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消防安装劳务承包合同

 淡泊1971 2011-10-05

消防安装劳务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甲方将南川香格里拉·西苑一期9#楼的消防安装工程(劳务)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工段)名称及地址

1、工程名称:重庆市南川香格里拉·西苑一期消防安装工程中的9#楼的消防安装

2、工程地址:重庆市南川区

3、承包工种工程名称:重庆市南川香格里拉·西苑一期消防安装工程中的9#楼的消防安装。

二、承包形式和承包内容

(一)承包形式:包工、包机具不包材料的承包形式(但要包局部辅材,局部辅材明确如下:焊条、氧气、乙炔、扎丝、钉子、扎带、焊锡、钢丝、元丝、膨胀螺丝、胶水、胶带、泡模、钻头、切割片)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经济签证单为准,实行固定综合单价,一次性大包干不变。

(二)承包内容

1、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及技术经济签证单所明确的室内消火栓水系统、喷淋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照明、公共通道的一般照明线路的管内穿线及照明灯具安装、管井、电井的一般照明、消防弱电用桥架、风机配电箱出线下桩头-风机电机段的配管配线接线、管井的消防封堵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消火栓水系统、喷淋水系统、强电配电、电气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分部分项工程安装内容。埋地管沟的开挖、回填,甲方不另补贴费用;原土建施工单位漏埋及线路不通的孔洞凿打及处理不通的线管等发生的费用,按建设单位的签证单*85%系数补贴给乙方(但要扣除甲方代购的材料费用)。

2、本工段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

3、文明施工,施工垃圾、各种残余料做到工完场清,卫生整洁清理等均包括在内。

三、合同价款及计算办法

以设计施工图纸为依据,以本工程建筑面积按9/M2包干,中庭地下车库部分单价增加5/每平米。此价款包括竣工资料的办理、收集、整理、装订及竣工图的绘制(纸张及出图、晒图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办理月进度报表、工程竣工结算及核对等工作,甲方不再聘请施工员、预算员。

四、劳务费用的支付办法

每月按建设方审批的月报产值做为计算基础,按批准的月报产值金额的15%支付给乙方。承包内容全部完成后,具备消防验收条件时,甲方支付劳务费至总额的80%。经检查验收合格一月内,甲方支付劳务费至总额的90%,竣工结算工作完成后支付至总额的95%,余下的5%作为工程的质保金,待整个工程质保期满后一个月之内付清。(如有甲方代维护费用的,先行扣除后,支付余额部分)。

五、工期

1、工期:乙方必须满足本工程建设单位的要求和本工程土建施工进度的要求,同时,乙方还必须满足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所制定的月、周进度计划的要求。

2、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一份符合整个工程总工期要求的施工进度计划。该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由乙方严格实施。

3、工期顺延的条件。乙方在接到总工期进度计划和实施工程施工时,必须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点及其它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除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外,其余条件工期一律不予顺延。

1)受不可抗力的影响?如发生战争、动乱、地震及大型严重地质灾害等;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但工期顺延的具体时间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4、工期延误的处罚。乙方必须在本合同书约定的工期(含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内完成施工承包内容,因乙方原因不能在本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承包内容的施工任务,工期每延误一天,由甲方给予乙方500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累计计算。甲方确定的月、周进度计划所要求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由甲方给乙方200元的经济处罚, 累计计算。当总工期延误或甲方确定的月、周进度计划所要求的工期累计延误达到10日时,乙方除须按上述规定接受经济处罚外,还须另行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甲方只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结算乙方的工程款(劳务工资),其余的30%作为甲方重新组织施工班组的补偿。

六、质量

1、乙方必须认真熟悉施工设计图纸,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设计更改、甲方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规范、施工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对所承包施工内容的质量负责,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乙方所承包施工内容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必须无条件返工重做至合格,并承担违约责任和返工所需的所有费用;由此而延误工期的,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工期延误处罚的约定执行。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以重庆市南川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鉴定的意见为准。重庆市南川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乙方所承包内容的施工质量鉴定为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承担质量鉴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设计、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职能机构组织的检查验收。

5、乙方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乙方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各种制度,必须报甲方备案。

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覆盖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视为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质量事故处理。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中如果出现了质量事故,属乙方安装原因造成的,解决质量事故所涉及的各种费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对所承包的施工内容、所属施工管理人员、所属工人的安全负责,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培训和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安全,力求避免安全事故。万一发生安全事故按以下原则执行:工伤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由乙方全额承担经济损失;工伤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八、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1、提供相应施工场地和施工临时用电。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3、向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

4、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并有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必要时)可直接将工资发放到人。

5、负责与本工程建设方、设计方、监理工程师、其他相关部门及与其他工种的协调工作。

6、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的支付工程款(劳务费)给乙方。

7、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其他工作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并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罚。

8、负责免费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工人住宿房间及铁床。

九、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工程款(劳务费)。

2、按照本合同及施工过程中甲方下发的其他书面文件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或其他施工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组织本合同工程的施工。

3、乙方自备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进场,机械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要求,机械设备的费用。

4、按工程施工要求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施工工人进场施工,并按国家规定和建设单位、发包人的要求,加强对所用人员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方面的管理。承包人所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任何违法乱纪情况时,一切责任由承包人及当事人承担”与发包人无关;如由此给发包人造成了不良影响和损失时,承包人应无条件负责消除影响和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如承包人不履行相关责任,发包人可以直接从工程款(劳务费)中扣除,并追究承包人的相关责任。

5、承包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发包人要求,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执业资格证书和其他劳务人员从业的相关合法手续。

6、遵守项目业主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ェ场地交通、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并承担所有责任。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相关的保护工作。

8、做好施工场地范围内陆下管线、邻近建筑物、文物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一切责任。

9、按照发包人和本项目业主有关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区内,应按发包人的要求佩戴安全帽、按规定着装、挂牌上岗;施工现场设各停放和材料摆放应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工程垃圾,做到工完场清。如在文明施工管理上出现了任何问题,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0、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和本项目发包人关于火工产品的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视其后果,除须承担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外,发包方还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火工产品材料费用和各种相关责任。

11、承包人不得拒绝发包人有偿委托的其他工作。

12、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的统一指挥,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决定的各种穿插作业,并负责保护好其他工种的成品和半成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3、甲方所购进场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除大型设备外),由乙方负责下车并搬运到甲方指定的仓库堆放好,其费用已包含在承包金额之内。不得另行计算。

14、乙方对其所需的工程材料具有保管的责任。对进场的乙方所需的工程材料(从甲方材料库房领出的材料)必须进行有效的保管,及时地清理、归类、并转到安全的地方堆放好各种材料,严防材料的损失。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加强对所用施工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文明施工,严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如发生此类事情,甲方除有权对当事人予以开除处理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必须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施工,不得造成工程材料的浪费。如发生材料用量超过定额规定数量时,超量部分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3、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机械及人员进场,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中途退场,甲方只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60%,剩余的40%作为乙方补偿给甲方组织后期施工作业队的价款。

4、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维护甲方权益,不得出现任何有损甲方利益和形象的事情。

5、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及转让,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一、特别约定

1、甲方承担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协调发生的费用。

2、乙方负责甲方的现场临时水电的安装及维护。

3、在保修期内由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无条件解决。

4、因乙方安装质量问题,引起通不过验收,乙方应赔偿所造成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丁经签订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除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外,还须一次性向另一方(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2、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只支付已完工程量部分60%的工程款(劳务费)给乙方(剩佘部分作为甲方重新组织施工班组及工期和其它损失的补偿),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中途退场;

3)给甲方形象和声誉造成严重的损害;

3、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劳务费)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承担未付工程款部分的资金利息。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付清尾款自然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