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拿什么来测量通货膨胀

 梅老虎 2011-09-01
拿什么来测量通货膨胀 [转贴 2006-08-17 19:06:49]   
我顶 字号:

文章来源: 第一财经博客 edwina

目前国家统计局有六类物价指数,他们分别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农产品收购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但人们最关注的还是三种,居民消费物价指数CPI、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以及GDP平减指数(指按当年价格计算的GDP对按固定价格计算的GDP的比率),其中CPI指标最为常用。其思想基础是所谓生活费用理论,即给定一个代表性的消费者和他要达到的生活满意程度,他需要的最小生活费用支出会因为价格变化而发生变动,这种变动就是CPI所测量的通货膨胀。

在实践中,CPI的测量存在许多技术上的困难,会形成一些系统性的偏差,不过这些技术问题对宏观经济决策来说一般都不是关键性的。宏观经济政策之所以要关注通货膨胀,关键在于它通过破坏市场的价格协调过程等许多渠道形成了社会福利损失,而这种福利损失未必能够通过代表性消费者的生活费用变化来刻画。

在理论和实践中人们尝试了许多方法来改善通货膨胀的测量,其中最广为使用的是所谓核心消费物价指数概念,即剔除特定类商品价格(通常是石油和食品价格)后的CPI。从生活费用理论看,石油和食品价格变化显然影响代表性消费者的生活成本,从而没有任何理由对这些类的价格进行剔除;实际上核心CPI的流行反映了政策界离开生活费用理论的思想基础,去寻找其他能够更好地代表通货膨胀成本的努力,尽管这种新的努力尚缺乏可靠的理论基础。在通货膨胀的宏观成本方面,它应该与产出缺口 及其波动、不同经济部门的价格弹性程度以及扰动因素的统计特征有关,并可以此为理论基础来讨论恰当的通胀测量方法和宏观政策规则。

然而,中国当前的CPI既不能真实地反映公众购买力的变化,也不能确切地衡量整体经济的运行情况。

 

以下文字引著名经济学家钱颖一2005年的论述(节选):

“目前的CPI用以衡量整体消费价格水平是显著低估的,因为在指数构成上其不同成分的权重有偏。在统计CPI时,各种商品或者服务在统计篮子中所占的权重并未公开,因此,外部研究者只能根据主要商品大类的价格变化情况(CPI就是由这些大类商品的价格指数加权而成)从数据来反推权重。   

  笔者估算当前CPI中各大类价格指数的权重分别为:食品34% ,烟酒及用品5%,衣着9%,家庭设备及维修服务4%,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11%,交通和通信9%,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15%,居住14%

  考虑到近年来城市居民支出大项主要是购房、医疗、子女教育,可以近似认为CPI构成中,教育、医疗、房产支出的权重被严重低估。而这些项目的价格近年来正大幅上涨,涨幅远超整体价格水平,这正是CPI低估消费价格水平的直接原因。

  --教育和医疗体制的改革和社会保障体制的不健全使贫困家庭无力负担孩子上学,有病不敢求医;统计调查显示他们教育和医疗支出比重不大,但这不是因为没有需求,而是无力消费,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教育和医疗价格的"通货膨胀"实际是无穷大。

  --在统计分类中,"居住"一项包括建房及装修材料、房租、水电费等,而停止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商品化后的最大的居住支出--购房却基本未被包括在内,从而CPI未充分反映近年住房价格的大幅上涨,低估真实通货膨胀。

  --我们不能因为住房是长期消费品或具有消费和投资两重性而将其价格排斥在CPI之外:"衣食住行"自古以来都是老百姓生活中所必需面临的四种基本支出。在成熟经济中,购房与租房的比例相对比较稳定,租房支出在CPI中的权重相对比较稳定,只要房价与租赁价格偏离不大,CPI度量购买力的误差较小。而中国房地产商品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老百姓购房需求远大于其他国家,因而CPI的误差较大。

当前CPI衡量消费物价水平不仅是有偏的,用来衡量整体经济活动水平(Economic Activity)更具误导性。因为中国CPI所包涵的消费活动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大大低于国际平均水平,消费率仅50%~60%,而且呈下降趋势。投资和贸易占GDP的比重则高于国际平均水平。

除统计权重偏倚之外,CPI对真实通货膨胀的扭曲不只是一个简单的统计问题,也是价格政策问题。在煤电油运这些"瓶颈部门",价格管制通常导致商品短缺。如即使表面上电价被控制在较低的水平上,断电时人们对电的购买力等于零,电价上升至"无穷大";在"交通和通信"项目中,油价在相当程度上也被管制。在有价格管制的情况下,CPI的缺陷难以彻底纠正。

  基于CPI以上缺陷,我们不能想当然地将中国CPI指标视为通货膨胀的准确度量,而应该从更广义的角度理解通货膨胀。除去价格管制等非统计因素不论,我们至少可以把房价包括在CPI中,用以更全面地测度消费者购买力的变化情况。

毋庸置疑,房价上涨是削弱居民购买力,导致CPI低估物价水平、误导决策的首要原因。经济学理论早已指出并证明,货币政策制订者稳定价格水平的努力应该针对更广泛意义上的对象,除了商品与服务,还应该包括如股票、债券,以及房地产等等价格波动。实践中,近年来西方国家房地产价格与CPI物价指数的偏离令决策者和经济学家更多地关注资产价格的走势。 中国目前的CPI指数包括租金,但不包括房价。如果以此作为决策依据,无疑将误导决策,进一步纵容房地产泡沫,而泡沫破裂得越迟,对经济伤害越大。

决策者应当认识到当前CPI的局限性,在制定经济和金融政策时综合考虑各种价格指标,包括房地产价格,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购买力。政府更应充分重视房地产价格过度上涨带来的金融风险和大规模财富转移、不平等加剧对建设和谐社会的挑战。

政府应当灵活运用利率和税收工具,把对房地产价格的调控作为一项宏观经济任务来抓,因为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微观经济现象,而是导致宏观经济过热和广义通货膨胀的重要因素。建议政府开征级差利得税,即对短期内买卖房地产所得利润征税,有效地抑制投机性需求,降低泡沫风险;而作为抑制泡沫的釜底抽薪之策,再次加息不容迟疑。

总之,大体可以说,CPI并非通货膨胀的恰当测量;恰当的通货膨胀测量至少要关注更广范围的价格变化;价格粘性(指价格不能随着总需求的变动而迅速变化。)很强部门的价格变化也许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宏观政策应该综合考虑多种通货膨胀指标,考虑产出缺口的可能状况,并适当注意资产价格的变动。具体到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CPI的组成是否能够恰当地反映代表性消费者的支出结构,其调整是否充分及时,无疑很不透明,并产生了猜测的空间。然而,即使中国目前的CPI测量是可靠的,以它作为评判通货膨胀的惟一指标也存在比较大的问题。一般的数据观察和经济理论的分析大约都显示,目前中国的产出缺口处于很不正常的区间;更广范围的物价上升很快;以服务部门和劳动力市场为代表的价格应该存在比较强的粘性,这些价格目前表现出明显的上升势头,尤其值得关注;房地产价格的上升存在着背离基本面价值的倾向,对脆弱的金融体系形成了潜在压力,也许需要提前干预。从这些方面看,中央银行需要在利率政策上采取行动。”

 

这里再简单得说一下测量核心通货膨胀率的方法:

一般认为,核心通货膨胀作为术语最初由Eckstein1981)提出,即“核心通货膨胀率用于刻画剔除外生冲击影响后的经济增长的长期路径,它反映了基于长期均衡的需求水平,反映了生产成本的长期变动趋势所引致的价格变动”。

第一,目前核心通货膨胀被认为是“说明基准通货膨胀趋势的好的指标”,“运用核心通货膨胀有利于我们从不稳定的CPI 月度数据中,尽可能地提供关于基本趋势的信息”,“能很好地拟合连续若干年的价格变动趋势,从而可以用于预测短期乃至中期的通货膨胀率”(Blinder1997Bryan and Cecchetti1994)。

第二,人们还认为核心通货膨胀率应该只对基准价格的趋势性变化敏感,在任何时点上,总有一些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快于基准价格增长,而另一些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慢于基准价格增长甚至出现下跌。这些商品或服务价格的异动被视为相对价格变动。如果用核心通货膨胀指标来衡量,就应当剔除这种相对价格变动,而只考虑其他未受外生冲击影响的基准价格变动趋势(Bryan and Cecchetti1994;Cecchetti1997;Wynne,1999)。

第三,一些分析者认为核心通货膨胀与货币政策的关系紧密。由于持续的相对价格变动是由对某些商品的相对需求或供给的变化导致的,而非由货币政策所致,所以,核心通货膨胀应该剔除相对价格的变动。根据这个定义,货币政策能够调控的是核心通货膨,而不是综合通货膨胀,例如美联储联邦基金利率的经验决定公式就主要取决于美国核心通货膨胀和失业率,核心通货膨胀率目前已经成为各国央行货币政策有效性的衡量工具(Roger1997Shiratsuka1997Cutler2001Hogan, Johnson and Lafleche2001)。

 

目前各国政府及研究机构采用的衡量核心通货膨胀的方法主要分为行为法(behavioral approach)和统计法(statistical approach)两大类别。

前者通过剔除CPI 篮子中某些特定的项目来表现物价的长期趋势;后者通过消除暂时的物价波动,避免剔除过程中的主观性。

第一,行为法又称剔除法(exclusion method),剔除法是最常用的核心通货膨胀测量法,其好处在于操作方法直观透明,易为大众所理解,易进行重复检验,具有适时性。运用剔除法衡量核心通货膨胀,就是从CPI 篮子的商品和服务中,剔除特定种类的商品或服务,用剩余商品及服务价格来编制测量基于核心通货膨胀的消费物价指数。剔除的标准是:(1)该项目的商品价格不稳定,容易变化;(2)商品价格容易受供给方冲击的影响,通常,食物项和能源项下的商品是典型被直接剔除的对象。根据剔除的项目不同,剔除法又可分为若干特定的剔除法,即便同是采用剔除法,各国实际剔除的内容也很可能是不一样的。

第二,统计法,即运用统计方法从整体通货膨胀率统计分布中,剔除极端情况或尾端价格变动的影响。在统计法里,所剔除的项目可能每个月都不一样,要看这些项目各月的数据表现。通常使用的统计法有两种,即截尾平均法(trimmed mean)和加权中位数法(weighted median),两者的类似在于,均须由高到低(或由正到负)逐月对各单个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变动程度进行排队。两者的区别在于,截尾平均法是在剔除一定比例的正负两个方向的极端价格变动后,计算得出平均的通货膨胀率。

从现实情况看,大多数国家采用了剔除法,将核心通货膨胀定义为:从整体物价指数中,扣除税收、汇率、利率等政策变动以及季节性变动因素的冲击影响之后的净值。最常见的扣除项是食物和能源,如前所述,因为这些项目在整个CPI 篮子中是最易变的。例如,加拿大编制核心物价指数时,剔除食物、能源以及间接税对物价的影响,而美国则只剔除食物和能源价格的影响。泰国剔除生鲜食品及能源价格的影响,英国和新西兰只剔除利息支出的影响。秘鲁的剔除项目多达9 项,占到CPI 篮子的21.2%,包括食品、水果、蔬菜、市内交通等。只有智利采取的是统计法,剔除价格下跌最大的20%的商品及上涨最大的8%的商品项目后,再行编制核心物价指数。

 

 

编者按:

1)产出缺口(指实际产出和潜在产出之间的差异)是货币政策中非常重要的因素。

潜在产出:在凯恩斯主义的潜在产出理论中,潜在产出是由长期总供给能力决定的,是所有要素充分利用而可能达到的最大产出值,但这一最大值是存在于一定的约束条件下的。这一类理解可归纳为“潜在产出是与稳定的通货膨胀相一致的产出水平”。

美国经济学家利维(Levy,1963)定义:潜在产出是指在合理稳定的价格水平下,使用最佳可利用的技术、最低成本的投入组合并且资本和劳动力的利用率达到充分就业要求所能生产出来的产品和服务。

理论上,产出缺口与通货膨胀率密切相关,当实际产出高于潜在产出时,通胀率较高,而实际产出低于潜在产出时,通胀率较低。因此产出缺口收窄预示面临通胀压力。

 

2)我国食品的权数1995 年为44%,到2004 年仍然高达33.6%,反映出我国编制CPI 指数时较少考虑所覆盖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易变性问题。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