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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被忽视的抗生素不良反应:药物热

 chuwuchuwu 2011-09-10

容易被忽视的抗生素不良反应:药物热

来源:中国医学论坛报

作者: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陈澍

日期:2011-09-01



  在感染患者尤其是严重感染患者的救治过程中,医生时常会面临病情反复及高热不退的情况,其原因可能为感染控制不力,亦有可能存在着其他原因,而医师能否对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及时的处理,不但影响着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医疗费用,甚至直接决定了疾病的预后。以下是笔者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个病例。

  典型病例

  患者女性,84岁,因“高热3天”入院。

  入院当天,患者出现血压下降(70/40 mmHg)和无尿,查体发现其神志不清、两下肺均可闻及湿音;急查血常规示:白细胞(WBC)18×109/L,中性粒细胞82%,血肌酐(Scr)286 μmol/L,血氧饱和度(SpO2)84%;床旁胸片示两下肺炎症。拟诊“重症肺炎、感染性休克”,予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联合利奈唑胺抗感染、呼吸机辅助通气及积极抗休克治疗。

  5天后,患者病情逐渐好转,体温降至正常,休克、呼吸衰竭及肾功能不全等症状也基本纠正。

  入院第7天,患者再次出现高热,体温达40℃,痰培养发现白色假丝酵母菌生长,先后加用卡泊芬净和伏立康唑等药物治疗1周,效果不佳,仍有高热,胸片提示右下肺实变影较前加重。

  在会诊时,笔者发现患者体温呈驰张热,虽然高热超过1周,但其食欲及精神状况均较前明显恢复,没有明确的中毒症状;且血象、血气分析和肾功能均已恢复正常,体格检查也无特殊发现;仔细复读患者的胸片,发现其右下肺实变影其实是胸腔积液及少许肺不张,而肺实质的渗出影已基本被吸收。因此,高度怀疑患者的病情反复并非原发病加重,而很可能是抗生素的不良反应——药物热。

  因患者一般情况稳定,我们停用了全部抗感染药物。48小时后,患者的体温逐渐恢复正常,证实了药物热的诊断。

  药物热常见吗?

  由于种种原因,抗菌药物在我国使用非常广泛,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的2010年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中,有一半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事件由抗菌药物所致。但多数上报的抗生素不良反应集中于皮肤损害、脏器功能损害及胃肠道损害上,以发热作为唯一或主要表现上报的不良事件还很少。可以想见,大量的药物热病例并未被及时发现或引起重视。

  其实,药物热在抗菌药治疗期间并不罕见,许多抗菌药都有较高的药物热发生率。一项纳入390例肺部感染患者的研究显示,在应用抗菌药物治疗7天后,有51例患者(13%)发生了药物热,其中,青霉素类引起药物热的频率最高,达17%,其次为头孢噻肟15%,头孢唑肟14%,头孢匹林10%,头孢呋辛8%,非β-内酰胺类抗菌药引起的药物热较少见。此外,患者年龄越大,发生药物热的频率越低,49岁及以下患者药物热发生率为18.7%,而70岁患者的发生率为8.8%。

  药物热常发生于何时及有何特点?

  在初次使用抗感染药物的患者中,开始出现药物热的时间平均为6.1天,应用抗结核药患者则多在用药10天甚至2个月后开始发热。但再次使用同一类药物时,患者可在数小时内即出现明显的发热反应。

  药物热的热型多样,最常见的为稽留热和驰张热。此外,患者体温的范围也不同,从较低的37.2℃到42.8℃均有报道,其中,以38.9~40.0℃较为普遍。

  药物热可以表现为单纯的发热,也可以有一系列的伴发症状。在马科维亚克(Mackowiak)等报告的148例药物热中,有11%的患者出现相对脉缓,而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比例增高及皮疹的发生率分别为22%、22%和18%;另有53%患者伴有寒战,使之很难与细菌感染相鉴别。

  药物热可能的发生机制有哪些?

  药物热的发生可能与下列因素有关。

  ⑴ 变态反应:药物作为全抗原或半抗原进入人体,与体内的蛋白结合后可产生相应抗体,而所形成的抗原-抗体复合物被吞噬细胞吞噬后即可释放出内源性致热源;

  ⑵ 有特异性体质的患者在应用某些药物时,可发生溶血性贫血或恶性高热,从而导致药物热发生;

  ⑶ 在患者服用的药物中混有致热原;

  ⑷ 病原体被药物大量杀死后释放出异性蛋白或毒素;

  ⑸ 药物的毒性反应:药物直接刺激机体的体温调节中枢或增加机体代谢,引起周围血管收缩,并使出汗减少。

  药物热如何诊断?

  应用抗感染药物是感染性疾病最主要的治疗方法,而发热又是感染性疾病最常见的表现之一,因此,在临床抗感染治疗过程中,明确药物热的诊断具有一定难度。有学者尝试用嗜酸性粒细胞数量、C反应蛋白(CRP)、血沉(ESR)、皮疹和相对缓脉的出现与否等指标辅助诊断药物热,但均未获得理想结果。迄今,药物热的诊断仍是一个排他性诊断,我们必须在除外其他诊断尤其是感染性疾病的诊断后,方可作出明确诊断。

  有学者对药物热的诊断提出了如下依据以供参考:① 在应用抗菌药物后,患者体温一度下降,而继续用药,体温再次上升,且找不到其他病因;② 原有感染性发热者,在应用抗菌药物后体温反较用药前更高,有的患者可追溯到有同样用药后发热史;③ 发热或体温较前增高不能用原有的感染来解释,且无继发感染证据,或患者虽有高热,但一般状况良好;④ 对于非感染性疾病患者,原有疾病的症状正在改善或原无发热而用药后出现发热。有上述任一项者伴或不伴皮疹、关节痛、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其他过敏反应症状,且在停用可疑药物后体温迅速下降或消退,即可作出药物热诊断。

  在临床实际工作中,作出药物热的诊断是十分困难的,它要求临床医师对抗感染药物有全面的了解,并具备严谨缜密的临床思维,在综合分析患者的临床表现、用药史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基础上,方可做出判断。在临床上,药物热被误诊为新发感染或原有感染加重较为常见,并进而采取进一步检查、积极查找病原体、增加用药量、更换抗菌药物及延长疗程等措施,从而导致抗菌药物过度使用。这不仅造成医疗资源的巨大浪费,还会造成患者病情的延误甚至危及生命。

  药物热如何治疗?

  药物热一般无须特殊治疗,最好的治疗方法是停用一切可疑药物。一般而言,患者的发热多在停药后的48~72小时消退,对于肝、肾功能不全或体内有明显药物蓄积者,停药至体温正常时间可能长达1周。补液有利于药物的排泄,重症患者可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对高热或超高热患者可同时进行物理降温。但对酒精过敏者,禁用酒精擦浴及以酒精作溶剂的药物。值得注意的是,钙剂、抗组胺药及解热镇痛药亦可引起药物热。对于感染尚未控制,治疗不能中断的患者,可行替代药物治疗。若所用药物无法被取代而必须继续使用,则可考虑从小剂量开始逐步进行脱敏治疗,并酌情加用解热镇痛药、抗组织胺药或激素。对于严重高热患者,应果断停用所有药物,改用其他药物或不用药,观察1~2天,若患者体温继续升高,则可排除药物热;若体温呈下降趋势并逐渐恢复正常,一般不须特殊处理。

  ■小结

  抗感染药物的不良反应是每位临床医师都要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在抗感染药物引起的众多的不良反应中,药物热常被原发疾病的表现所掩盖,导致诊断困难。医师在使用抗感染药物时,应提高对药物热的警惕,但是更重要的是,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抗生素使用,这或许是最好的预防药物热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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