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观测的不规范行为
法规依据
沉降观测实测资料是反映地基基础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第10.2.9条把建筑物的沉降变形观测列为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将沉降观测测量记录列为安全和使用功能检查项目。 1)观测滞后。考试&大&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沉降观测点,或虽已布点,但因疏于管理未及时观测。笔者在巡视检查中发现,建筑物沉降观滞后的现象普遍存在,有些中高层建筑的主体结构进度已经过半,仍无沉降观测资料。 1)监理人员在开工前要认真审核施工图。沉降观测点必须设置在±0以下。如室内外高差过小,不能满足最终沉降量要求而必须设置在±0以上时,应在±0以下增设临时观测点,待后将沉降数据过渡到正式测点上,以保证沉降数据的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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