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视频:我的爸爸李双江《红星罩儿去战斗》

 相逢就是缘 2011-09-12

 
 

李双江之子收容教养1年 套牌车司机被提请逮捕

沸沸扬扬的李双江之子打人案有了新进展。昨日19时,北京警方公布处理结果,公安机关决定对李双江之子由收容教养1年,已送交执行;决定依法对苏楠提请逮捕。

        2011年9月6日21时许,李某(男,15岁,北京市人,学生)、苏楠(男,18岁,北京市人,学生)在海淀区马连洼北路西山华府小区附近因纠纷谩骂、殴打他人并损毁他人驾驶车辆。9月7日,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
 
将李某、苏楠刑事拘留审查。在审查中,李某、苏楠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综上,李某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李某由政府收容教养1年,已送交执行。

另外,警方已决定依法对苏楠提请逮捕。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公安部关于少年犯管教所收押、收容范围的通知》([82]公发[劳]52号)对确有必要由政府收容教养的犯罪少年,应当由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或省辖市公安局审批,遇有犯罪少年不满十四岁等特殊情况,须报请省、市、自治
区公安厅、局审批。收容教养的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