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按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交底) 1.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该工程独立柱基开挖深度1~3m以内)。 2.弃土处理,坑边堆土距离及高度。 人工挖土时应由上而下,逐层挖掘,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土块及其物体下落砸伤头部; 5.挖土方时,如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或事先没有预见到的地下电缆等,应及时停止操作,报告上级处理。 6.人工吊运泥土,应检查工具,绳索,钩子是否牢靠,起吊时垂线下不得有人,用车子运土,应平整走道,清除障碍。 7.在水下作业,必须严格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并穿戴防护用品。 8.修坡时要按照要求进行,人员不能过于集中,如土质比较差时,应指定专人看管。 9.坑底抽排水(方式) 遇有地下水渗出时,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基坑(槽)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施工污水排放处理; 10.临边防护(栏杆) 基坑的四周应设置1.2m高的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爬梯。 11.基坑土方边坡支护的牢固度 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放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12、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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