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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申请强执向八旬母讨债

 不大园闲人 2011-10-06

女儿申请强执向八旬母讨债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认为母亲偏心,王女士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80多岁的母亲郭老太依判决给自己4万元房屋折价款。近日,经门头沟法院法官从亲情的角度劝解,王女士最终主动撤回执行申请。

  郭老太与丈夫王先生育有6个子女,王女士是老二。1993年,王先生购买了一套房屋,后于1994年2月去世。1995年10月,房屋的所有权证下发,登记的产权人为王先生。为弄清房屋的继承问题,郭老太与子女们将官司打到了法院。

  当时,有3个子女愿意将应得的房屋折价款转归母亲所有,王女士等其他3个子女则不同意。法院最终判决涉案房屋归郭老太所有,由郭老太给付王女士等3个子女房屋折价款。

  判决生效后,王女士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母亲给付4万元。郭老太今年已经80多岁,腿脚不便,听力也不太好,她对法官说自己没钱,无法履行义务。

  经法官耐心劝解,王女士最终主动撤回执行申请,等母亲百年之后再考虑从她的遗产中执行。

  作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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