国29省市,2700多人受骗。

    海外上市金园公司实为汽车修理厂

  据美中融公司董事长王永伟供述,2005年11月,一个叫刘胜果的人找到自己谈买卖股权很赚钱,并商议专门成立公司来运作此事。于是他们又找了两个人,4人出资50万元成立了美中融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聘侯艳梅为总经理。

  随后,刘胜果到西安技术交易中心花5万元买了一个席位证,并联系到代理转让西安金园汽车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园公司”)海外上市股权事宜。

  “金园公司”何以海外上市?

  “不管股票市场涨涨跌跌,资金市场上的炒手对原始股都情有独钟,利用原始股吸纳资金很容易。”经过朋友的一番指点,在西安市场上经营外国某品牌汽车代理维修业务多年的董欣“豁然开朗”。

  2005年3月,董欣采用伪造、欺骗手段将原来只有200万元的公司注册资本增至4000万元。同年12月,该公司名称变更为西安金园汽车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人介绍董欣找到时任陕西明道启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王可商量海外上市共同圈钱。

  作为专业的投资管理人员,王可与董欣达成利益共享意向后,对所谓的金园股票进行了非常专业的“包装”和虚假宣传。

  从2006年初开始,王可等人在全国范围内陆续联系了50余家中介公司,合作开展金园汽车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同时,王可指使手下在公司网站以及多家媒体上,不断发布金园汽车公司将在海外上市、公司业绩良好等方面的虚假消息,以及发布存在大量不实内容的《致股东白皮书》,向社会公众作欺骗宣传。

  2006年3月,由王可出面,陕西明道启圣投资管理公司和美中融公司等多家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正式开始大规模转让金园汽车公司股权。

  从同年3月开始,美中融公司开始通过传销手段在京津地区销售“金园股份”,每股价格在人民币3.5元到4.3元之间。

  全国各地踊跃购买金园公司股权的“股民”直接将款汇到西安某指定银行账户上。“股民”汇款购买股权后,得到虚假的股权证明。王可等得款后按照一定比例给各中介机构返款,短短4个月便集资诈骗了6200余万元,致使包括北京在内的2700人受骗。

  2006年5月,巨额汇款从全国各地,甚至从海外流向西安某银行账户,这种反常现象引起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警觉。于是,公安部指示陕西警方调查,西安警方迅速成立办案组立案侦查。2006年7月,王可准备从澳门出境时被警方抓获,董欣也于2006年8月在西安落网。2008年8月5日,二人分别被西安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十年有期徒刑。

    疯狂洗脑推销虚假原始股

  王永伟或许是对传销这种经营方式情有独钟,在买卖原始股业务上他采用公开招聘员工,上大课洗脑,将员工分级管理,并以“倒金字塔”提成模式进行利益分配。

  33岁的北京人齐红回忆受骗的情景很后悔。

  2006年6月,看到美中融公司在《北京晚报》刊登的招聘启事,齐红来到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9号金隅大厦4层0409-0411室应聘。

  接待她的公司人员宣称国内公司海外上市可以给股东带来高利润。还以百度为例,说百度员工持有的股权在百度公司海外上市后,每位员工都成了百万富翁。

  后来,齐红与先后前来应聘的100多人参加总经理侯艳梅亲自主讲的培训课。课上说,陕西西安金园汽车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即将海外上市,为了表明公司规模有多大,多有实力,侯艳梅把西安金园说成是在陕西拥有多家分公司,年产房车三四百辆,该公司赞助2008北京奥运会100辆房车,价值1亿元。

  不仅如此,侯艳梅还吹嘘金园公司很快会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到时,原始股翻数十倍,可以大赚一笔。在侯的一再动员下,2006年7月4日,齐红购买了一万股“原始股票”。

  49岁的中铁公司内退女职工陈凤兰也是看到报纸上的广告来应聘,接待她的经理对她说,我们公司提倡“快乐工作,轻松赚钱”。女工不受工作时间的限制,可以兼顾家庭,还定期组织旅游,给上三险。陈凤兰误认为这是一份不错的工作,不能错过此次机会。

  公司经理侯艳梅还现身说法,称自己年收入200万元,大家只要买了股票一定能发财。经过一番培训,她深信侯艳梅的口头禅“跟着能人赚钱”,毫不犹豫地买了一万股,后来还追加了五千股,甚至都没跟家人商量。

  家庭并不富裕的陈凤兰上当后,痛心疾首,后悔不已,她说:“2006年是我的本命年,简直走火入魔,非常投入,想到赚钱这么容易,大脑思维跟着他们转。”一语道破误入传销的心理过程。

  截至2006年9月,像齐红和陈凤兰一样,北京共有282名个人通过美中融公司以每股人民币4元左右的价格购得300余万股,合计人民币1400余万元。

  据判决认定,美中融公司员工的工资和销售业绩挂钩,每销售一股股票,可提取3角钱,上面各级都有提成。每股4元左右的股票,侯艳梅的提成最多可达1.3元。

  因为并不能证明王永伟、侯艳梅与西安的王可、董欣有串通的故意,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6年。

    受害人为何深信不疑

  2006年10月24日,北京的被害人在陕西证监局网上看到陕西发改委、公安厅、工商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金园公司成立仅半年,即谎称是有实力的西部汽车产业基地,向社会宣传海外上市计划,其实只是一个规模不大的汽车修理厂。

  被害人看到此消息方知上当,派出两名代表去西安警方报案,被告知应由北京警方受理。
  为了帮助受害人挽回损失,北京市西城法院的法官曾到西安中院追款,但面对全国2700多名受害者高达6200万的损失,扣押的财产远远不够,能否追回损失并不乐观。

  “原本是一个虚假的题材,却用专业化的操作模式、渠道、网络进行运作,所以使很多人上当受骗,这也是目前用原始股假上市的手段进行集资诈骗中一个值得注意的动向。”办理此案的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公诉人事后对媒体说。

  受骗的人为什么深信不疑?

受害人普遍提到了,一是相信报纸上金园要上市的报道和“各种完备的股权转让手续”,二是美中融公司持有的所谓西安技术交易中心席位证。 

  但群众并不了解这类产权交易中心的性质,误认为政府批准的就是合法的。北京朝阳法院正在审理的另外一起涉及4000多万非法买卖原始股案,犯罪嫌疑人依托的是成都产权托管中心。我国大部分原始股买卖都与这类产权中心有关。原始股买卖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之间被称为灰色地带。

  关于本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部出据的函件明确指出1、代理销售未上市股份公司股票属于证券公司经营的证券业务,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2“北京美中融”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的资格,其代理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任何公司股票不管是在国内或海外上市都必须首先向国家证券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公民在购买一些公司的所谓原始股时识假也很容易,只要向证券部门认真询问一下就能辨别真伪,避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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