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根据浦教党发〔2011〕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政策水平,能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能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2、能力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新,在现职岗位上做出比较显著的工作成绩,。
3、业务素质: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素养,能积极参与本单位改革实践活动,业务工作成绩比较显著。
4、身心健康。
二、选拔推荐资格
1、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职称: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不超过45周岁。
4、经历:原则上须具有3年以上中层管理岗位工作经历或5年以上业务工作经历。作为校级后备干部推荐的,应具有至少2个中层管理岗位任职经历。
三、选拔推荐程序
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在校党支部领导下进行,采用无记名会议投票推荐的方式。
2、组织考察。对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由校党支部对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和发展潜力等进行考察。
3、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民主推荐和党组织考察具体情况,由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形成后备干部名单及后备干部培养目标。
4、报上级党委审批。
四、选拔推荐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 3月18日教工大会进行宣传动员
2、公布方案 3月22日—3月25日校公示栏内公布校推荐方案
3、民主推荐 3月25日召开(教工大会)进行民主推荐
4、审查考核 3月28日—4月1日党支部按程序对后备干部推荐人选进行审察考核
5、集体讨论 4月4日—4月8日由党支部、校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我校后备干部名单
6、上报 4月9日后备干部推荐名单上报上级党委
罗山中学党支部
201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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