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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室内设计理论精粹&形式美法则

 hhtujun 2011-09-16

现代室内设计理论精粹&形式美法则

本帖最后由 zhangqiao 于 2011-8-7 12:01 编辑

我记得以前的老师上课时曾说过一句话,当你做设计思维困乏遇到瓶颈的时候,你就再次来来研究形态构成与形式美法则。

对比
  对比是艺术设计的基本定型技巧,是把两种不同的事物、形体、色彩等作
为对照物,从方圆、新旧、大小、黑白、深浅、粗细等对立元素进行比较,将
它们放在同一空间中,经过设计,使其既对立又协调,既矛盾又统一,在强烈
反差中获得鲜明对比,求得互补的效果。
和谐
  和谐包含协调之意。它是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使各种室内物体的形
、色、光、质等组合得到统一,成为一个和谐的整体。
  和谐还可分为环境及造型的和谐、材料质感的和谐、色调的和谐、风格
式的和谐等方面。和谐能使人们在视觉、心理上获得宁静、平和的满足。
对称
  对称是形式美的传统技法,是人类最早掌握的形式美法则。对称又分为绝
对对称和相对对称,同形、同色、同质对称为绝对对称。一般在室内设计中采
用的是相对对称。对称能让人感受到秩序、庄重与和谐之美。
均衡
  生活中的金鸡独立,演员走钢丝等现象,从力的均衡上给人以稳定的视觉
艺术享受,从而让人获得视觉均衡心理,均衡是依中轴线、中心点形成的,不
等形而等量的形体、构件、色彩相配置。与对称相比较,均衡更有着活泼、生
动、和谐、优美之韵味。
层次
  好的装饰构图必须层次分明,画面具有深度、广度,缺少层次会让人感到
平庸。室内设计同样要追求空间层次感,如色彩从冷到暖,明度从亮到暗,纹
理从复杂到简单,造型从大到小、从方到圆,构图从聚到散,质地的单一到多
样等,这些都可以形成富有层次的变化,层次变化可以取得极其丰富的视觉效
果。
呼应
  呼应如同形影相伴,在室内设计中,处理顶棚与地面桌面以及其他部位的
关系时,可以采用呼应的手法,起到对应的作用。呼应属于均衡的形式美,是
各种艺术常用的手法,呼应也有“相应对称”、“相对对称”之说,一般运用
形象对应、虚实气势等手法获得呼应的艺术效果。
延续
  延续是指连续伸延。人们常用“形象”一词指一切物体的外表形状。如果
将一个形象有规律地向上或向下,向左或向右复制下去就是延续。这种延续手
法运用在空间之中,能使空间获得扩张感或导向作用,甚至可以加深人们对环
境中重点景物的印象。
简洁
  简洁是指室内环境中没有华丽的修饰和多余的附加物。以少而精的原则,
室内装饰元素减到最少,即“少就是多,简洁就是丰富”。简洁是室内设计
特别值得提倡的手法之一,也是近年来的流行趋势。
独特
  独特是指突破原有规律,标新立异而引人注目。独特是在陪衬中产生出来
的,是相互比较而存在的。在室内设计中,特别推崇有突破性的想象力,以创
造个性和特色。
色调
  色彩是构成造型艺术设计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同颜色能引起人视觉上不同
的色彩感觉。在室内设计中,可选用各类色调构成,色调有很多种,一般可归
纳为“同一色调,同类色调、邻近色调,对比色调”等,在使用时可根据环境
不同灵活运用。
图文介绍
1.什么是室内设计?
    室内设计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内容广泛,专业面广,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 1.空间形象设计,就是对建筑所提供的内部空间进行处理,对建筑所界定的内部空间进行二次处理,并以现有空间尺度为基础重新进行划定。在不违反基本原则和人体工学原则之下,重新阐释尺度和比例关系,并更好地对改造后空间的统一、对比和面线体的衔接问题予以解决。
      ★ 2.室内装修设计,主要是对建筑内部空间的六大界面,按照一定的设计要求,进行二次处理,也就是对通常所说的天花、墙面、地面的处理,以及分割空间的实体、半实体等内部界面的处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对建筑界面本身进行处理。
室内装修设计与实际工程结合得比较紧密,同时,这也是将设计师的设计意图实际实现的一个重要步骤。在现代室内设计教育中,它也是结合时间发挥设计思想的突破口。
       ★3.室内物理环境设计,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室内空间环境的质量以及调节的设计,主要是室内体感气候:采暖、通风、温度调节等方面的设计处理,是现代设计中极为重要的方面,也是体现设计的“以人为本”思想的组成部分。
       ★4.室内陈设艺术设计,主要是对室内家具、设备、装饰织物、陈设艺术品、照明灯具、绿化等方面的设计处理。
室内设计类型包含众多,专业内容涵盖面广,如何通过设计协调处理好,要求室内设计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艺术修养并掌握现代科技与材料、工艺知识以及具有解决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2.室内装饰、室内装修、室内设计有什么区别?
人们通常对这几个词语的理解是一样的,其实内在含义有所区别.
室内装饰(装潢):装饰装潢原意是指:器物或商品的外表的装饰,是着重从外表的,视觉艺术的角度来探讨和研究问题,例如对室内陆面、墙面、顶面的界面处理,装饰材料的选择,色彩的配置,也包括对室内家具、灯具、陈设和小品的选用、配置和设计.
室内装修:室内装修着重工程技术、施工工艺和构造做法等方面,是指室内装潢完工的结果.
室内设计:室内设计更为全面,包括装饰装潢与装修的内容,是综合室内环境的设计,它包括视觉环境和工程技术方面的问题,也包括对声、光、热等物理环境以及氛围、意境等心理环境和文化内涵等内容,重视与环境、生态、人文等方面的关系,综合考虑内涵理念于可见部分、空间与界面物理因素与心里因素等.

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它与美的形式之间有质的区别。美的形式是体现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本质内容的那种自由的感性形式,也就是显示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形式。形式美与美的形式之间的重大区别表现在:首先,它们所体现的内容不同。美的形式所体现的是它所表现的那种事物本身的美的内容,是确定的、个别的、特定的、具体的,并且美的形式与其内容的关系是对立统一,不可分离的。而形式美则不然,形式美所体现的是形式本身所包容的内容,它与美的形式所要表现的那种事物美的     相关书籍
内容是相脱离的,而单独呈现出形式所蕴有的朦胧、宽泛的意味。其次,形式美和美的形式存在方式不同。美的形式是美的有机统一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美的感性外观形态,而不是独立的审美对象。形式美是独立存在的审美对象,具有独立的审美特性。   形式美的构成因素一般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一部分是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之间的组合规律,或称构成规律、形式美法则。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主要是色彩、形状、线条、声音等。色彩的物理本质是波长不同的光,人的视觉器官可感知的光是波长在390—770毫微米之间的电磁波。各种物体因吸收和反射光的电磁波程度不同,而呈现出赤、橙、黄、绿、青、蓝、紫等十分复杂的色彩现象。色彩既有色相、明度、纯度属性,又有色性差异。色彩对人的生理、心理产生特定的刺激信息,具有情感属性,形成色彩美。如红色通常显得热烈奔放,活泼热情,兴奋振作;蓝色显得宁谧、沉重、悒郁、悲哀;绿色显得冷静、平稳、清爽;白色显得纯净、洁白、素雅、哀怨;黄色显得明亮、欢乐等。形状和线条作为构成事物空间形象的基本要素,也都具有极富特色的情感表现性。如直线具有力量、稳定、生气、坚硬的意味;曲线具有柔和、流畅、轻婉、优美的意味;折线具有柔和、突然、转折的意味;正方形具有公正、大方、固执、刚劲等意味;三角形具有安定、平稳等意味;倒三角具有倾危、动荡、不安等意味;圆形具有柔和、完满、封闭等意味。声音本是物体运动产生的音响,其物理属性是振动。它的高低、强弱、快慢等有规律的变化,也可以显示某种意味。如高音激昂高亢,低音凝重深沉,强音振奋进取,轻音柔和亲切等。把色彩、线条、形体、声音按照一定的构成规律组合起来,就形成色彩美、线条美、形体美、声音美等形式美。   构成形式美的感性质料组合规律,也即形式美的法则主要有齐一与参差、对称与平衡、比例与尺度、黄金分割律、主从与重点     形式美法则
、过渡与照应、稳定与轻巧、节奏与韵律、渗透与层次、质感与肌理、调和与对比、多样与统一等。这些规律是人类在创造美的活动中不断地熟悉和掌握各种感性质料因素的特性,并对形式因素之间的联系进行抽象、概括而总结出来的。
编辑本段主要内容
  探讨形式美法则,是所有设计学科共通的课题。在日常生活中,美是每一个人追求的精神享受。当接触任何一件有存在价值的事物时,它必定具备合乎逻辑的内容和形式。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所处经济地位、文化素质、思想习俗、生活理想、价值观念等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审美观念。然而单从形式条件来评价某一事物或某一视觉形象时,对于美或丑的感觉在大多数人中间存在着一种基本相通的共识。这种共识是从人们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积累的,它的依据就是客观存在的美的形式法则,称之为形式美法则。在人们的视觉经验中,高大的杉树、耸立的高楼大厦、巍峨的山峦尖峰等,它们的结构轮廓都是高耸的垂直线,因而垂直线在视觉形式上给人以上升、高大、威严等感受;而水平线则使人联系到地平线、     建筑遵照的形式美法则
一望无际的平原、风平浪静的大海等,因而产生开阔、徐缓、平静等感受…… 这些源于生活积累的共识,使人们逐渐发现了形式美的基本法则。在西方自古希腊时代就有一些学者与艺术家提出了美的形式法则的理论,时至今日,形式美法则已经成为现代设计的理论基础知识。在设计构图的实践上,更具有它的重要性。形式美法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和谐
  宇宙万物,尽管形态千变万化,但它们都各按照一定的规律而存在,大到日月运行、星球活动,小到原子结构的组成和运动,都有各自的规律。爱因斯坦指出:宇宙本身就是和谐的。和谐的广义解释是:判断两种以上的要素,或部分与部分的相互关系时,各部分所给人们的感受和意识是一种整体协调的关系。和谐的狭义解释是统一与对比两者之间不是乏味单调或杂乱无章。单独的一种颜色、单独的一根线条无所谓和谐,几种要素具有基本的共通性和溶合性才称为和谐。比如一组协调的色块,一些排列有序的近似图形等。和谐的组合也保持部分的差异性,但当差异性表现为强烈和显著时,和谐的格局就向对比的格局转化。
对比与统一
  对比又称对照,把反差很大的两个视觉要素成功地配列于一起,虽然使人感受到鲜明强烈的感触而仍具有统一感的现象称为对比,它能使主题更加鲜明,视觉效果更加活跃。对比关系主要通过视觉形象色调的明暗、冷暖,色彩的饱和与不饱和,色相的迥异,形状的大小、粗细、长短、曲直、高矮、凹凸、宽窄、厚薄,方向的垂直、水平、倾斜,数量的多少,排列的疏密,位置的上下、左右、高低、远近,形态的虚实、黑白、轻重、动静、隐现、软硬、干湿等多方面的对立因素来达到的。它体现了哲学上矛盾统一的世界观。对比法则广泛应用在现代设计当中,具有很大的实用效果。
对称
  自然界中到处可见对称的形式,如鸟类的羽翼、花木的叶子等。所以,对称的形态在视觉上有自然、安定、均匀、协调、整齐、典雅、庄重、完美的朴素美感,符合人们的视觉习惯。平面构图中的对称可分为点对称和轴对称。假定     人体的黄金分割比
在某一图形的中央设一条直线,将图形划分为相等的两部分,如果两部分的形状完全相等,这个图形就是轴对称的图形,这条直线称为对称轴。假定针对某一图形,存在一个中心点,以此点为中心通过旋转得到相同的图形,即称为点对称。点对称又有向心的“求心对称”,离心的“发射对称”,旋转式的“旋转对称”,逆向组合的“逆对称”,以及自圆心逐层扩大的“同心圆对称”等等。在平面构图中运用对称法则要避免由于过分的绝对对称而产生单调、呆板的感觉,有的时候,在整体对称的格局中加入一些不对称的因素,反而能增加构图版面的生动性和美感,避免了单调和呆板。
衡器
  在衡器上两端承受的重量由一个支点支持,当双方获得力学上的平衡状态时,称为平衡。在平面构成设计上的平衡并非实际重量×力矩的均等关系,而是根据形象的大小、轻重、色彩及其他视觉要素的分布作用于视觉判断的平衡。平面构图上通常以视觉中心(视觉冲击最强的地方的中点)为支点,各构成要素以此支点保持视觉意义上的力度平衡。在实际生活中,平衡是动态的特征,如人体运动、鸟的飞翔、野兽的奔驰、风吹草动、流水激浪等都是平衡的形式,因而平衡的构成具有动态。
比例
  比例是部分与部分或部分与全体之间的数量关系。它是精确详密的比率概念。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和生活活动中一直运用着比例关系,并以人体自身的尺度为中心,根据自身活动的方便总结出各种尺度标准,体现于衣食住行的器用和工具的制造中。比如早在古希腊就已被发现的至今为止全世界公认的黄金分割比1:1.618正是人眼的高宽视域之比。恰当的比例则有一种谐调的美感,成为形式美法则的重要内容。美的比例是平面构图中一切视觉单位的大小,以及各单位间编排组合的重要因素。
重心
  重心在物理学上是指物体内部各部分所受重力的合力的作用点,对一般物体求重心的常用方法是:用线悬挂物体,平衡时,重心一定在悬挂线或悬挂线的延长线上;然后握悬挂线的另一点,平衡后,重心也必定在新悬挂线或新悬挂线的延长线上,前后两线的交点即物体的重心位置。在平面构图中,任     平面设计
何形体的重心位置都和视觉的安定有紧密的关系。人的视觉安定与造形的形式美的关系比较复杂,人的视线接触画面,视线常常迅速由左上角到左下角,再通过中心部分至右上角经右下角,然后回到以画面最吸引视线的中心视圈停留下来,这个中心点就是视觉的重心。但画面轮廓的变化,图形的聚散,色彩或明暗的分布等都可对视觉重心产生影响。因此,画面重心的处理是平面构图探讨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在平面广告设计中,一幅广告所要表达的主题或重要的内容信息往往不应偏离视觉重心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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