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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妻婚

 处处春常在 2011-10-06
典妻婚 - 金之钗 - 金之钗博客
 典妻婚

  把妇女当做性工具或繁殖工具租典给他人使用的婚配变通形式。封建剥削制度下的产物,也是买卖婚姻的一种异体形式。由于家庭经济极度困难,丈夫无力维持生计,将自己的妻子典当(出租)给他人;而对方则以一定的租金或财物租用他的妻子作临时夫妻,按约定的时间归还。典期的长短由双方议定,典金的多少则因时、因地、因人和典期而定。典婚的一般情况是把典妇寄养于典夫家,由典夫役使,供典夫泄欲,或给典夫生育子女;也有典夫到典妇房中与之同宿的情况。在典期内所生子女归典夫所有。这种典妻婚对出典人来说,当然是为了获得钱财;对租典人来说,就是用付款的方法构成一种暂时性婚姻,以解决生活和生育后代的问题。典妻婚始于宋代,至元代时,此风颇盛,官方曾下令禁止。但并未禁绝。《元史-刑法志》记载:诸以女子典雇与人及典雇人之子女者并禁止之,若己典雇原以婚嫁之礼为妻妾者听;诸受钱典雇妻妾者禁,其夫妇同雇而不相离者听。沿至明朝、清朝,虽对此也有禁止的条款,然而禁者自禁,这一陋习直至今日在某些地方仍有残余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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