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心理学分析|社会心理学论文

 自问心如何 2011-09-21

摘 要 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呈现多发趋势。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分析,群体性事件是因社会事件没有满足人们需要而引起的,从众、感染、暗示与模仿、责任分散、去个性化、流言等社会心理机制导致群体性事件规模扩大,群体性事件形成过程一般经历人群聚集、刺激与暗示、情绪感染和情绪爆发几个阶段,参与群体性事件的成员可以分为一般成员和骨干成员,不同类型参与者带着不同的心态参与群体性事件。

关键词 群体性事件  社会心理学  心理分析  

最近几年,我国群体性事件①呈现多发趋势,方式日趋激烈,群体性事件日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也相应成为我国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但“介入群体性事件研究的,大多是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其所关注的领域,集中在群体事件的现场处置”。② 仅从公安机关的角度谈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是被动“救火”现象的研究,视野狭窄,操作价值有限。为了更全面认识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我们应该从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等多学科角度探讨群体性事件。本文试图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分析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机制、过程及不同参与者的心态,这将有助于我们深化对群体性事件的认识,把握群体性事件参与主体的心理,增强公安机关有效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一、群体性事件起因的社会心理学分析

(一)社会事件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客观原因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讲,群体性事件是由一定社会事件引发的群体心理与行为,社会事件是群体行为产生的导火线。例如, 2005年安徽省池州群体性事件是因一辆丰田轿车将一行人刘某挂伤,双方发生争执,车上司乘人员将刘某殴打致伤,引起部分市民不满而起; 2008年贵州省瓮安群体性事件则是一女中学生被发现死于河中,公安机关作出“自己跳河溺水身亡”的结论, 死者家属对此鉴定不满而引起的。总而言之,有因建房、用水、劳务纠纷以及交通、生产和医疗事故等非正常死亡事故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有因企业改制、倒闭、兼并、破产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有因国家工作人员执法不公、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有因城市拆建改造、土地征用、水库移民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也有针对单位领导廉洁自律不够、工作不实、作风不细甚至产生腐败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等等。

(二)挫折感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主观原因社会事件使人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这样,人的挫折感就产生了。挫折感是指人在通向目标的道路上遇到障碍而又不能克服时产生的情绪状态,如焦虑、紧张、愤懑、沮丧、失意等。人在挫折时,行为上表现为攻击、倒退、固执、妥协、压抑等。这些负性情绪如果没有制度化的宣泄途径而郁积到一定程度,在从众、感染、去个性化等社会心理因素的驱使之下,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正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所说:“‘瓮安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是主要领导干部没有在第一时间到群众中倾听群众呼声。”④

二、群体性事件事态扩大的社会心理学分析由某一社会事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开始时规模一般不大,但时间不长规模迅速扩大,活动渐趋激烈,其心理机制有从众、感染、暗示与模仿、责任分散、去个性化、流言等。

(一)从众从众是指个体的观念与行为由于群体的引导或压力,而向与多数人相一致的方向变化的现象。个体之所以从众,是因为多数人的行为是个体的行为的参照,是因为个体对偏离的恐惧,是因为个体与群体融合的需要。个体看到很多人参与一件事,可能会不由自主参与进去,也可能认为,既然身边多数人参加了,我不参加,别人会认为我是异端者,会受到排斥和打击,为了不被群体孤立,也会加入到群体性事件中去。在“瓮安事件”中有不少十几岁的小孩、学生向公安民警以及大楼投石块和点放大型烟花,问他们为何投石块,孩子们都说不知道,反正看到有人投了他们就投,有人放了烟花他们就放。⑤

(二)感染在从众现象中,个体想以某种方式行动,但由于群体以另一种方式行动,因而个体处于矛盾冲突中。也有个体想要以某种方式行动,然而内心有些犹豫,此时,当他看到群体中有人以他想要的方式行动后,便跟着以这种方式行动。榜样行动和观察学习,减少了阻止个体以某种方式行动的内心限制,解除了约束,由榜样解除内心约束就是行为的感染。⑥感染不同于从众在于,感染中涉及的冲突发生在个体观察榜样之前,而在从众中,冲突发生在个体观察榜样之后。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常常是在别人的影响下,解除了内心约束,尽情释放内心欲望。

(三)暗示与模仿暗示是指人或环境以含蓄、间接的方式向他人发出某种信息,以此来对他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受暗示就是人们对于被控制的社会刺激发生的从众反应。模仿是指个人受非控制的社会刺激所引起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以自觉或不自觉地摹拟他人行为为特征。通过模仿,某一群体的人们表现出相同的行为举止。在群体背景下,骨干成员可能采取含蓄或半含蓄的方式,通过语言、行动等手段对周围人的心理和行为发生影响,周围的人受到骨干成员的暗示后,就可能使自己的行为与那些人相仿,而不假思索地加以模仿。群体性事件的规模就是在人群之间暗示、受暗示及模仿心理机制作用下迅速扩大的。

(四)责任分散责任分散就是把责任分给了众人,这样一来自己的责任就轻了。群体背景会直接导致个人行为责任意识下降,责任意识下降的直接结果,是使人们的冒险性行为得到鼓励。群体性事件参与者敢于做出平时不敢表现的行为来,就是因为参与者感到反社会行为是以整体出现的,责任落在众人身上,或分散在每个个体身上,个人不会承担因集群犯罪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而招致的惩罚, 即使惩罚也不会对参加的每个人都加以处理,因而解除了个人对行为的责任感,放纵言行,恣意妄为,无所顾忌。

 (五)去个性化去个性化是指个人自身统一性下降,自我评价和控制水平降低的现象。匿名、极端自我卷入后暂时的心理活动高度集中于外界事物,以及药物、酒精或催眠等影响,都可能造成人的自我意识和控制水平极度降低,使人处于去个性化状态。去个性化状态使人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自我观察和评价的意识;降低了对于社会评价的关注,因而通常的内疚、羞愧、恐惧和承诺等行为控制力都被削弱,从而使压抑行为外露的阈值降低,使人表现出通常不允许的行为。在群体性事件中, 以共同兴趣、目标、利益为中心构成的人群,随着情绪感染与行为的增强,个人完全失去了独立人格,而以集群行为为中心,融合到人群的狂热情绪之中,打、砸、抢、烧行为时有发生。

(六)流言流言是在社会大众中相互传播的关于人和事的没有确切依据的一种信息。纳普把流言分为恐怖流言、攻击流言和愿望流言。⑦流言与谣言共同点是它们都缺乏明确而可靠的事实依据,但都能广为传播;两者的区别在于动机不同,谣言是恶意的攻击,是谣言制造者故意捏造、散布的假消息。但由于流言和谣言的传播一般来说是单线的、匿名的,很难寻访到它们的最初来源,因而不仅无法判定制造者的目的、意图,而且也很难有效地将这两者区分开来。流言与谣言的产生, 常常有一定的社会背景。

一般而言,在社会突然发生事变时是流言与谣言的易发时期。“瓮安事件”发生之初,网上流传很多谣言。当地有传闻称,造成女生死亡的元凶是当地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两个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也有人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还有传闻说,死者的叔叔被公安人员打伤,爷爷、奶奶被打住院抢救,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在派出所等等。流言与谣言形成并广为传播之后,就会成为一种社会心理环境,人们处于这种社会心理环境之中,容易产生一致的认识和共同的情绪。很多群体性事件事态扩大都是由流言和谣言引起的。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