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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

 九宫阁 2011-08-30
  建立并推行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是保证工程建设投资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转移分散勘察设计质量风险,与国际工程勘察设计领域通行的惯例接轨,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下面我就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推行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一)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是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投资、融资体制改革,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安全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已由在计划经济中完成政府指令性计划任务的国家事业单位转变为市场需求服务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完全独立的企业法人实体。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风险也由完全由国家承担逐步过渡到完全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承担。而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是一项知识、技术密集型智力劳动,例如一项工程设计少则涉及到几十种,多则涉及到上百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技术复杂程度很高。同时,在勘察设计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因而工程勘察设计中存在着许多风险,勘察设计人员难免因疏忽或过失造成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甚至是勘察设计质量隐患。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大、工期长,一旦发生质量事故,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甚至人员伤亡,因此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面临着很大的职业风险。另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逐步从单一国有投资为主体的局面逐步发展到多元化投资主体并存的局面,不仅有政府投资、企业投资,还有国外投资和民间投资。国外投资和民间投资都具有强烈的投资风险意识,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规避工程设计质量风险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同时,随着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深入推行,国有投资主体对规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风险的意识也在加强。综上所述,一方面,投资主体对规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风险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另一方面,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是勘察设计质量风险的承担者,但在发生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后又无力进行赔偿,因此,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风险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成为势在必行。
        (二)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在国外经济发达国家,勘察设计保险制度是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运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转移、分散、防范工程勘察设计质量风险,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手段。工程勘察设计保险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如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均实行了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而且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配套体系。因而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已成为国际工程勘察设计领域通行的惯例。我国已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入世承诺的5年保护期将于今年年底结束,届时工程设计市场的开放程度将随之空前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外工程设计单位和投资开发商进入我国工程建设市场,国内也有越来越多的工程设计企业纷纷走出国门承担国外工程项目。国内设计企业要想与运作规范的国外设计企业抗衡、竞争,开拓国外市场,巩固国内市场,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能力,就必须按世贸规则和国际惯例进行经营和管理,而在风险管理领域,首先需要运用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来规避质量风险。这不仅是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分散风险的需要,更是与国际惯例接轨,保障投资者投资安全的需要,也是越来越多的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要求。
        (三)建立工程勘察设计保险制度是深化勘察设计行业体制改革的必然需要,是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社会监督体系的有效措施。在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主要依赖于勘察设计单位内部控制,外部监督主要是政府通过行政检查或抽查的方式进行。在国外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通过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利用经济规律和社会化手段与行业质量监管部门共同组成了比较完善的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体系,与我国单一靠政府部门行政手段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体制具有很大不同。保险公司追求风险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的根本动力,使其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质量的关注程度更强,监督方式更加具体化和动态化,更能做出及时的、准确的评价。主要表现在:保险公司在给予勘察设计企业保险前,首先要从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了解相关信息,对投保企业的技术能力和水平、业绩、质量事故记录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综合评价结果对有关勘察设计企业实行投保费率歧视政策;对评价好的企业将提供保险并给予从优的投保费率;对评价差的企业,将拒绝进行保险或给以较高的投保费率。而是否参加勘察设计保险直接涉及到勘察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招标中是否具有投标资格。这就促使勘察设计企业积极主动地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以取得好的质量记录,降低投保费率,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因此,工程勘察设计保险制度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实现了社会化,有效地调动了社会力量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执业注册人员的水平、能力、业绩进行有效的评价和动态的监督管理。社会金融企业参与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扩大了质量监督的领域,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方式方法监督质量,对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是一个积极的补充,能够及时防范勘察设计质量风险,有效地降低了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事故的发生率。这种利用经济手段和社会化方法配合政府监督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方式,更符合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更符合价值规律。
        (四)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在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机制中起着重要的经济杠杆作用,有利于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工程勘察设计队伍总量和人力资源由市场需求自动调节,并服从市场优胜劣汰规律,这样可以始终使活动在市场上的勘察设计企业保持高水平高质量状态,逐步形成了动态的、良性循环的企业发展机制。工程勘察设计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在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运行机制中起到了经济杠杆的调整作用,利用经济规律建立了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淘汰机制。这种机制使具有好的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服务的企业通过设计保险的调整作用,纳入到了企业-质量-保险-市场-更高层次的企业良性发展轨道。其规律是勘察设计质量、服务质量好的企业将会得到保险公司的认可,以较低的费率买到工程勘察设计职业责任保险;保险费率低,企业投入的成本就小,企业在市场中具有的竞争能力就越大;市场份额越大,企业效益越好,企业就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提高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素质、更新勘察设计知识和勘察设计手段的工作中去,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勘察设计水平与收益率,如此循环下去,企业将会不断的发展壮大。相反,同样的规律,将使工程勘察设计和服务质量不好的企业纳入到企业-质量-保险-市场-低一层次的企业恶性循环轨道,如此下去,将被淘汰出市场,强化了市场自动清出作用。这种以经济规律形成的优胜劣汰的市场运行机制,起到了合理利用和调配资源的作用。因此,建立工程勘察设计保险制度是深化勘察设计行业体制改革,完善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制度特别是建立市场自动清出制度的重要配套措施。
        (五)建立工程勘察设计保险制度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勘察设计创新的客观要求。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是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但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具有很高的风险,如果没有勘察设计保险制度,风险则要完全由勘察设计者承担。而现实情况是,勘察设计者不愿也无力承担这种风险,宁可采用常规技术甚至勘察设计保守一些,也不会冒风险。这将不利于工程建设的技术进步,也不利于投资者提高投资效益。建立工程勘察设计保险制度以后,工程勘察设计风险通过保险公司得以在整个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分摊,由勘察设计单位直接承担的风险就变得很小,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就敢于在工程勘察设计中大胆采用新技术,大胆进行勘察设计技术创新,就可以避免勘察设计中出现不必要的保守和无谓的浪费,有利于投资者节省投资并提高投资效益。
        (六)建立和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工作对我省的广大勘察设计单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我国,建设部自1995年起就开始对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并于1999年发文在北京、上海、深圳三个地市试点开展工程设计责任保险,目前已在十多个省市开办,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省份开展这项工作。我省的很多勘察设计单位、特别是在能够省外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单位经常会遇到被要求参加当地工程勘察设计保险或出具经济赔偿担保的情况,出具经济赔偿担保很不容易而参加当地的工程勘察设计单项工程保险在经济上又不划算。我省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后,将更加有利于省内广大勘察设计单位进一步开拓省外市场。
        二、关于我省建立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的有关问题
        (一)推行勘察设计责任保险的工程项目和单位的范围。我省参加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单位的范围不仅针对建筑工程设计单位,而且要涵盖专业工程设计单位和专项工程设计单位及工程勘察单位,还应包括各施工图审查机构。省建设厅文件《关于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辽建[2006]192号)要求,对涉及国有投资、涉外投资以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5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应当要求勘察设计企业购买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勘察设计企业也应该购买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这主要是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行为不得有损社会和他人的利益。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从性质上来讲属于商业保险,勘察设计单位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但是工程勘察设计活动有其特殊性,其职业对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投资者的经济效益等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因而这种自愿是有一定前提的:即勘察设计单位的从业行为首先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不得员害社会及他人的利益,也就是说一旦出现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勘察设计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赔偿责任。如果勘察设计单位对工程直接损失及第三者财产与人员伤亡不具备赔偿能力,勘察设计单位就应该购买工程勘察设计保险,这是市场准入管理考核一个单位是否具备工程勘察设计从业资格与能力的重要条件之一。二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定位就是要管理涉及社会公众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对工程建设及质量等引起的社会公众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进行监督管理,这也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与社会公众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直接相关,一旦发生质量事故,不仅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项目投资效益造成巨大的损害,而且还将在社会上形成很大的不良影响。同时,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是一种知识、技术密集的智力服务型企业,不是资金密集型和资产经营型企业,没有也不需要雄厚的资产积累,兼之勘察设计收费仅占工程投资的2-3%左右,收益与风险极不相称。所以在发生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事故以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根本没有能力进行赔偿,最终使受到损害的社会公众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得不到合理的必要补偿。为从源头上防止出现这种情况,作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必要对涉及国有资产投资的项目、涉外投资项目和与社会公众安全、公共利益相关的项目推行强制性保险。
另外,按照《关于2005年度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资格检查情况的通报》(辽建[2005]号)的要求,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加强质量保证体系的健全和责任赔偿保障机制的建立,提高审图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质量责任意识。按照建设部134号部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也要积极参加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工作。
        (二)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投保公司的选择问题。我们希望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最有利于勘察设计行业的保险公司,目的是使我省的保费总体水平在国内已经开展此险种的省市中最低。同时现阶段我们考虑选择一家保险公司和省勘察设计协会共同开展保险工作,主要有以下好处:1、有利于保险费率的降低。根据保险行业的“大数法则”,一家保险公司承保的被保险人越多,保费越低,这样有利于勘察设计行业的整体利益。2、有利于省建设厅对保险工作的监控。一方面,通过单一对应关系,减少工作环节,便于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省勘察设计协会以及各市勘察设计协会协助政府工作的作用。既代表广大勘察设计企业的切身利益,又能够辅助政府促进工程勘察设计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基于以上的考虑,我们向省内所有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同省级公司一样直接隶属于国家总公司)保险公司进行招标,通过公开招标,公正评标,现阶段选择了相对最有利于勘察设计行业的大连人保公司(同省级保险公司相同,直接隶属人保总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工作,我们可以明确告诉大家我省费率的总体水平在已经开展保险的省市中是最低的,配套优惠政策是最多的。
将来我们会继续通过招标的方式定期选择最有利于勘察设计行业的保险公司,目的就是使我省的保费总体水平在国内已经开展此险种的省市中保持最低水平,维护勘察设计行业的利益;我们也会督促保险公司开发制定出更加适合我省勘察设计特点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条款。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积极提倡保险公司之间在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这个险种上进行正当合理的有序竞争。将来哪个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越低、保险期限越长、保险范围越宽、保险服务越好,我们就通过行业协会组织全省的勘察设计单位向哪个保险公司投保,这也是市场经济规律发挥作用的体现。
        (三)关于综合年保的年累计赔偿限额的选择问题。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对年保项目累计赔偿限额的选择,是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的一项关键性内容。选择的年累计赔偿限额过高,容易造成资源浪费;选择的年累计赔偿限额过低,则不足以分散转移勘察设计质量风险。投保单位对年累计赔偿限额的选择一般取决于投保方每年完成勘察设计任务工作量的多少,勘察设计工作中承担风险的大小,同时也受投保人自身经营状况、经济实力以及人员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我省根据本省的具体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工程设计行业的经济实力、设计单位平均年完成设计的任务量,并参考省外和国外推行设计保险制度成熟国家的设计质量出险概率,认为在工程设计单位中,甲级单位对年度设计宛成的项目进行投保,其年累计赔偿限额最低不宜低于810万元人民币,乙级单位不宜低于410万元人民币,丙级单位不宜低于110万元人民币。在工程勘察单位中,甲级单位对年度设计宛成的项目进行投保,其年累计赔偿限额最低不宜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乙级单位不宜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在此基础上勘察设计单位可以根据年完成的项目多少、规模大小、风险大小,适当提高年累计赔偿限额。考虑到水利、交通、电力等行业工程规模较大,单位投资巨大,建议这些行业的大型骨干院按不小于其年营业收入1/3的额度选择年累计赔偿限额。
        三、认真贯彻,全面建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
同志们,今天我们请大家来参加这个会议,就是为了向大家并通过大家向全省各市宣传推行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逐步树立投资风险意识与防范风险的意识,为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真正理解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工作的意义和作用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这项工作的意义前面讲了很多,关键要真正理解,并且要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勘察设计单位的同志一定要按照建设厅辽建[2006]192号文件和这次会议的要求,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迅速组织勘察设计保险工作,以提高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促进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
        (二)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将推行工程勘察设计保险制度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另外将详细介绍)积极组织本市的勘察设计企业和审图机构参加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工作。要及时下发宣讲材料,召集本市各勘察设计企业和审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按时参加宣讲会议,引导各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工作。省勘察设计协会和各市的勘察设计协会要积极承担具体的事务性工作,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为勘察设计单位做好组织和服务工作。
        (三)各勘察设计单位(含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按照认真按照省厅的文件要求主动参加投保工作。广大勘察设计单位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是投保工作的主体,要对下发的工程勘察设计保险材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门学习和研究,要仔细研究保险条款、特别是保险的实施细则,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量、行业工程勘察设计特点、风险大小确定投保额度,办理投保手续,掌握出险后如何进行索赔等保险业务工作,防范勘察设计质量风险。要抓住我省保险费率优惠较多的有利时机,积极参加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尽早投保。今天参加会议的各甲级勘察设计单位是全省勘察设计行业的骨干单位,希望你们发挥带头作用,选择好合适的投保限额及时投保,为本市勘察设计行业工作起到示范表率作用。同时也能够为本企业及时分散转移勘察设计质量风险,提高自身抵抗风险、防范风险的能力。
        (四)保险公司的同志要深入各市对勘察设计责任保险的政策以及有关具体问题进行宣讲、解释,使勘察设计单位全面深入准确理解工程勘察设计保险的有关内容和规定。希望保险公司在为有关勘察设计单位办理投保手续后,一方面积极研究更为优惠费率规章和条款,尤其是保险条款;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自身防范风险的丰富经验和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专家委员会的专业技术优势,配合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积极做好勘察设计风险防范工作。
九月一日后省厅将按照辽建[2006]192号文件的要求,对各市开展投保的情况进行检查。结合将于九月份进行的全省工程设计单位质量检查工作和年底进行的各审图机构资格复审工作,重点对没有及时投保单位的设计文件或审图意见书进行检查,以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工作在全省的开展和落实,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保障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
同志们,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工作是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促进新技术的应用和深化勘察设计行业体制改革的需要,能够为我省勘察设计行业与国际市场的顺利接轨提供充分的保障。希望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协会的同志要高度重视,加快工作进度,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制度9月1日前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并推行开来,为建立健全我省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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