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单位住房基金知识问答2007-01-16 来源: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1.什么是单位住房基金? 单位住房基金是指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含存量公有住房)回收的资金(包括职工将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时,应向单位补交的价款)。 2.单位住房基金归谁所有? 归原产权单位所有。 3.单位住房基金如何管理? 单位住房基金实行专户管理。 4.单位住房基金受哪些部门监督? 单位住房基金接受市房改办住建办、财政、审计、银行的监督检查。 5.单位住房基金的用途? 单位住房基金主要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关于单位住房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房改办〔2003〕13号)规定:单位住房基金按售房收入25%留作已售公有住房共用部位、设施维修基金后,余下75%用于向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6.为什么要建立单位住房基金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34号)精神,适应我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强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管理,从1996年起,市房改办住建办建立了单位住房基金制度,对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回收的资金实行集中专户管理。 7.单位住房基金中的专项维修基金与商品房住房维修基金的区别? 单位住房基金中的专项维修基金与商品房住房维修基金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具体详见以下表格:
8.成立了物业管理公司后,物业公司能否申请动用单位住房基金中的专项维修基金对所管理的物业共用部位、设施的维修? 不能。只有原售房单位才能申请动用。 9.个人能否申请使用单位住房基金对已购房改房的共用部位、设施的维修? 不能。单位住房基金由原售房单位所有,只有原售房单位才能够申请动用。 10.重组或兼并的企业,其住房基金如何使用? 由重组或兼并后的企业管理、使用。 11.关闭、破产的企业,其住房基金如何使用? 首先用于向本企业符合住房货币分配条件的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剩余资金可由企业统筹安排使用。 12.撤销的单位,其住房基金如何使用? 由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使用。 13.单位使用单位住房基金,应由哪个部门审核? 单位使用住房基金时,需向市房改办住建办提出申请,经核准后,予以使用。 14.单位使用单位住房基金向职工发放住房货币补贴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需提供:1.单位使用住房基金申请报告;2.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开户登记表;3.广州市住房货币补贴资金汇储清册。 15.单位使用单位住房基金对已售公有住房共用部位、设施维修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需提供:1.单位使用住房维修基金申请报告;2.维修工程预算书;3.负责维修单位的资质证及营业执照。 16.关闭、破产企业统筹使用单位住房基金安置职工,需提供哪些资料? 需提供:1.企业统筹使用住房基金申请报告;2.批准企业关闭或破产的有关文件;3.职工安置方案;4.企业的住房货币分配方案或已解决职工住房情况证明。 17.办理使用单位住房基金的程序及办理时限? 由拟使用住房基金的单位提出申请,备齐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3楼收件窗口办理。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18.市房改办在加强单位住房基金的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为规范单位使用住房基金行为,市房改办住建办制定了单位住房基金使用审批公开制度、使用监督制度和检查审计制度。 ①单位住房基金使用审批公开制度。市房改办住建办将每月已审批的住房基金情况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接受单位、职工和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②单位住房基金使用监督制度。单位申请动用住房基金用于向职工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的,经市房改办住建办批准后,直接由单位住房基金专户拨付到单位为职工开设的单位住房货币补贴帐户;单位动用住房维修基金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市房改办住建办派出工作人员到实地查看,严把审批关。 ③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审计制度。由市房改办住建办、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已申请使用住房基金手续的单位进行检查审计,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9.职工如何查询所在单位住房基金用于发放住房补贴或用于住房维修情况? 可以登录www.查询。具体操作步骤:先登录上述网站,点击房改住建栏目,进入住房基金审批情况栏目。 20.职工发现住房基金被挪用、截留时,怎么办? 可向市纪检、审计、监察、房改办等单位投诉和检举、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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