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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烂寓于平淡

 雨寕藏經閣 2011-09-16

绚烂寓于平淡

 

——沈洋小说集《穿透瓦房的阳光》管窥

 

张绍九

 

离开川大的时候,一位同学在毕业赠言簿上给我写了几个字:“绚烂归于平淡”。我好一段时间为此很是感觉郁闷。那种感觉就像体会一朵花开了,但最终又焉了;一个焰火灿然闪亮然后又熄灭。我觉得,在她的眼里,我就是那朵花或者那个焰火。虽然明丽过,终局却是寂寞和平淡。

冷静下来想想,作为我四年大学生涯过程的一个描述,这几个字其实倒也写出了一面真相。想想大学前半段中国古代史、世界中古史老师的青睐和史学理论老师在作业评语上寄予的厚望;想想分实习单位时老师的关照和实习单位老师的特别帮助;再想起课堂上与男生们声传走廊的辩论,甚至舞场中心白裙轻盈旋转如莲花般盛开。然后是毕业前的长长一段时光的悄无声息和毕业时淡出校园的身影。越琢磨越觉得就是这样:绚烂归于平淡。虽然残酷,虽然不喜欢,可事实就是这样。只是自己不愿正视,只是被别人一语道破,所以郁闷。

那个时候,我最希望的是,那位同学在送我的话里改一个字,改成“绚烂寓于平淡”。在我看来,一字之差,境界差距甚大。“绚烂归于平淡”,虽然有灵气,有闪光点,也有微瑕,还有稚嫩,而且有点虎头蛇尾的感觉。“绚烂寓于平淡”,是外圆内方,是内藏机锋,是大智若愚,是游刃有余,是一种修炼,是成熟。

唠唠叨叨这一堆与作家小说看似无关的话,主要是因为阅读沈洋《穿透瓦房的阳光》一书中的几篇,总觉得“绚烂寓于平淡”这几个字最能表达我的感受。是的,“绚烂寓于平淡”,比起多年前的文字,作家沈洋成长了,他的文字成熟了。许多年前我很想得到的这几个字,我一直没能得到。现在,我把它们拿来送给沈洋。

作家沈洋是能接住这几个字的,因为他的小说给人以初看自然,阅读中却又能勾起兴趣,阅读后回味悠长、发人深省的感觉,也因为他文字里透露出来的思索以及态度。这里我想以《爱情之书》为例来说一下。

在小说创作中,倒叙、插叙、叙述视角越界等等创作手段往往是为了引起读者阅读兴趣、强化阅读印象等目的而故意设置的,通常会让读者看到作家在使用技巧,其实是迫不得已的办法。而《爱情之书》的叙述方式从总体看去让人感觉到非常自然,如同生活中发生的事件的自然展示。它之所以能避开小说中并非鲜见的非自然效果,主要是因为作家选择了一个恰当的视角来切入故事。

《爱情之书》叙述的是一个勤劳善良美丽的乡村女子与一个富有才气的男大学生曲折的悲剧性爱情故事。小说内容的主体——女子和男子荡气回肠的事件的叙述可以有多种视角选择:从女子或男子或全知视角着手。

但是,文本却选择了女子和男子的孩子“我”来作为文本叙述切入的视角,以“我”的故事来展开“女子和男子”的重点故事,从而有效地使文本主结构成为了顺叙,让人感觉到一种仿佛原样拈来的自然。而在这自然之中,又丝毫未减低读者的阅读兴趣。相反,文本一个接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皆来自于事件本身的发展过程。那环环相扣的疑问从“我”的视角看去,非常自然,既能勾连起人阅读的兴趣,却又没有一丝故作的痕迹。看看这些个小标题:母亲留下的神秘遗愿;这本泛黄的日记,是认识我父母亲的活字典;在葡萄塘,父亲是唯一戴眼镜的敲石工;父亲的奇怪婚姻;我没有想到这样的结局。颇具阅读诱惑,但却因为“我”也与读者一样处于一个探秘者的角度而不令读者感到突兀。

从创作的角度来分析,整个文本看似随意无奇巧,宛若自然天成,却又让人在兴味盎然中陷入深思,颇受启发。原因何在?

我记得,面对真实生活里发生的令人称奇的新闻事件,我对别人说过好几次的话是:这些事照原样写下来就是精彩的小说。照样写就简单么?不然。虽然来源于生活,取之于自然,可缺了一双慧眼却不行。正所谓“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踏遍青山无觅处,不想转入此中来”,虽然找寻的是现成的,也得寻上千百次,也得走遍青山。其实这个过程里,早已包含了比较,包含了辨别、思索的辛苦。对于作家来说,需要对生活细心的观察、耐心的体悟。否则,只能是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即使有机会,也往往是买椟还珠。

从另一种情况去看,那就是故事的精彩得益于作家匠心独运,取多人的面目,多个事件的碎片勾连而成,却又不着痕迹,尽显巧夺天工本色。不用说,这当然绝非轻易现成得来!《爱情之书》的创作过程属于上面哪一种,我不知道。但不论是哪一种,都体现了作家的深厚功底,都让我看到作家成熟的一面。

忍不住揣测这些有力的文字生成的缘由,忍不住推理小说文字里隐现的举重若轻的态度。在作家沈洋小说集的自述里,我找到了答案。

我们都知道,对于创作对象的熟悉与否及态度,直接关系着作品素材的选取以及作品形成的成败和效果。比如古代人对农村风物的描写,比较有名的有:“新筑场泥镜面平,家家打稻趁霜晴。笑歌声里轻雷动,一夜连枷响到明。” 这是宋代诗人范成大的诗。诗人生于忧患时代,早年又家境贫寒,后虽为官致仕,但关心民生疾苦,曾斗胆出使金国而不辱使命。但是,对农家喜悦的描述,范成大的诗虽不错,比起陶渊明“有风南来,翼彼新苗”的透骨透心,却仍隔了一层。显然这和陶渊明整个身心都已融入农村氛围的状态息息相关。

《爱情之书》所写的主要是农村环境里发生的事。想想我自己出生于城市极普通并不富裕的家庭,却对于农村底层隔膜甚大,就觉得作家出生于偏远农村的背景使他对于这一类题材的辨别和选取有一种天然的优势。这种优势正如作家自己所说的:“村庄的生活让我更多地目睹了农民兄弟活着的艰难,但也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了他们的坚韧和快乐。”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对农村题材的成熟把握是一种必然。作家多年前就已成为城市干部,拿家乡一些人开玩笑说的,早已跻身地方上流社会。在心灵里,乡村底层距他还近吗?作家自己的表白给了我们肯定的答复。

“我的根扎在大山包村庄泥土的深处,就是走到都市的中心,也改变不了粘在脚上黄泥的颜色。”“再大的作家都不过是故乡大地的一个玩孩。对于故乡,没必要摆出一幅救苦救难、大慈大悲、大智大慧的样子。但面对养育自己的土地发自内心的倾诉和流淌,无疑充满了对故乡大地的无限景仰和敬畏。我愿意终身成为一个故乡大地的歌者,或者故乡古老与年轻的书记员。”作家笔下的人物,能够鲜活生动、有血有肉,人物的苦乐和心境,仿佛触摸可得。故事里那些人物的行为,之所以能感动人心。文本里一个个关节,之所以设置得吊人胃口。正是因为作家的心灵并没有远离他所表现的乡村,他才能看到乡村人的热爱生活,勤劳、朴实、善良,也才能更多地深入故乡大地的灵魂和内心,真切感受到大地的博大与宽容、古老与沧桑。从而准确地揭示出农村底层小人物的生存状态,触摸到他们心灵深处的隐秘和疼痛。

陆游有诗说,“谁能养气塞天地,胸中吐出自虹霓”。正是作家的成长成熟,作家对故乡的责任感和正确的态度,使得作家的作品能在自然而非刻意张扬的形式中展示深层的感悟和思索。在水到渠成般的叙述中,使读者感受到内容的灿烂和厚重。

                          (原文载于2010年05月21日《昭通日报》五尺道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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