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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犯数罪被判死刑两男子昨天在威海伏法

 一朵彩云 ltlizi 2011-09-30

    本报威海9月28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唐玉沙) 28日,依照生效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威海市中级法院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犯赵磊,抢劫、强奸、盗窃、非法持有枪支犯茹鹏依法验明正身,押赴刑场,于当日上午9点执行死刑。 

    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犯赵磊,男,汉族,1986年1月4日出生于山东省荣成市。因不满女友与前男友保持联系,2009年10月29日,罪犯赵磊持折叠刀将提出分手的女友杀死。害怕罪行败露,赵磊又将正巧归来的女友舍友毕某强奸后杀死,并抢劫手机一部、信用卡一张。

    赵磊故意持刀杀人,致2人死亡,在杀人过程中又犯有强奸罪、抢劫罪,法院以赵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抢劫、强奸、盗窃、非法持有枪支犯茹鹏,男,汉族,1985年1月18日出生于北京市顺义区。茹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伙同他人抢劫11次,抢劫数额巨大,并致1人死亡、1人轻微伤,强奸妇女1人;单独或伙同他人盗窃8次,窃得现金及财物数额较大;非法持有枪支一支,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法院对罪犯茹鹏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罪犯赵磊、茹鹏不服,提出上诉。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均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罪犯赵磊、茹鹏死刑。9月28日,威海市中级法院依法对二人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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