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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专栏:中资银行更老道

 李灏 2011-09-08


 


瑞士银行(UBS)和苏格兰皇家银行(Royal Bank of Scotland)在2008年-2009年金融危机最深重之时,就曾作出过减持中国银行股份的决定,当时这一举动曾令中国银行(Bank of China)倍受伤害,并评论此举为:“釜底抽薪”。

如今,对于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出售在中国建设银行所持的一半股份,这一近乎冷血的撤退行为,中国的高管们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明显已成熟睿智了许多。对建行来说,美银在2005年6月对其进行的原始投资,与瑞士和英国两家银行当年购买中国银行的股份,所带来的效果基本上是一样的:即让建行在去香港进行首次公开募股前,就先获得了外界对于该银行可信度的认可(与中国银行一样,建行也在此前两年获得过国家的大笔注资)。因此在6年后,建行也似乎挺欣赏美银能以如此有序的场外配售方式,出售其股份,因此即便耗资数十亿美元,也并未向对方施以报复性的压价。中国的银行往往需要大量资本,才能满足由政府引导的大规模放贷需求,因此其作为投资者的身份往往需要为此让道。与其拥有一个持有10%股份的不具偿还力的“合伙人”,倒不如拥有一个虽仅持5%股份,但相比更具偿还力的“合伙人”。

除此以外,双方还一致认为,虽然也有一些值得注意的例外情况,如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与中信银行(China Citic Bank)之间富有成效的合作关系,但这些关系归根到底都是财务投资。所称的长期战略利益顶多不过是夸夸其谈而已,以苏格兰皇家银行为例,它就曾表示,自己在产品和运营方面的优势和丰富经验,加上中国银行的名气和客户基础,令它“甚为激动”。这也是为何建行在本周一发布有关它与美银协议修改本的简短声明时,内容中并没有出现任何类似美银在2005年新闻稿中关于“伙伴关系”的那些令人遐想的字眼的原因。同时,这也是为何中国农业银行(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在首次公开募股前没有接受任何形式注资的原因,该银行是中国去年最新一家进行首次公开募股的大型银行。西方银行能够装腔作势地给中国同行们上一堂风险管理课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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