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长清区博物馆珍藏有两方苏轼撰书的《齐州长清县真相院释迦舍利塔铭并引》(以下简称《塔铭》)刻石。其一为宋元祐二年(1087年)的原刻石,其二为宋宣和三年(1121年)的复刻石。
《塔铭》释文如下:
对舍利塔《塔铭》以及《塔铭》所记之事,《长清县志》己载:“寺创于前代不可考……宋元丰五年僧人法泰所建,谓之全阳宝塔者,县之一景也,因坡公过此尝施金助缘,故又谓之东坡宝塔……”“殿西首有释迦舍利塔,高与石麟山齐。按县志宋元丰八年眉山苏文忠(苏轼谥号)曾遨游于此,时因砖塔未成,取金助之,仍为撰文悉载铭刻,文采风流,至今彰彰可考……”查阅《东坡年谱》,元奉八年,苏轼“内复朝奉郎,知登州”,元祐元年“复迁翰林学士知制诰”,与《塔铭》所记和《塔铭》款署“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相符”。可见此《塔铭》确系苏轼撰书,又系当时人记录当时事,其内容的可信度和真实性是不容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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