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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和天

 何处飘零 2011-10-13

雨和天

 

浩天是一个绝对的富二代。从国外留学回来后,就自然而然地坐上了家族企业的头把骄椅。他的人生是那么的一帆风顺。顺利到有时他总会担心,一切会是一场梦。

身材相貌具佳的他,曾经也是个风流种。丽莎就是曾经那段放纵史留下的后遗症。她认为他必须对自己作出补偿。可,他不会那么好心,何况,他在她身上也掷下不少金钱,她的贪婪让他厌恶。

如今,他决定用心做好生意。至于女人,一切听天由命。

周末,他放下工作。一个人开着车去山顶。风刺骨的冷,他突然见到一个同自己一般寂寞的女人。一身黑色的风衣,墨镜,长发乱舞。他向她走去······

暮雨并不像外界传得那样美丽。相反,她长得非常普通,身材也稍胖。她并没有巨额的身家。父母只留给她一幢古旧的二层小楼。阴雨天,它就会发出霉味。她的主要收入是给一家女性杂志写专栏,偶尔写一些风花雪月的东西发表在欣赏她的报纸上。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外面会把自己传得神乎其神,也许,只是因为自己的父亲曾经有过辉煌的过去。但,那仅仅是过去。过去在今天的面前,一文不值。

几天前,她去医院做常规体检,出来的结果让她崩溃。她得了一种罕见的疾病,也许会好,也许永远不好,她绝望了。她想到了结束自己的生命。

浩天见那女人竟往崖边走去,大声叫道:“喂,搞什么!”自己的话显然吓到了对方。对方回过头来。却突然晕倒在地。浩天见对方昏倒,赶紧上前,将对方抱起,快步走到自己停车的地方,打开车门,将对方放在后面的座位上。他本想开车,去山下的医院,可是,却见对方竟醒过来,并且挣扎着坐了起来。

对方摘下墨镜。浩天看到了一双红肿的眼镜。忽然地笑出了声。“干嘛,有什么好笑的!”对方慢条斯理的接着说:“谁规定带墨镜的理由,一定是为了扮酷!”浩天听了她的话,笑得更起劲了。他没想到,自己和对方居然有着如此的默契。“你还好吧!”他才想起来询问。“没事,反正,我也活不了几天了!”墨雨忍不住悲从中来,泪水竟也适时的滑落。这一幕像极了琼瑶奶奶的经典桥段。只不过,女主没有那么我见犹怜,而男主也没有那么怜香惜玉。浩天坐进车里,关上车门,从后视镜中看了她一眼,极不温柔地说了一句:“拜托,我真的没有纸巾!”浩天很是讨厌动不动就流泪的女人。“我送你回家吧!”他不明白今天自己怎么这么好心!

“你就住这儿吗?”浩天实在讨厌透着阴森的房子。“对不起,我这儿只有这个!”暮雨不好意思地递给对方一杯白开水。“哦!”他接过杯子,看见杯沿有一圈锈迹,可以肯定这个杯子至少有很久没有洗过。他把杯子放到了一边。环视屋中的一切,只能用一个乱字来形容。到处是吃过的方便面盒子。乱扔的衣物,天,还有内衣。对于这一切,女主人竟可以泰然处之,脸上没有任何羞赧的神色,真真地让他佩服。“你一个人住吗?”他想了解一下她有没有人管。“是的,我父母都去世了!”她对这些事早就释然了。“你······”他想说的是,你都不收拾吗?但他没有说出口。“哦,我就喜欢这样的屋子,不空!”她看穿了他的心思,悠悠地说。“我想我该告辞了!”他实在不想在这里多待一秒钟。“我就知道你一定受不了这里!”她彼为熟稔地相送。此刻,从窄小的窗子里,午后的阳光恰巧照在她普通的脸上,她大方的看着他,竟看得他有些不好意思!“哦!这是我的名片,如果有什么事,可以找我!”浩天将自己的名片交到对方手上。“谢谢!”暮雨礼貌地双手接过:“阮浩天”她轻声地念着上面的名字。

过了几个星期。浩天的手机上并没有出现陌生的号码。他曾想过如果对方来找自己会是什么理由。可是,她并没有来过,就好像那场相遇从未在他的生命中出现过。坐在自己奢华的办公室里,他无聊地翻着报纸。忽然,一个身影出现在眼前。老天,报纸上居然印着那个女人的照片,标题也足够的震憾《昔日富家女,身染爱滋,欲轻生!》。浩天仔细地看了一遍文章。知道了她的名字,钟暮雨。还知道了她的父亲,曾是有名的地产界富豪。后,不知是什么原因,破了产,然后,人间蒸发。只是,其余的什么爱滋的,他一概不信。他忽然很担心。他想给她打电话,可,却突然意识到,自己并没有她的号码。于是,他迅速起身,奔出了办公室。

刚刚驶进她住的那条街。就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一家便利店里出来。天,她今天的装扮简直太酷了。一件男式的大花衬衫,配黑色的短裙,粉红色的拖鞋,头发很乱,像是刚起来的样子,提着一大袋速冻食品。边走边打着哈欠。浩天迅速地下了车,像超人一样,从天而降。让暮雨好一阵吃惊。“怎么会!”她奇怪眼前的这个人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还有,他怎么还会来找自己。“吃这些对身体不好!”他心疼地看着她泛黄的脸颊。“没关系!”她满足的笑。“走,我请你吃饭!”他特自然地牵起她的手。让她有一点恍惚。

“阮先生,你需要点什么!“侍应有些诧异地看了看浩天,又看了看暮雨。“两份套餐!”浩天优雅地将菜单递给待者。暮雨双手托腮,她笨笨地脑袋实在想不出面前的这个又帅又有钱的男人为什么会请自己吃饭。“很贵吧!”她可以肯定,因为这里的装修不止用豪华来形容。“不贵!”他看着她就想笑。“你真的得了爱滋吗?”他急于想确定的竟是这一点。“拜托,我疯了吗?”暮雨被他的话吓到了。“嘘!”浩天示意她小声点。只不过,他伸出食指放在嘴边的样子实在太帅了,引得暮雨半天都没缓过神来。就像韩剧里的特技镜头一样,暮雨也仿佛看到对方的四周,开满了花,一朵又一朵。“喂!”浩天无奈地摇摇头。拜托!她的脑袋一天到晚都在想些什么。“不是就好!”他像是在对自己说。“人家还没有结婚,上哪去得那种病!”暮雨小声嘟囔。浩天听到后,又忍不住想笑。“喂,你有笑病吗?”暮雨没好气儿地说。“对呀!”浩天充满笑意地看着她。

暮雨吃得很饱,从餐厅出来,就一直不停得打嗝。而浩天就一下不停地笑,笑得肚子疼。“拜托,不要笑了!”她实在搞不懂,不就打个嗝吗?“对不起,我······”他实在忍不住。终于到了暮雨的家门口。“你慢慢笑吧!再见!”暮雨有些生气了,她使劲儿地关上车门,转过身的刹那,又打了一个很响的嗝。打完之后,她一边走,一边嘟囔:“真没出息,吃那么多干嘛!”由于她的自言自语声音实在不小,浩天听得清清楚楚,引得他居然夸张地趴在方向盘上大笑不止。笑着笑着,他的表情忽然变得很沉郁。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每天面对商场上的尔谀我诈,自己有时是那么的虚伪、冷漠。可是,今天的自己非但没有对对方的丑态嗤之以鼻,反而却认为可爱,窝心。这是为什么呢?

暮雨回到家后,突然想起那张名片,可是,找遍了所有角落,都遍寻不到,突然,一股深深的失落感袭上心头。可,不出片刻,她又从心底里释然了,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和那张名片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

丽莎又没有敲门,闯进了浩天的办公室。此刻,外面的雨下得很大。丽莎正不停地看着自己被雨淋湿的高档衣裙,嘴里不停地抱怨着。浩天正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他并没有转过身去看。“喂,拜托,你看看人家吗?”丽莎一脸的不爽。“什么事?”浩天依然没有转身。“人家找你有正经事!”丽莎极自然地坐进浩天的老板椅:“我母亲特喜欢钟暮雨,还说,如果她没有嫁人,可以嫁给我哥,人家不说,她有许多遗产吗?虽然我家不缺钱,但,谁会嫌钱多!”“我又不认识她!”浩天转过身来,见丽莎正用染着五色指甲的手摆弄自己放在办公桌上的手机。“喂,你朋友不是开征信社的吗?查一个人有什么难的!”丽莎瞥见浩天脸上有不悦的神色,将手机放到了桌上。“你母亲为什么喜欢她!”浩天上前一步,将手机从桌上拿起,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哎呀,你也知道,我母亲平日里最喜欢看那些风花雪月的文章,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喜欢上一个叫慕容雨的作者,只要是她写的都看,后来,打电话到杂志社,才知道作者的真名叫钟暮雨,可是,杂志社死活不肯透露作者的联系方式。没办法,只好让我去查,拜托,我上哪儿去查呀!只好找你啦!”丽莎冲浩天谄媚地一笑。“对不起,我没空,如果没事,你可以走了,我还有个会!”浩天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丽莎从椅子上下来,绕过桌子,来到浩天面前,抬起那张扑满脂粉的脸,撒娇地:“亲爱的,求求你啦,帮帮我吧!”浩天看了看她,依然面无表情地说:“我不喜欢重复说过的话!”然后,竟转身离开了办公室,剩下丽莎愣在原地。她不明白,从前,他对自己虽然没什么好脸色,但,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绝情呀,难道他有新欢啦,不会呀,刚才自己并没有在他的手机上发现什么蛛丝马迹。至于钟暮雨,管她呢,找不找又有什么关系,老太太那儿,她完全可以搞定,随便糊弄一下就OK啦!

“什么!嫁给你哥!”浩天一整天都处在黑脸ING中,让全公司的人都跟着心惊胆颤。他们不懂一向还算和善的BOSS,为何今天心情这么差。在临下班时,BOSS突然将秘书张蓉叫进了办公室。大家都用无比同情的目光目送她。奇怪,只过了半分钟,她就安然地从办公室出来,并带着一脸的疑惑。“怎么啦!”新来的小李忍不住问。“没什么,BOSS让我给他找慕容雨写的文章!”张蓉的话让大家集体疑惑。从此,以及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大家的话题始终围绕着“慕容雨”这个词展开。

夜,窗外的大海是那么的宁静,显得如此多情。浩天坐在柔和的光影里,一身宝蓝色的开衫使他变得更加魅力十足,这魅力有一种温暖的力量。此刻,他正专心地看着一篇名叫慕容雨的人写的文章。平日里,给他钱,他都不会去看。这是一篇关于爱情的故事。是那种只要看过了开头,就会想到结局的那种。生活中,经历了太多的金钱与欲望,此刻的这个故事,却让浩天不忍去嫌弃。故事的情节是那样的简单,两个人之间的感觉是纯纯的,美好的。就如同雨后的天空,那样的澄清,透明。没有太多的修辞,语言也极其普通,没有过多的粉饰,一切都是那样淡淡的。却可以在第一时间,打动每一个看过的人。这一次,浩天居然并没有猜中结局。他一向以为,所有风花雪月的故事,结局一定是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可这一次,他错了。结局是那样的悲凉。男人去了天国,而女人则选择了一生的孤寂。因为女人曾说过,刻骨铭心的爱一生只有一次!浩天没有想过,那样的一个人,怎会写这样的故事。她的生活是那样的,而在故事里,房子周围种满了花,天空永远明净,女主人公喜欢穿白色的连衣裙。是不是,这样的情节,才是她所向往的,她也希望有一个长着干净面孔的男孩,在宁静地夏日,牵起她的手,去海边拾贝壳,或者,在冬日的早晨,去看雪!

一瞬间,浩天突然有一种冲动,想要去帮她实现所有故事中的情节。可,真的只是一瞬间。

冬天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来了。浩天开着车,漫无目地的行驶着。突然,发现自己竟来到了那个女人所住的街道。停好了车。他一步步向不远处那幢古旧的小楼走去。奇怪,今天,迎接他的并不是那个总喜欢奇装异服的女人,而是一个发福的中年妇人。“您好,请问······”浩天还没有说完,那妇人就抢先说:“噢,你是找小雨吧!她说如果有人找她,就把这封信交给来的人!”边说,女人边从衣服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发皱的信封递给浩天“不好意思,我都揣了好几天啦!”女人说完,就转身走了。浩天站在原地,打开信封,里面是一张粉红色的信笺。展开来,绢秀的字迹映入眼帘······

离开了那条狭小的街道。开着车,浩天的脑子里,依然不停地闪过那些绢秀的字迹。就像是那个人站在自己的面前,一字一句的对自己说,没有羞怯,目光清澈:“阮先生,谢谢你在那个瞬间叫住了我;谢谢你请我吃饭;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平凡如我,一切的故事我只希望在没有结束前,不要开始·····”

浩天真的不懂了。他不明白,一个生命中缺乏爱的女人,对一个看上去优秀的男人给予自己莫名的关怀,是不具备任何抵抗力的。不管对方是因为什么!

一年后。春日里的风吹得人恹恹欲睡。浩天自认为已经忘记了那个叫暮雨的女人。他的生活依然如故。每天必须面对行行色色的人。不同的是,丽莎居然嫁了。在丽莎的婚礼上,新郎居然少根筋地握着他的手,感谢了半天,让他很火大。但,他仍佯装笑脸。就在他走出礼堂的时刻,他竟然看到一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站在一个并不高大的男人身边。浅浅地笑。他愣住了。恰在此时,新娘竟不知从哪里跑过来,附在他耳边小声说:“看到了吗?那个钟暮雨,她就要嫁给我哥啦!他们是在法国相识的!不用你帮忙,人家也认识啦!”丽莎后面又说了什么,浩天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一种深深的挫败感袭上心头。第一个念头,就是将那个女人从那个人身边带走,然后,狠狠地问问她,为什么?只是,他并没有那样做。他大步地从他们身边走过。那个人居然没有看到他。仍旧小鸟依人般,站在别人的身边,浅浅地笑。

满腹的疑问,让他很不舒服。他需要知道这一年,自己究竟错过了什么?

机会终于来了。一个月后。浩天在一家高档酒店宴请客户。在去洗手间的走廊里,碰到了正在打手机的那个女人。今天,她穿了一身浅紫色的套装,染了栗色的头发,极自然地披在肩头。脸上是淡淡的妆。这一次,她看到了他。正当她不知该怎样开口时,突然被对方拉住就走,直到拉到了男卫生间,随便闯进一间,他锁好门。“干嘛!”她的嘛字还没有说不出口,就被对方火热的唇堵了回去。狭小的空间,她无处闪躲,也无从反抗。许久,他终于决定放开她。她用手抹了抹了嘴:“很久不见了!”她的开场白那样的云淡风清,让他火大。“是呀,很久不见!”他忍住怒火。“我该走了!他在等我!”她满脸的事不关己。“你难道就没什么话想要对我说吗?”他继续忍。她打开门锁,走出去的瞬间,幽幽地说:“一年前,我已经说过了!”

浩天被这句话惊到了。是啊,对方已经给了自己答案,始终纠结的只有自己,不是吗?

三天后。暮雨的手机上出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摁了接听键,里面传来熟悉的声音。语气强硬:“今天晚上8点,森华酒店520,你如果不来,后果自负!”挂掉了电话,暮雨的心乱乱地。这一年,她已经说服自己忘掉那个人。如今,他干嘛还要跑来搅乱自己的心绪。当初选择去法国,只是要完成一个愿望,那就是亲眼看一看父母的故事开始的地方。遇见现在的这个人,也只是偶然。现在的一切已经是岁月静好,等待出嫁了吗?真的不想再有什么波澜,什么枝节啦!

“亲爱的,今晚我有个同学会,不能去见你啦,对不起!”暮雨挂掉电话,忽然觉得自己像是背着老公搞外遇的小媳妇。

摁了半天门铃,没有人应。刚想走,却见门开了,门里面,站着一个只围了一条白色浴巾的男人。很明显,该人刚刚洗过澡,头发上仍挂着晶莹的水珠。对方倚门的样子真是帅呆了。任谁看了,都会马上上演限制级情节的。只是,此刻的暮雨没有那个心情。她只是有种想要马上转身逃掉的念头。“很准时吗?”浩天还算好心地让出门口。暮雨努力平复自己纷乱的心绪。“喝点什么?”浩天走到酒柜前。“不了,我说完就走!”暮雨环视四周,整个屋子,居然只有一张超大的床,她只能傻傻地站在那儿。“说吧!把你所有的一切都告诉我!”浩天从酒柜里,取出一瓶红酒,倒了一杯,递给暮雨。又倒了一杯,然后,把酒瓶放在地上。暮雨接过杯子,看着眼前这个帅气的男人。忽然的泪凝于睫。让对方措手不及。她自顾自地蹲在地上,大声地哭泣。浩天真的不知所措,为了与对方平视,他只能选择跪在地上。他不知自己该做些什么。哭了好久。暮雨有些无力地坐在地上,“放过我吧!求你!”她抹了抹脸上的泪水。“只是,只是,我······”浩天明明有许多话,却一句都说不出来。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女人站走身来,走出了这间屋子。他无力地坐在地上。眼中是从未有过的失落。

几个星期后。暮雨供职的杂志社需要去采访一位商界名人。主编把这个光荣的任务交给了她。接过采访名单,上面清晰地写着三个字:阮浩天。那一刻,她宁愿现在自己立刻感冒发烧39度。她硬着头皮来到了阮氏集团的办公大厦。

“您好,我是《时尚都市》杂志社的,想找您做一篇专访,不知您······”暮雨的话还没说完,浩天就直截了当地回答:“对不起,我从来不接受访问!”“可是,我······”暮雨还想说什么。又被对方无情地挡了回去:“对不起,我很忙!你可以走了!”浩天继续埋首于文件中。

出了大厦。暮雨生气地想,真是个小气鬼!难道我不答应同你交往,就不接受我的采访吗?哦,天!“交往”!自己怎么会想到这个词儿呢?她赶紧拿出手机,用力地看了看手机屏保上她和男友的照片,在心中默念,现在我是这个人的女朋友!上帝,阿门!

连续三天,暮雨天天都来浩天的办公室报到。什么也不说,只是做在沙发上,喝一杯水,然后走掉。到第四天,浩天真的要崩溃了。在她即将告辞时,站起身来:“我答应你的采访!但,前提条件是,今天你必须陪我吃午饭!”说完,就自顾自地离开了办公室。暮雨只好无奈地跟在后面。

一间雅致的法国餐厅里。浩天优雅地对待者说着什么。暮雨一句都没听懂。她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快点采访完,早点远离这个恶魔。“是在想,快点远离我吗?”浩天打趣地问。“拜托,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暮雨话一出口,就后悔啦!“我以为你变了,没想到,还是那么有趣!”浩天露出窝心的笑容。“别笑了,再笑,我就介绍你去做牙膏广告!”暮雨没好气儿的说。“好啊!”浩天仍旧一脸笑意。

吃过了饭,二人一前一后地走在繁华的街道上。“明天上午9点,来我公司!”浩天冷不防地说。“干嘛,想吓死人呀!”暮雨回头很不爽地看着他。“是啊!”他的话如同撒旦般邪恶。“好!我走了!”暮雨用最快地速度闪了。浩天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觉得自己不应该轻易地放掉她。

第二天,暮雨准时地出现在浩天的办公室门外。可是,里面却并没有人。秘书张蓉告诉她,BOSS去上海出差了,让她等!“搞什么!”暮雨即使生气,也只能无奈地走进他的办公室,坐进那张极度奢侈的老板椅中。百无聊赖中,她随手翻着桌上的一打旧报纸。让她不可思议的是,几乎每张报纸上都有关于自己的报纸,只是时间不同,标题也不同。她不敢相信,那个人居然找到了许多年前,关于自己父母出车祸的报道。她面对着一张张报纸发呆。不知何时,她趴在桌上睡着了。醒来时,发现外面的办公区域内,早已人去屋空。她掏出手机,想看看几点了,可手机竟没电了。她刚想起身离开。一个人一阵风一样出现在门口。一脸的风尘朴朴。“对不起,飞机晚点了!还没吃饭吧,走,先吃饭,然后,送你回家!”浩天一脸的歉疚。“不了,我想回家!”暮雨忽然不知该怎样面对眼前的这个人。“走吧!”他拉住她。“我说了,我要回家!”她挣脱。浩天放开她,表情尴尬。一时间,两个人面面相觑,不发一言。许久,浩天打破沉默:“好吧!我送你回家!”说完,转身走了出去。

回到家,暮雨第一个念头,就是给男友发一个甜蜜的短信,只是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终于顺利的做完了访问,主编夸奖了暮雨。暮雨提出想把年假放了。主编欣然应允。简单收拾了行装,她做上了飞往巴厘岛的飞机。让她没有想到的是,邻座的居然是她最想逃开的人。浩天笑着说:“你真的是阴魂不散呀!”暮雨没好气儿地回:“这句话应该我说!”

巴厘岛美丽的海滩上,两个人并肩徐徐而行。“我秋天结婚!希望你来参加!”暮雨话一出口,就后悔不已。还好,浩天的脸上是一如既往的平静,只是对她的话不置可否。“喂!我说我要结婚了!”暮雨大声的重复。没成想,浩天居然一个人快步地走掉了,把她扔在海滩上。

夜晚,人们围着篝火,尽情的舞蹈,尽情的狂欢。浩天也出现在人群中。他看见暮雨穿着白色的短背心,白色的低腰短裤,露出性感的腰身。粟色的长发束成利落的马尾,整个人轻轻爽爽的。这样的她,自己还是第一次见。她在人群中,尽情的扭动腰身,大笑大叫。他默默地看着她,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和她之间,其实什么都不算!

离结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暮雨发现自己好像也得了婚前恐惧症。她有时觉得自己越来越记不起未婚夫的样子。偶尔的相聚,对方说的也是关于婚礼的细节。看着坐在自己对面,这个并不算英俊的人,看着他絮絮叨叨,她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爱这个人,是不是真的做好嫁给他的准备。

一次例行的家庭聚会。丽莎偶然的玩笑,让她努力坚定的心,再一次动摇。“知道吗?那个阮浩天,居然为了让某个女人死心,让人散布绯闻,说自己要娶什么某财团的千金!什么千金,他一天忙得要死,哪有时间!”丽莎边说边将一块柳橙塞进嘴里。所有人都对她的话不置可否。只有暮雨一人听进了心里。

“喂!最近好吗!”暮雨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自然。电话那头的人却始终沉默。“喂!”她又问了几声,对方却挂掉了。她的心空落落地,她兀自傻笑,笑自己的痴傻。

婚礼的前三天,按规矩,新娘新郎是不准见面的。暮雨坐在家中,看着无聊的肥皂剧。手机铃声刺耳的响起。电话那端是一个陌生的声音:“喂,请问您认识阮浩天吗?他出了车祸,希望您来一趟!”“喂!喂,你是谁?在哪里!”暮雨对着电话,疯狂地喊着。这一刻,她终于发现,那个人在她心中的份量。

医院的大厅里,暮雨像无头的苍蝇四处乱撞,她需要第一时间,看到那个人。无论是什么结果。泪水早已落满脸颊。忽然,她看到了他。他额头上贴着沙布,脸上有些伤痕,无力地坐在长椅上。一瞬间,她并没有扑上去,而是站在那儿,就那样看着他,泪如泉涌。他抬头的瞬间,撞上了她的目光。他站起身来,缓缓地走向她,“你给我站那儿!不准过来!”她的声音着实不小,引来旁人的侧目。他好似没有听见,仍一步步靠近她,直至将她拥入怀中。“谁准许你抱我,放开!”她嘴上抗拒,可,整个人却紧紧地偎进他宽厚的胸怀······

“以后,不要没事儿就给我打电话,什么嘛!”她忿忿。“哎,只是交警小题大作,又不是我给你打的电话,为什么冲我发火!”他像是在对她撒娇。“拜托,不要用那种声音说话,不知道,还以为我拐卖儿童!”她其实心里还是很窝心的。

“那,这药膏记得涂哦!还有记得伤好之前,不准吃辛辣的,刺激的食物,不准喝酒!”她扶着他坐在沙发上。“头还晕吗?”她满脸关切。“不了,但是,你可不可以多陪陪我,现在天又没黑!”他乞求。“OK!”她故作轻松地回答。却没想,她刚刚坐到他的身边,他就倾身吻上了她的樱唇。“呜······”她的手胡乱地挥着,感觉他的眉头皱了一下,他放开她,她这才发现,可能是自己的手碰到了他额头的伤。“对不起!”她轻声道歉,并不自觉地往旁边挪了挪。“你做错了,我必须惩罚你!”边说边再一次靠近,并吻住了她的唇。他的吻像他的人一样霸气而又深情。瞬间让她失去了所有抵抗力······

暮雨醒来,发现已是夜深人静。身旁躺着那个她拼命想逃掉的人。她奇怪自己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的负罪感。似乎只是发生了一件顺理成章的事。

“醒了吗?”浩天转过身来,看到一张泛红的娇容。“喂!”她害羞地迅速钻进被子。“怕什么,该看的,不该看的,我都已经看过了!”他好笑地去掀被子。“不要!”她死命地拉住被子。“你难道想一辈子,都不出来吗?”他忽然好幸福,不知是因为什么。“好!我也决定和你一样啦!”说完,他钻进被子。“喂,不要呀!”暮雨此刻只顾蒙头,却没想,那个人竟从脚底上钻进来,一点点地吻上来。“饶了我吧!”她实在受不了这痒痒地吻。“不行,就是不饶!”浩天轻柔地含住她胸前的悸动,引得暮雨一阵颤栗······

暮雨承认自己真的对不起未婚夫。可是,对方并没有表现的多么依依不舍。也许,是因为对方是学理科出身的原因吧。面对任何事,都理性的过份。让暮雨多少感到一点点不爽,如果对方苦苦留恋,她是不是就高兴了!女人这都是什么逻辑!

暮雨和浩天成了一对恋人。偶尔吃饭,看电影,逛街。浩天会每天送一束玫瑰。暮雨觉得很幸福。最重要的是,浩天再也没有要求过什么,他说,上一次是月亮惹得祸,以后不会了,等你哪天嫁给了我!我一定要夜夜歌!“那我还是不要嫁给你啦!”暮雨坚定的说。“你敢!”浩天快步追上来,将她拦腰抱起,扛在肩头:“走吧,现在就去入洞房!”暮雨大声地笑骂:“喂,放我下来,你这个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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