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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暂估入库处理实务

 金章玉句 2011-10-09
想起我们公司现在对材料采购-入库-发票入账的实际处理方式,说出来与大家分享一下,同时征询大家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由于现在的增值税管理办法所致,公司采购材料一般都是货先到,发票后到。发票与货同时到的情况很少。如果采用暂估入库,必须在应付账款下设暂估入库二级科目,再设三级明细核算到供应商。

做过手工帐的都知道,除非不能避免,一般科目只设二级,设三级科目时记账、对账工作量很大且容易出错。为此,我们采取如下处理方式:

1、除零星现金采购外,所有材料采购通过材料采购、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核算。
2、货到并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贷:材料采购--供应商
3、采购取得发票报账:
借:材料采购--供应商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4、付款:
借:应付账款--供应商
贷:银行存款

经上述流程处理后,材料采购实际作为结算科目使用了,材料采购的借方余额是发票已到未入库的采购业务,材料采购的贷方余额是材料已入库未取得发票的金额。应付账款借方余额为已付款尚未取得发票的,应付账款贷方余额是已取得发票尚未付款的金额。

如果需要各供应商全部的结算情况,需要把材料采购与应付账款两个科目下相同供应商的余额合并后才能反映。这也是这种流程的主要缺点。

上述处理流程中未考虑增值税。这种流程原则上只适用于实际价核算原材料的核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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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朋友们的回复,结合现在会计电算化的情况,可以对上述处理方式,做如下完善:

在应付账款下设二级科目--暂估入库,本科目下设三级明细或挂供应商核算。用这个二级科目代替材料采购科目,其他核算流程不变。由于把暂估入库放在应付账款科目下,不影响资产负债表编制结果。

这种核算方式与教科书的区别在与:暂估入库要进行明细核算,且不在下月红字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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