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预习印花税征税申报与缴纳 印花税票
印花税票是缴纳印花税的完税凭证,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监制。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九种。印花税票为有价证券,各地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管理办法严格管理。 印花税票可以委托单位和个人代售,并由税务机关付给5%的手续费。 纳税环节和纳税地点 1、纳税环节: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 2、纳税地点: 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对于全国性商品物资订货会(包括展销会、交易会等)上所签订合同应纳的印花税,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后及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对地方主办、不涉及省际关系的订货会、展销会上所签合同的印花税,其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印花税的管理 1、对印花税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应税凭证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保存10年。 2、对按期汇总缴纳的管理。 同一种类应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3、对印花税票代售人的管理。 4、核定征收印花税。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3)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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