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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为什么?

 昵称535749 2011-10-06

科学证明上帝创造人类?!认知原理告诉我们什么可以相信,何种来源的信息可以相信。

译者:ijane 来源:东西 (http:///)
原文作者:MICHAEL P. LYNCH
原文链接:http://opinionator.blogs./2011/10/02/reasons-for-reason/?ref=opinion

有关哲学基本认知原理的探讨,不怕搅脑筋的入。翻译的时候很迷糊,翻完了更迷糊,哎,哲学啊...(译者注)


里克·佩里(Rick Perry)近期对进化论高调否认,并坚信“是上帝使我们来到世间”,他的言行折射出一种文化上的分歧,换句话讲这也是实情:有些人像里克·佩里一样,相信上帝创造人类,而另一些人恰恰相反。显然,真正的分歧并非表面所现,那些支持不同论调(观点)的最佳理由,才是更深层次的原因。我们可以用认知原理来召唤分歧。认知原理告诉我们什么可以相信,何种来源的信息可以相信。因此,当小部分人有可能偏向里克·佩奇是因为他们真的认为有科学证据支持“神创论”时,我怀疑---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科学证据(或者其缺乏的部分)跟“神创论”压根就没关系。他们过分相信“神创论”,以至于抛下基本认知原理:那就是,对于某些论调(观点)来说,引用圣经比科学证据更有说服力。对于其他多数人,包括我自己在内,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情况咧。

人类在历史上发现信仰是一个诱人的玩意儿,部分原因是其所代表的自由意义。

分歧引发另一个让人不安的话题:我们如何理性地保护基本认知原理?就像哲学基本原理,没有唯一答案,却又极度重要亟待解决。

古希腊的怀疑论者首先向我们演示,为何要证实认知原理是如此艰难。信仰的产生有其方法或源头,或微小(如记忆)或复杂(如技术协助科学)。但我们为何要重新考虑这些帮助我们探索真相的认知原理的可信度、可靠度?假设我对你的某个认知原理提出怀疑,你就不能采用同一个原理来证实其可信度。采用另一个原理也不行---除非你能证明另一个原理是可信的,用一个未经证实的原理去证实另一个原理是行不通的。最后这就变成一个循环。不管采用什么原理,看起来你首先得拍胸脯保证你无条件接受你的认知原理,由此才可能不需要任何方法来捍卫你的最最基本认知原理。

神创论和无神论的争议之所以如此复杂的原因在于,推论到底,似乎所有“理性的”阐释都来源于一些主观臆断;来自于偶然的信任、内心的感受或直觉。人类在历史上发现信仰是一个诱人的玩意儿,部分原因是其所代表的自由意义。毕竟,如果大家的推论都是基于主观臆断,那么就不存在谁比谁更有理之说。看起来我们似乎有选择认知原理的自由。

观察和体验这两种认知方法是我们自然天性中的本能。

很多致力于核心科学认知原则的人---说,完全信任观察和体验方法诉诸圣经经文---更倾向于对这个错误不予理会。为什么,他们问,对于那些不理解科学是了解问题更好方法---如生命起源---这种明显事实的人们---我应该关注如何说服他们吗?(这个问题在The Stone近期关于自然主义的争论中也被提出过)再强调一下,认知原理告诉我们何为合理。所以任何人如果怀疑我的基本认知方法,那就是怀疑理性。所以,我为什么要在乎他们怎么想?看起来他们好像没能力以任何方式重新组织我的(好)理由,并且对我来说,他们的“理由”也不见得正统。

那什么才算“正统”?摩擦来了,一个正统的挑战大概也是一个理性的挑战。对认知原理的分歧也是对方法和信息源的争议。问题正出于此。除非我们早已设定原则,否则我们无法决定哪种理性才算正统到可以挑战我的认知原理。而这正是问题的问题。怀疑论者提出的问题并非关于我是否有基于我的认知原理的证据来证实我的认知原理。假设我有证据。[1] 那么我能否能给出更客观存在的辩护,即我能否给出休姆所称的“基本观点”---可用来“移动人类架构的一些通用原则,并触动那根可以让全人类奏出和谐乐章的琴弦。”.”[2]

我想我们忽略了这个问题:冒险从基本观点出发保卫我们的认知原理。我想我们不需要开出关键点清单以说服人们在公开言论中使用科学理由,那只会浪费时间。我也不认为在民主社会驳斥其他人的观点是政治性的愚蠢行为。(虽然它是。可面对他人的挑战,傲慢的冷漠对你的信息传递并无助益)我认为:我们的其他原则要求我们捍卫自己的认知原理、我们合情合理的信仰。休姆认为,他常常提到的“人性原则”是来自理想文明的要求,我们必须寻找可与之讨论实际问题的通用的人/物,近代的政治哲学家如罗尔斯和哈勃马斯将这种理想归为自由主义民主国家的重要基础组成部分。由此延伸出去,民主国家并不仅仅是竞争党派间的斗争,民主政治也非他人所说的战争。民主国家是,或者应该是,理性的沃土。

所以,如果一定要为我们认真捍卫认知原理的行为找个理由,那就是理想的文明要求如是。但还有另外一个,甚至更深层次的理由。我们需要从基本观点中证明我们的认知原理,因为为了得到一个基本观点,我们得分享认知原理。如果缺乏可靠信息来源或可靠探索方法的一般衡量标准,我们无法放任价值观而认同事实。实际上,这似乎也是美国正要面临的状况。我们孤独地生活在信息的分离泡泡中,这些信息只会加深我们的偏见而从来不会挑站我们的基本假设。别操心---在进化论的争辩中,或者在教科书插图中包含哪些内容---在世界本身的哲学框架和历史上,我们如此频繁地---无法达成一致。也别担心联合行动最终变成没有行动。当你无法认同你的论证和理性原则时,你就无法认同事实。如果你无法认同事实,你在事实面前也不会有认同的行动。

相关阅读
详见The Stone,阅读关于该话题的早期投稿。

简而言之,由于我们常常要共同决定如何应对分歧,所以我们需要一个全民通用的认知原理/方法。在民主社会,有时候我们可以通过选举来达成。但我们无法用投票的方式来决定每一件事,同时显然无法用我们的认知原理作决定---事实上这些方法和信息源有可信任的理性价值---通过投票。在我们将票投入票箱前,我们需要一些通用的表格。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抵制为什么的原因:我们必须有能力对于某些为什么给出标准的为什么解释---一些认知原理---应该成为全民公认、通用的原理。

这仍然很实际---文明民主社会需要一种通用的共有的认知原理---为回答怀疑论者的挑战带来希望。即使如此,如同怀疑论者所说,我们无法捍卫真相,最终陷入循环。他们的价值在于每个人都可以诉诸他们。他们在我们的天性中有本能,如同休姆曾说的那样。如果这样,我们也许能回答认知原理中的为什么。这些理由也许“仅仅”实用,但是为什么---为什么的为什么,可以这么说---都一样。

补充说明:

[1] 哲学家通常拿古代怀疑论的推论来挑战知识的可能性。我不认为他们是在这么做。他们所挑战的是捍卫的可能性和与不同观点哲人知识衔接的可能性。

[2] 《人权知识与道德原则查询》中关于道德原则的查询,第9章第1节,272-273页;I.A.塞尔比-毕瑞琪;第三版由P.H.尼迪兹修改。(牛津:牛津大学出版社,1975)


 

Michael P. Lynch

迈克.P.林奇是一位哲学教授,任教康涅狄格大学;同时也是阿伯丁大学北部哲学研究所的副研究员。他还是即将出版的《赞美的原因中》,《忠于生活》(2004)和《真理的一与多》(2009)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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