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小学入学、转学、休学政策规定介绍

 我的网络家园 2011-09-09
一、小学入学规定

  (一)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原则,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

  (二)提供材料

    户口簿及复印件(常住户口)

  二、小学生转学办理程序

  (一)转学条件 

     学生因家长工作异地调动,家庭居住地和父母(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变化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须转学,且户口已迁入转入地区的可以申请转学。

  (二)申报材料

  1、小学转学申请表”(本县转学的一式三份,跨县、跨省转学的一式四份) 

  2、户口簿及复印件(常住户口) 

  3、属工作调动的应带工作调动手续; 

  4、转学证明书、义务教育登记卡、小学生学籍表;

  (三)办理程序 

    1、转入中心小学(中心校)及主管部门同意(盖章); 

    2、 转出中心小学(中心校)及主管部门同意(盖章); 

  3、转入学校接收后,填写回执证明并加盖公章; 

  4、 将回执证明及学籍表复印件交转出中心小学(中心校)备案。

  ()承诺时限:符合转学条件,手续完整的即时办结。

  (五)联系电话:3998652

  三、小学生休学办理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病历、医疗发票及治病有关材料; 

  2、其他特殊原因的有效证明材料 

  3、休学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办理程序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学习,必须休学的,由学生和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休学申请表》(一式二份),经班主任同意、中心小学(中心校)学籍管理人员签章、中心小学(中心校)盖章后,上报县教育局审批。

  (三)承诺时限:材料真实、齐全,手续完整的即时办结。

  (四)联系电话:3998652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