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卡隔空丢33万建行被判全赔

 简淡人生 2011-09-25
储蓄卡从未离身却莫名“被消费”,这样隔空被盗的案件近来比比皆是。面对看不透摸不着的犯罪分子,储户的存款、心情都很“受伤”。钱财不翼而飞之后,受害者只能通过报警、向银行讨说法等手段尽量挽回损失,耗时耗力,结果也往往不尽如人意。家住山东省临沂市的郇女士算是不幸中的万幸,银行卡被盗刷33万余元后得到了银行的全额赔偿。记者昨日获悉,临沭县人民法院判决银行要为其安全隐患埋单,全额赔偿受害人损失及利息。

  郇女士三年前在中国建设银行临沭支行办理存款事宜,并申领储蓄卡一张,之后多次向卡内存入现金。至2010年4月份,郇女士持卡到临沭建行取款,却发现卡内33万余元不翼而飞,心急如焚的郇女士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侦查,2010年3月17日郇女士的儿子曾持该卡在中国建设银行临沂市中支行ATM机上办理转账业务,就是这一次简单的操作,被犯罪分子安装在该ATM机上的读卡器和微型摄像镜头忠实地记录了下来。犯罪分子随即利用非法窃取的银行卡信息制造了伪卡,并在福建省某珠宝店疯狂刷卡消费334380元,购买千足金吊坠、戒指、项链等黄金饰品,并在非法变现后挥霍一空。

  眼看从犯罪分子身上追回损失已不可能,郇女士无奈将临沭建行和临沂市中支行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银行设置ATM机系为方便储户取款、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增加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亦能从中获取经营收益,应视为银行营业场所或营业场所的延伸,银行依法负有管理维护ATM机,为客户提供安全保密的交易环境的义务。该案中,临沂市中支行对其设置的ATM机疏于管理维护,未能及时发现并拆除犯罪分子安装的读卡器及摄像装置,致使该ATM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给郇女士造成损失,依法应予赔偿。因临沭建行和储户自身在该案中不存在过错,故对损失不承担责任。遂依法判决中国建设银行临沂市中支行赔偿郇女士存款损失334380元及利息。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