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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县直小学招生学区划分示意图

 学习快乐 2011-09-09
  

东平县2011年城区县直小学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本县城区县直小学招生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的原则。依据学校实际规模容量,对学校服务区(以下简称学区)进行积极稳妥、科学合理的动态调整,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按时入学。

二、入学报名条件要求

实施“三严”要求。认真落实“严禁跨学区招生,严格控制择校,严格控制班额”的要求。新生入学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学生年满六周岁(2005831前出生)。

2.户籍条件:学生具有学区内户籍。

3.住房条件:学生家庭具有学区内住房(房产证)。

其他情况人员子女入学按政策规定从严控制。学生家长提供相关证件材料交所在学区学校审核后,由教育局根据各学区教育资源条件和就近学校招生情况,统筹调配安排入学。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调动迁入城区工作人员的子女入学。 学生家庭户口簿;父母的工作调令或所在单位上级部门证明等有关材料。

2)新购住房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入学。 学生家庭户口簿;学生父母的购房合同(房产局备案证明);交款收据等材料。

3)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学生家庭户口簿;学生父母的工商营业执照(2009831日前签发);税务登记证2009831日前签发);纳税票据(提供2年的)或免税证明;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4)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确需在我县城区入学的,提供:学生家庭户口簿;学生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二年以上、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劳动保险缴纳手续及票据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

三、招生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82627日两天;

地点: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在本校园内报名;第四实验小学暂定在县职业中专院内报名。

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持学生家庭户口本、房产证、学生父母工作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学区对应学校报名,由学生家长填写《东平县2011年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

2.证件材料审查验证。学校将会同县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产局、工商局、经信局、工业园区等部门,对所有证件材料进行审查验证,学生家长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和学生基本信息。

3.入户调查。学校要对登记适龄儿童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

4.教育局审核注册学籍。学校统一分类登记并打印《东平县2011年小学招生报名信息统计表》,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注册学籍。

5.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张榜公示,通知学生入学。

四、东平县2011年城区县直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822

向社会公布《东平县2011年城区县直小学招生简章》,向社会发布的招生信息、以及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

82627

报名:家长填写报名表,学校初步审核

82829

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验证相关证件材料,对登记适龄儿童情况进行入户调查

830

学校将《东平县2011年小学招生报名信息统计表》,连同学生上交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送交教育局审核

83191

教育局审核批准,注册学籍

96

学校张榜公布公示新生名单,新生报到入学

五、学区划分

1.实验小学:府西路以东,龙山街以南,西山路以东;汇河街以南,东原西路(规划)以东部分,望山街(贯中大道)以北;西山路以东,汶河街以北;东山路以东,稻香街东端;瑞星集团,赤脸店社区。

2.第二实验小学:府西路以西,龙山街以北;西山路以西,汇河街以北;东原西路(规划)以东部分;后屯社区。

3.第三实验小学:稻香街东端以南,东山路以西,汶河街以南;西山路以西,望山街以南;护驾村、刘范村、李范村、尹范村、高范村等社区。

4.第四实验小学:望山街以北,东原西路(规划)以西部分(含九鑫花园);虹桥社区、赵桥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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