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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100问(四)

 King.Roger 2011-09-28
社保100问(四)
 

第二部分   就业再就业

    综合

45.享受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对象有哪些人?

1)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2)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需要安置的人员;

3)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人员。

46.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享受哪些税费优惠政策?

1)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每年免税最高限额为8000元;

2)三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47.不享受优惠政策的国家限制行业有哪些?

国家限制的行业主要有:建筑业、娱乐业、氧吧、网吧等。

48.哪些企业可享受税收和社保补贴政策?

新办或原有的商贸服务型企业和新办的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者,可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和社保补贴政策,但批发企业除外。

二 小额担保贷款

49.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有哪些人?

从事个体经营或组织起来合伙经营的下列人员和企业:

1)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毕业2年之内的大中专毕业生;

3)未安置的城镇复转退伍军人;

4)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及经创业培训结业的城镇劳动者(以上5种人员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

5)境外就业人员(通过合法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办理);

6)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员;

7)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的企业;

8)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50.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1)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贷款金额一般为2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对组织起来就业和合伙经营的企业,可按人均25万元掌握,但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法人代表必须是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

3)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根据其实际新招用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根据吉政发[2008]35号文件规定,贷款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51.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是多长?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52.哪些小额担保贷款可以享受贴息?

1)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城镇复转退伍军人从事个体经营及组织起来就业或合伙经营企业,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2)对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及组织起来就业和合伙经营的企业,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展期不贴息);

3)高校毕业生到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贴息(展期不贴息);

4)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基准利率的50%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

53.什么是担保人?

担保人是指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后向银行承担连带责任的人。在我市,担保人是指小额贷款担保机构。2003年,市政府确定梅河口市就业服务局为小额贷款担保机构。

54.什么是反担保人?

反担保人是指为借款人的贷款向担保人提供再担保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在我市,要求反担保人必须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5.申领小额担保贷款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首先由贷款申请人向担保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然后经担保机构审核并同意担保后,经办银行按规定审核并办理贷款手续。

    社保补贴

56.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有哪些人?

经县以上劳动部门或人事部门办理了正式招工手续或录用手续的下列人员:

1)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2)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57.享受社保补贴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下岗失业后,由本人全额承担,在我市接续了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关系,现已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

58.社保补贴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即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按照其当年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的50%给予补贴;其他人员按照其当年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的15%给予补贴。

59.享受社保补贴的期限是多少?

根据国发[2005]36号文件规定,享受补贴的期限最长为三年。根据国发[2008]5号文件和吉政发[2008]35号文件规定,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555”人员(即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45周岁以上),社保补贴待遇可一直享受到退休为止。如果国家和省里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办理。

60.2008年只享受了一年的社保补贴,2009年后是否还可以继续享受?

国发[2005]36号文件规定的享受优惠政策的审批截止时间为20081231日,对到2008年底,只享受了一年或两年社保补贴的人员,2009年后可继续享受社保补贴待遇,直至满三年为止。

61.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享受社保补贴待遇满三年后,是否还可以继续享受?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20个部门联发的吉劳社就字[2006]64号文件规定,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他们享受社保补贴待遇满三年后,可继续享受。如国家和省里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办理。

62.享受社保补贴未满三年就已退休,退休后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是否还可以享受补贴待遇?

退休当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可正常享受补贴,从退休第二年起,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再享受补贴待遇。

63.我市发放社保补贴的补贴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按上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20%做为补贴的计算基数(缴费额)。例如:2008年社保补贴计算基数为3562元,其依据是:2007年度企业职工工资总额17809元×20%,约等于3562元。在执行中,缴费额高于3562元的,按3562元为计算基数给予补贴,缴费额低于3562元的,按实际缴费额为计算基数给予补贴。

64.对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如何给予补贴?

职工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凡是由本人出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到退休年龄者,可给予补贴。其计算公式为:

         一次性缴费总额

补贴金额=(————————×12=年均缴费额)×50%15%

              缴费总月数

如果年均缴费额高于我市当年正常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的(2008年正常缴费标准为3562元),按正常缴费标准为计算基数给予补贴,如果平均缴费额低于我市当年正常缴费标准的,按实际年均缴费额为计算基数给予补贴。

65.按城镇居民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是否享受补贴待遇?

因其在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时,已享受了80元的政府补贴,所以,他们不再享受医保补贴待遇,但仍可享受养老保险补贴待遇。

66.申领社保补贴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首先由市就业服务局确认申领人身份,并出具《职工档案审核证明》,然后由申领人户籍所在地的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相关证件(包括缴费收据、身份证、户口本、职工档案审核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审核后,办理社保补贴申领手续,最后由申领人持上述相关证件和申领手续到社保补贴发放窗口领取社保补贴。

67.原工作单位和“参保”地在我市,但户籍不在我市者,如何申领社保补贴?

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部门或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具《灵活就业证明》,然后再凭缴费收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镇、街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申领手续。

68.为什么说社保补贴和失业保险金两项待遇不能同时同期享受?

因为就业和失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状态,就一个人来说,两种状态不可能同时同期存在。如即符合领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基本条件,又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前提条件,在此情况下,如本人申报就业,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待遇,如本人申报失业,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69.享受社保补贴待遇期满后,是否还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如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在与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企业和个人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在享受社保补贴待遇期满后,出现了失业状态,经本人申报和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70.现在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以后是否还能享受社保补贴待遇?

国发[2005]36号文件规定,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批截止时间为20081231日,所以,按现行政策,现在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20091月后就不再享受社保补贴待遇。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新政策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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