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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诉讼康菲和中海油溢油海南高院拒绝立案

 wan mu chun 2011-09-05

本报讯 (记者钟晶晶)记者昨日从华城律师事务所获悉,此前该律所律师贾方义以个人名义向海南省高院提出的对康菲石油和中海油的溢油公益诉讼,要求设100亿赔偿基金,未获立案。“海南省高院没有给我们提出书面的回应,仅口头表示污染事实不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贾方义律师的助手郭乘希律师表示。

在诉讼请求中,贾方义要求被告康菲和中海油设立100亿元的赔偿基金。贾方义认为目前溢油仍在发生、国家海洋生态遭到破坏,自己的生存权利受到了损害,因此以公民个人的名义对康菲与中海油提起公益诉讼。

8月16日贾方义还宣布也向天津和青岛海事法院同时提出了公益诉讼请求,尚未得到正式回复。

此外他还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海洋局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诉讼,主要是由于国家海洋局没有第一时间通报蓬莱19-3溢油事故,而是延后了1个月,并且没有认定中海油也是事故责任方。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还未对是否立案予以回复。

- 分析

个人诉讼难度大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诉讼或涉及申请对康菲石油进行财产保全,也就是在案件还未裁决时要求法院对康菲的资产进行冻结,此申请在实际中也很难操作。“因为一般而言,法院做了财产保全,起诉方也要拿出相应的资产进行抵押,鉴于康菲中国庞大的资产,个人是基本很难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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