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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

 新郪书苑 2011-09-03

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1.借阅对象:只限本校师生员工借阅,一律不对外,特殊情况由主管校长批准方可借阅。

2.借阅数量及期限:学生每人每次凭借书证可借1-2册。学生每人每次凭借书证可借2-3周。超期可续借,违者停借。

3.要爱护图书,不准在书上划线、注解、涂抹,借阅时发现污损、缺页要及时声明。丢失图书按书价加倍赔偿。

4.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准转借或代借图书。

5.贵重图书只限馆内查阅,工具书原则上不外借。

6.借书时间:周二下午、周五下午。

7.阅览时,爱护室内设备,不准在报纸、杂志上圈点、涂抹,不得私自剪裁,损坏东西要加倍赔偿。

8.室内报刊只限室内阅览,不准带出馆外。

9.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来馆阅览人员先登记再到刊架自取一本所看报刊。看完后放回原处。

10.保持室内安静,不做妨碍他人的活动。

11.保持室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碎纸和果皮等。

12.阅览时间:周二、周五下午,周日上午九点至下午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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