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位淘汰,你合理吗都不知道怀着什么样的心情来写这篇文章。
做质量的或者其他岗位看行政的,有时候会说,你看那帮人,又开始乱劈柴(重庆话,乱整的意思)…… 确实,制度和流程是行政或者人事在定,也是他们在改。话说,神也是他鬼也是他,真的一点也不错。 不知道大家公司是否还风靡着“末位淘汰制”这样的绩效考核制度。我们公司以前有,后来流程改造,没实行了。最近,公司不知道那根神经搭错,开始搞后10强制淘汰。对头,不是末位,而是后10,就是说你绩效排名后10%必须被淘汰。
强制的。 本来在“涨”的风潮下,除了工资,什么都没涨。现在,大家的日子更不好过。
那天当我听说这个政策后,跟HR力争: 为什么要这样做? 集团要求。 被淘汰的有补贴没? 有个蛋~ 那员工有投诉或者走法律程序怎么办? 该打点谁打点谁,不会有什么问题。 那何苦,干嘛不补偿给员工? 公司没这个规定…… …… 真的。我有点痛心,还有点愧疚。因为我同时是工会负责人。但是,我对员工起不到任何帮助。有时候职工是以为工会不给他们说话,实在是说不起话呀。工会的费用来自哪儿?工会的权力来自哪儿?职工给的吗?企业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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