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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对现代家庭教育的启示

 昵称2766396 2011-08-31
《道德经》对现代家庭教育的启示——一种心理学的解读

     前 言
  人的心理是文化的产物,是在某一文化语境中生成并演化的,其表现和行为方式具有独特性,需要独特的方法和话语加以解释和表达。人类行为只有在它所发生的社会文化中观察才有意义。 既然,心理学的文化特征是与生俱来的,那么返回到深刻影响着我们心理发展的、根治于我们内心的传统文化中去寻求的话,必定能够得到一些启示。
  瑞士心里分析家卡尔?荣格,是20世纪心理学乃至整个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有着突出贡献的人物。在其自传《回忆?梦?思考》中,他曾以其童年对石头的冥想为其心理发展的重要开端,荣格后来知道,那是他与道的缘分,一种心灵的感应和沟通。在其自传的最后一页,已经80余岁高龄的荣格,心有感触地说:“老子说:‘众人皆明,唯吾独懵’,‘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其未兆;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累累兮,若无所归。’这正是此时的我所感受的。老子是具有超然领悟力的典范,他能够体验到价值与整体,体验到一致性。于是,老子在其老年的时候,愿意回归其自身本来的存在,回归与那永恒而未知的意义之中。”这就是荣格自传的结束语,他充分感受到了中国文化的精蕴。可以想见荣格完全被这种博大精深的文化所深深的震撼了。《道德经》言简意赅,却蕴涵了深邃的哲理和睿智的光芒,堪称人类智慧的一朵奇葩。它涉及各学科多领域,囊括了从宇宙到人生,从物质到精神的各个层面。 目前的家庭教育处于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西方文化气息越来越浓厚,而精神世界与传统文化却日遭冷落的现代社会氛围中,已经暴露出了诸多的缺憾,此时借鉴《道德经》所蕴涵的丰富的心理学思想,对于增加家庭教育中占主导地位的父母们的文化修养、化解心灵的疑惑,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家庭是儿童社会化最重要的基地。不良的家庭环境和错误的教育理念与方式,往往会使儿童学业失败、品德错误和行为异常甚至心灵扭曲。研究表明,儿童青少年学习不良、反社会行为、违法犯罪行为和家庭资源、家庭教育气氛、父母教养方式和心理环境等密切相关。综观目前家庭教育中,许多父母们存有的不合理、不正确的观念与行为,其中较为突出的有如下几点:1、教育理念缺乏;2、情感教育缺失;3、教育措施盲从。
  如果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去品味《道德经》,会发现许多具有真知灼见的教育理念与教育技巧等深含其中。这些教育理念与技巧正可以化解这些父母们不合理、不正确的观念与行为。

  一、“内圣”思想对教育理念的启示

  综观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现代家庭,父母们往往在教育理念方面存在误解,通常表现为:认为对孩子的教育与自身的成长无关。这些父母很少进行反思,他们通常都认为教育的权利与资格是在孩子出生时同时获得的。在家庭教育中,父母教育子女的工作,也就是使孩子从一个自然人成长为一个社会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许多的因素都具有很强的影响力。贝尔斯基(1984)提出了一个父母功能模型,把父母的功能质量分为主要的三大类。按照其重要性顺序依次为:1、父母个人的心理资源(包括父母的心理健康,相互关系的内部表征质量及其成长史);2、背景支持源(包括从配偶、亲戚及朋友那里获得支持的社会网络,以及工作条件和经济状况);3、孩子的性格特点。 这个模型提出父母个人的心理资源是对家庭教育影响最大的因素。根据这个模型的理论,不难得出那些心理资源满足一定条件的父母,例如心理健康程度相对较高、成长经历较为顺利、对自己的成长过程有一定的反思自省的父母更可能成为好父母。这些提法在一定程度上正符合老子的“内圣”思想,而这个思想与印度圣雄甘地表达的“如欲改变世界,先行改变自己”的思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同时也与希腊神庙上镌刻的“认识你自己”这句名言也有着相同的底蕴。

  1、 成为合格的教育者
  老子说,“上善若水。”“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又说,“保此道者,不欲盈。夫为不盈,故能蔽而新成。”“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可以看出,老子认为上善体道者,应该具有广阔的包容心和自省反思的能力,唯有如此,才能保持心灵的虚静与博大,才能适应事物的发展,顺应天地自然之道。换言之,一个非常合格的教育者应该是一个“内圣”者,他首先对自身成长中所受的教育有相对全面相对深刻的认识与反思,然后要能够经常的沉静自己的心灵,使之变得宽容而清明。唯有如此,当他面对不断成长变化着的孩子时,才能因势利导、因材施教。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的父母却以为教育子女的权利和资格都是上天赋予的。他们很少反思自己是否是一个合格的教育者,自己的教育理念从何而来、是否科学、是否符合孩子的成长发展,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教育的要求、是否科学。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当他们为人父母时,仍处于心理成熟度偏低的状态,也就是说,理论上他们还不具备成为教育者的资格。虽然,国家投入很多资金,开办了各种形式免费的父母课堂,然而仍然未能引起人们对家庭教育者教育资格的重视与反思。这些现象在西方一些国家已经引起了重视,某些国家规定父母必须通过一些专门的考试才能获得对自己孩子的教育权,否则他们将只具有养育权。这样的举措是科学、合理、极富远见,应该得到推广的。

  2、 了解孩子成长的规律与特点
  作为一个“内圣”者,在注重自身心理修养的同时,还要学习了解事物的规律与特点。同理,父母注重自身的心理修养的同时,还要学习、了解孩子成长过程的规律与特点,既不要阻碍孩子自身发展的进程,也不能拔苗助长。
  现实中,有些父母自身的心理素养已经达到了作为一个教育者的基本要求,但是在实际的家庭教育中仍然会遇到诸多困惑。比如,一些父母不相信1岁半的幼儿能够学会自己进食;一些父母无法理解一个2岁幼儿每晚上床前的诸多仪式;一些父母要3岁幼儿每天做长达1小时的小提琴练习。这些表现都反映出父母对孩子成长的规律与特点知之甚少。事实上,很多孩子通过积极的经常的锻炼,在1岁半左右就能够出色的自己进食,他们不但会注意整洁而且也会注意效率;而2岁左右的孩子正在发展他们的秩序感,他们会严格地按照自己的步骤去完成他们的“工作”,如果父母能够理解并给予很好的配合,他们就可以在日后发展出良好的自律与秩序;而每天连续的长达1小时的小提琴练习对于大多数4、5岁的孩子来说,根本是在消磨他对音乐的兴趣并且不符合这个年龄段孩子的注意力的特点,如果能够合理的安排,比如每天4-5次、每次10-15分钟的练习,效果反而会有所提高。
  只有符合孩子的成长进程的教育才是好的教育。而每一个孩子作为一个“人”在具有符合普遍的成长发育的规律与特色的同时,又有着他作为一个个体所独一无二的特性。这就要求每一个父母,要了解普遍的规律又要注意观察认识自己的孩子的独特性。唯有如此,父母才能有针对性地对自己的孩子给予真正适合孩子的教育。

  3、 学习、改进教育技巧
  家长的教育资格不仅包括合格的自身修养和正确的教育意识、对孩子成长规律与特点的了解与认识,还应该包括一些自然形成和学习得来的教育技巧。
  老子认为“内圣”者经常反思自省、在各种情况下都能够顺应事物的发展。可见,一个合格的教育者,要把他的教育理念贯彻到实践中去,是需要一定的技巧的,否则就只能是一个纸上谈兵的“理论家”。在现实生活中,就有一些这样的父母,他们具有了合格的自身修养和正确的教育意识,对孩子的成长规律与特点也有所了解,却依然无法与孩子拉近距离,从而无法对孩子进行有效的教育。比如,一个1岁多一些的男孩的母亲,带他去儿童乐园时,每次都因为要阻止孩子把沙子放进嘴里,而总是不欢而散;一个2岁女孩的母亲因为孩子不乐意学认汉字而生气;一个3岁男孩的父亲为了要让孩子不对小朋友拳脚相向而把他关在小黑屋里。这些父母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他们也很可能对孩子的成长规律和特点是有所了解的。只是当遭遇特定事件的时候,他们因为缺少技巧而不能很好的处理这些特定事件。一般而言,对于1岁多的孩子,让他尝试一次沙子的味道与口感,他就不会再去尝第二次了;对于2岁的孩子而言,中规中矩地学认汉字必定使她厌烦,妈妈可以想出许多引发她兴趣的方式来让她在游戏中、故事中学认汉字,并且不应设定学习任务、而应以对汉字产生兴趣作为培养目标;而一个3岁的孩子,仍然处于婴儿的自我中心的状态中,把他关在小黑屋里不仅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可能令孩子对父母失去信任,父母应该通过讲故事的形式引导他体会被别人拳脚相向的感受,并交给他与人相处的实际技能。教育技巧是一个需要在生活中慢慢积累、综合的能力。但是现代父母中的很多人自身就是独生子女,并且是核心家庭中长大。在他们的成长的过程中,见不到成年人照顾养育其他孩子的情形,也就没有积累、综合教育技巧的环境与技会。当他们自己成为父母时,只有一个孩子可以让他们去发展自己的教育技巧,这就势必使得他们在这方面必须依赖更多的有意学习才能增进教育技能的发展。

  二、“道法自然”对情感教育的启示

  现代社会中,许多为人父母者儿时的生活非常艰苦,他们是在物质较为甚至非常匮乏的生活环境中长大的。这些人都渴望物质丰富的生活并且希望自己的孩子不用再经历自己曾经经历的艰苦。于是,这些父母往往偏向于注重孩子的物质生活而忽略了孩子的情感需求或者以错误的方式来应对孩子的情感需求或者以为了孩子成人后能够有一个较好的物质生活为目标、只关心孩子的智育发展、经常使用物质奖励来诱导孩子学习。这些不注重情感教育的父母,他们的行为和心理往往有如下的共同之处:1、情感表达的非自然性;2、情感应对的非自然性;3、情感处理的非自然性。
  老子在《道德经》中,用简净的文字讨论了人的性情问题。它对现代儿童的情感教育几点启发正可化解支撑这些父母错误做法的心理因素。

  1、 “道法自然”唤回本真的性情
  在现实的人生中,人总会产生情感的需求。然而,在科技愈发发展、物资日益丰富的今天,许多的父母却忘记了自己儿时对父母拥抱的渴求,常常用一些高档玩具、衣服等物质的东西作为对孩子情感需求的回应,使得一些孩子习惯了以物质来填补情感的缺失。老子在《道德经》中礼赞婴孩,他肯定未经污染的自然而然的本性与自然而然的情感。这种自然而然的本性和情感是可以促进人的成长与发展的。但是当父母总是以物质的东西来满足孩子的情感需求时,实际上是在扭曲孩子的心灵与情感。当孩子在本真的状态产生出一些自然的合理的情感需求时,就应该以自然的状态满足他的这些需求:他需要拥抱,就给他拥抱;他需要安慰,就给他安慰;他需要父母的陪伴,就给他父母的陪伴。在这样自然的情况下,孩子不会异化自己的需求。当孩子需要拥抱时,父母却给他一件新衣;当孩子需要安慰时,父母却给他一些糖果;当孩子需要父母陪伴时,父母却给他一个高科技玩具。这些父母以物质的给予作为情感表达的方式,长此以往就会引起孩子对自己需求的误解。当孩子为了满足这些被误解的需求时,就会走上一条危险的道路。例如:有些孩子本来是需要安慰,但儿时父母总是以糖果来应对他们的伤心与委屈,使得他们形成了以大量吞吃甜食来寻求安慰的反应机制,一旦情绪不佳就大量进食甜品。天长日久,最后导致了孩子的超重并伴随着其他由肥胖引起的心理和生理的诸多问题。因为需求的被误解使孩子看不清自己需求的本真,看不到自己面对的问题的本来面目,从而导致无法从根本上去解决这些问题,而孩子对情感需求的错误解读正是由于父母长期以错误的方式来表达情感而造成的。因此,为人父母者应该切记“道法自然”,以自然的方式(譬如拥抱、由衷的赞赏)来表达自己对孩子的情感,切莫以物化的方式来表达。

  2、 于“虚静”中回归自然
  有些父母因为这样或那样的理由而纵容孩子闹情绪,并且总是在最后给与物质的安慰。心理学认为情绪情感是个人对于自身需求得到的满足程度的体验。对情绪的良好调节能促进身心健康,而不合适、不彻底的调节会破坏身心健康。在强烈或持久的消极情绪作用下,首先是神经系统的功能受到影响。因为突如其来的紧张情绪的冲击,会破坏大脑皮层的兴奋与抑制的平衡,从而使正常的判断力减弱,有时甚至可能使人失去理智和自制力,更有甚者使人精神错乱、行为失常。当孩子闹情绪的时候,首先应该弄清楚他的需求是什么、是否合理。如果,从不过问缘由,总是以物质安慰作为应对的手段,结果只会使得孩子的物质需求越来越多或者自以为可以以闹情绪的方式来要挟父母。当人充满欲求的时候,他往往也就被这些欲求所控制了,同时他也就对自己的情绪与情感失去了控制的能力。成年人尚且如此,何况是一个心理发展尚未成熟的儿童。因此,为人父母者不可忽视儿童的情感教育,应该努力帮助儿童学习支配自己的情绪与情感。
  老子认为,清静可以为天下正。就是说当个人能够摆脱外在的诱惑,降低自身的需求时,他的情绪情感就能够从暴风骤雨的状态中沉静下来,回复婴孩一般平和空灵的心境。老子认为生命个体只有通过自我有效的控制来摆脱外在的诱惑,才能达到虚静的精神境界。反过来,只有当心灵达到清澈透明的境界时,才能摆脱外界的诱惑。因此,为人父母者应该以身作则,守贫抱朴,消除不合理的物欲,帮助孩子提升心灵的境界。这里的“守贫”不是要保持贫穷与困窘,这里的“贫”仅仅是作为奢华的反面而存在的,如同成语“安贫乐道”一样。在孩子闹情绪的时候,不能一味的忍让,而应该使他冷静下来,帮他分析自己的需求的合理性。当孩子能够明白什么需求是合理的,被尊重的;什么需求是不合理的,不会被满足的时候,他也就获得了自制的力量。事实上,这个过程也正是社会规则的内化过程。当孩子面对他人的奢华而无所奢求时,他也就获得了容纳万物万态而不失真我本性的从容与淡定。

  3、 以“中正”之心应对孩子的情绪
  老子把“守中”作为重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反对极端和过分,反对轻浮和骄躁,反对盲目和任性,极力主张纠正一切极端现象和过分的行为。老子的“中正”思想中包含着适度、适应和适调三个原则。现实中有些父母不善于疏导孩子的情绪,或者一味忍让,或者一味压制,或者连同自己的情绪也一同变得难以控制。如果父母们以这样的原则作为应对孩子情绪的准则和思想,就能够化解不善于疏导孩子情绪的症结。
  适度原则体现了人对物极必反的体察与防范。老子说,“反者道之动”,“物壮则老”,就是告诫人们物极必反。过分的人为之中包藏了忧患,过分的执著之中潜存了偏颇,过分的机巧之中隐伏了崩溃,盲目的行为之中夹杂着破坏。正是因为如此,一味地忍让或是一味地压制孩子的情绪都是不可取的。应该让孩子的情绪以得体的方式,得到适度的宣泄,而此时父母所需要做的往往只是一个长久而温馨的拥抱。
  适应原则意味着人在环境中找到合适的位置。换言之,人为了适应环境会模仿周围人的行为。当一个孩子处于情绪奔放的人群中,他就会表现得肆无忌惮;当他处于情绪低落的人群中,他也会表现得郁郁不欢。很多时候,孩子的怪异情绪只是他对刚刚经历的情景的模仿。有些时候这些怪异的情绪,只有孩子能够感受到,因为他们更接近于自然。此时,父母们所要做的是了解孩子表达某种情绪的原因,让孩子明白他是一个可以自己控制情绪的个体,他可以采取更为合理而得体的方式来表达。如果有需要,父母应该带孩子离开那些让孩子心绪不宁的场所,平息那些氛围带给孩子的难以驾驭的情绪。
  适调是居中而调整的方法论思想。老子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在老子看来,仅仅看到一个事物的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是对道的完整性的破坏。道是自然,是一个圆融的非对象性的存在。就如同对某一情绪纬度的描述,比如狂暴与平静:它们是一个连续体的两端,一端是绝对的狂暴,另一端是绝对的平静,而人类的情绪表现在这个连续体上的分布处于这两个端点之间的任何一点。很多时候,孩子采用不合适的方式来表达往往因为父母曾经以不合适的或者稍稍极端的方式来回应过他们的表达。例如,对哭泣表现出极端的关注,对暴怒表现出极端的惊诧等等。如果父母能够不偏向任何一个极端,以平和的心态的来应对孩子的情绪,孩子往往能够较快的平息情绪的风暴,以本真的状态来诉说自己的情感体验。

  三、“无为”思想对教育措施的启示

  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早期教育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个人能力发展中的重要性。这些认识都是建立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之上的,都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但是这些研究结果也都具有一定的相对性,并且也都要求采用一定的科学的教育措施。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家长对这些科学理论与认识往往是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仅仅听说早期教育有利于孩子各方面能力的发展,就误认为早期教育就是越早教育越好,不注重对儿童兴趣的培养,而一味的追求用高深的知识去灌输,要求儿童死记硬背,结果常常是适得其反的。可以看到这类对某些教育理论有所了解但认识不深的家庭,经常会出现教育措施盲从的现象。这些父母在教育方面往往有如下一些特征:1、盲目地对孩子进行“早期教育”,不能顺应孩子生理、心理发展的规律,拔苗助长;2、给孩子报很多兴趣班以至于孩子没有了与同龄伙伴玩耍游戏的时间;3、父母盲目夸耀孩子在智育方面的小小的成功;4、将孩子的成长或自己对孩子的教育投入作为炫耀的资本。
  老子的“无为”思想正是化解这种现象与深植于这些父母心中的不合理信念的利器。“无为”一词照字面上理解是消极不作为,不做事或无任何行动。其实,老子的“无为”正是要去为的,是积极的、动态的、创造性的,“无为”是为了“无不为”,它包含了老子对于人生哲学深刻而独到的见解。

  1、教育应“顺其自然”
  所谓顺其自然,就是顺任事物的自然本性,以及因性而动所表现出来的自然规律。心理学对孩子身心发展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是:学习作为个体变化适应环境变化的活动来说,需要以个体一定的成熟为自然前提,而成熟则为学习提供物质的可能性。实践证明,学习并不以教育者的意志为转移,教育并非万能,在一定阶段上,学习什么,从何开始,都要以学习者相应的成熟为条件。强行教一个语言器官和其它机能尚未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婴儿演讲,肯定是行不通的。这就如同在早晨要求孩子把早饭、午饭甚至晚饭一起吃完一样。而且这种超过儿童身心发展限度的强制性学习,对儿童是一种巨大的伤害。因为,它不仅会使儿童的大脑负担过重,同时这种由外部强行灌注的方法,只能训练儿童的机械记忆,而不能使儿童变聪明,这样做只能是抑制了儿童的兴趣和好奇心。这种伤害将直接影响他今后个性的形成和学习能力的增长。事实证明,如果学习的要求与其相应的成熟状态相距太远,不是徒劳无功,就是得不偿失,因此,早期教育要注意适时性,不宜过早。只有仔细地观察,发现婴儿或儿童的身体、心理机能已经达到了某种学习所需要的机能要求时,不失时机地引发他们的兴趣,抓住教育的机会,才能使婴儿或儿童顺其自然地获得更多的知识和充分发展自己的能力。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具有强大的自发学习的能力,当他们的身体与心理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他们会对能够帮助他们更好的发展的行为与事物产生强烈的兴趣,甚至可以在一种忘我的状态中专注于他们自己的学习。父母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做的,有时仅仅是为孩子们提供一个合适的环境与一些合适的物品,在保证孩子们的安全的情况下,让他们自由自发地去学习。

  2、教育应“以静制动”
  老子说:“静为躁君,躁则失君”。静定是躁动的主帅,如果躁动了就失去了主帅的地位。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对早期教育或儿童兴趣班的热情都超过了孩子对此的热情。仔细的分析这种现象,可以看出父母的急功近利。父母们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把孩子心智的发展放在第一位,而是把孩子在智育或者对某一种技能的掌握上放在了第一位。而他们对此的特别关注往往也会使孩子感觉到父母的用心不在自己,而在他们无法理解的事物上。这样也就使得孩子对父母以及兴趣班产生一种莫名的疏离感与反感。很多情况下,孩子都能够感觉到真正的关心、爱护与假借“爱”的名义的行为之间的区别的。
  教育应该是以静制动的为,就是说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父母应该切记自己不是成长的主体,不应该躁动。父母与其躁动的表现出他们功利性的关注与热情,不如在日常的生活中,于点点滴滴之中去培养孩子的直接兴趣,把关注的重点放在孩子身心的和谐的发展之上,让孩子依据自己的兴趣与天赋自发的去完成自己在技能与智育方面的成长。在这个过程中,父母需要做的是以静定的心态,统观全局,给孩子以正确的指引和必要的帮助:在孩子失去信心、需要鼓励时给予支持,在孩子失去坚持的意志时给予适度的督促。

  3、教育应“不敢为天下先”
  老子认为真正高明的人生态度是以道观物、为而不争,用一种超越的心态,积极去做,不因为得失而悲喜,不因为荣辱而累心,一切顺应自然。这种人生态度落实到教育方面,就是使孩子“不敢为天下先”。许多人认为“不敢为天下先”是一种不思进取的思想,而老子却有一番他自己的道理。他从事物矛盾两面的对立统一、相反相成、可以相互转化的辩证观点出发,提出了“不敢为天下先”的人生哲学。老子教导人们在进取的过程中,不要掉以轻心、妄自尊大,要时时保持一种谦虚、学习的态度,虚怀待物;要知道以退为进、功成身退的道理。 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些父母盲目过分地夸耀孩子在知识与能力方面的小小的成功,并且将这些小小的成功与孩子的品德或是成年后可能取得的成就挂钩,使得孩子形成自以为是的心态,变得心胸狭小,不能容人容事。老子认为人生要想成功并获得持久的生命力,就要善于保持谦下、柔弱的地位,因为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一个由下向上,由后至前,由柔弱到刚强的矛盾转化过程;从发展上看,谦下、柔弱最终是要战胜高傲与刚强的。而任何稍有阅历的中国人都明白,在东方文化中,谦虚、弱小的人总是更容易得到帮助与指导。当一个孩子养成了处处争强好胜的习惯与高傲自负的心态时,他也就会失去甚至拒绝很多对他来说很重要的帮助与指导。此时,也就是刚强向柔弱转化的开始。

  4、教育应“不为私”
  老子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持,功成而弗居。”老子教导人们要发挥创造的动力,而不可伸展占有的冲动。而有些父母却喜欢将孩子的成长或自己对孩子的教育投入作为炫耀的资本。深入的分析与探讨,可以看出这些父母并没有把自己的孩子当作一个独立的完全的、与自己平等的人来看待,而是把他们当作自己的资产。有些父母在孩子小有成绩时往往极尽宠爱与狎昵,在孩子偶尔的失利时又极尽责难与羞辱。他们给予孩子的爱是自私的、苛刻而有条件的。在中国文化中,“孝”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它与西方文化中的感恩有着许多共通之处。但是,有些父母却用“孝”这个概念来美化他们的自私,作为他们给予孩子自私、苛刻、有条件的爱的理由,他们毫不关心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心理的、情感的安慰与文化的、价值观念的建造。在这种“爱”里成长起来的孩子,最后终究会因为缺乏发展的原动力而举步维艰,终究会因为体会不到存在的意义与价值而失去前进的方向;只有当他们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和外界的帮助,对自己的成长经历有一个彻底的反思、清理以后,他们才能找到自己的价值和成长的方向。然而,此时他们已经消耗了太多的生命的能量,不可能再达到原本在无条件的爱里成长所能达到的生命高峰了。当然相对于那些终身都将处于混沌中的孩子来说,那已经是很幸运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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