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案场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二】案场业务、纪律管理制度
【三】行政监管制度
【四】会议制度
【五】培训及考核制度
【六】案场编制、晋升制度
【七】薪酬制度
【八】离职、辞退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考勤范围
案场所有员工均在考勤范围内(含出差到案场的员工)。
2、工作时间
案场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上午8:30-12:00,下午1:00-5:30(案场可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销售案场实行轮休制度,由案场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具体轮休表。员工必须遵守已定轮休秩序,临时变动需征得案场经理批准和销售行政批准。
3、考勤申报
(1)次月轮休表由案场经理于本月28日前报公司销售行政;
(2)考勤及轮休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公司销售行政邮箱,sjygxs@126.com或发传真至0531-87036661;
(3)若案场经理未按规定时间将轮休表报至公司的,迟报一天罚款20元,二天40元,依次类推,直至轮休表发至公司销售行政邮箱,所有罚款统一在发放工资时一并扣除;
(4)若提报日期为星期六、日或其他国家法定节假日,则需提前报轮休表;
4、出勤规定
(1)员工每天上下班需在《考勤签到单》上签到、签退。因公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签退者,必须在签到本上注明外访时间、去向和事由,并征得案场经理批准;
(2)案场以销售电话为考勤方式。销售行政于每日8:20—8:30对案场进行电话考勤,考勤时间内未听到本人声音的,一律视为迟到。对于迟到者,应立即电告销售行政记录实际上班时间,按迟到时间进行扣罚。超过12:00仍未电告销售行政的,按旷工一天处理。下班实行电话抽查考勤。销售总监有抽查所有案场的权利,销售副经理有抽查所负责案场的权利,抽查的违规处理结果同考勤。秘书须配合行政部监督工作。所有需考勤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指定电话考勤。案场其他人员有伙同迟到者、旷工者进行舞弊的,罚款50元/次;
(3)销售行政不定期抽查各案场考勤记录,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不符的,对当事人及案场经理处罚20元/次,罚款由案场经理在月销售例会时交给销售行政统一管理,作为公司活动基金;
(4)案场每月轮休表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更改。销售淡季可予以调休。因工作需要致使休班期间不能休息的,补休需提前一周报销售行政批准,补休时间不可连续超过4天,未经销售行政批准而补休的,视为旷工;
(5)上班时间案场人员除看房和公务外,不得外出,由案场经理负责监督执行。无故外出的,视为旷工半天;
(6)严禁代人签到或弄虚作假,如发现代签者,将给予双方当事人50元/次罚款;
(7)遇有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情况),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处理(上班时间顺延半小时)。
5、迟到、早退和旷工
此扣薪在工资中扣除
(1)迟到
1/员工每迟到一次(30分钟以内),扣薪10元;
2/上班时间后30分钟(不含)--1小时(含)迟到者,每次扣薪20元;
3/上班时间后超过1小时(不含)--半日迟到者,按照旷工半日对待;
4/上班时间后超过半日迟到者,按照旷工1日对待;
5/当月累计迟到达5次者,扣除当月工资20%作为处罚;当月累计迟到达10次者,除扣除当月工资50%作为处罚,公司并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解聘。
(2)早退
1/员工每早退一次(30分钟以内),扣薪10元;
2/下班时间前30分钟(不含)--1小时(含)早退者,每次扣薪20元;
3/下班时间前超过1小时(不含)--半日早退者,按照旷工半日对待;
4/下班时间前超过半日早退者,按照旷工1日处理;
5/当月累计早退达5次者,扣除当月工资20%作为处罚;当月累计迟到达10次者,除扣除当月工资50%作为处罚,公司并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解聘。
(3)旷工
1/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补假手续无故不上班的;
2/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班或假期已满又不办理请假手续的;
3/虚报请假理由和伪造请假证件的;
4/旷工不足半天者:按照旷工一天算(扣除工资=日标准工资,日标准工资=月基本工资/30)
5/旷工超过半天不足一天者:按照旷工2天计算(扣除工资=2倍日标准工资)
6/旷工达一天者:扣除工资=3倍日标准工资
7/连续旷工三天者:扣除当月工资(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解聘)。
6、请、休假制度
(1)事假:公司不鼓励员工请事假,出勤率是评定工作表现的标准之一。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的由案场经理批准报销售行政备案;超过一天的经案场经理报销售行政批准备案。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必须在当天8:30以前向案场经理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按事假处理,正常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事假期间每日按本人日标准工资100%扣除。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超出20个工作日须由销售副经理批准;(员工事假审批权限如下:一周内(含),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经过一周者,由总经理审批,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未经部门以及公司领导同意的事假,一律按照旷工对待。)
(2)病假
1/员工因患病当天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应于当天8:30以前向案场经理请假;
2/病假2日(含)以上的,应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
3/患有传染病或连续病假一个月的员工,在病愈返工时,须持有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员工病假连续超过1个月或累计达到2个月者;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解聘)
4/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休假制度
此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正式员工即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
(1)法定节假日:
1/元旦(公历一月一日);
2/春节(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3/国际劳动节(公历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4/国庆节(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2)婚假:符合国家法定年龄结婚者,给予婚假7(4)天,工资全额发放;享受婚假者需以结婚证复印件作为休假证明;
(3)产假(原来无规定)
1/员工孕期例行检查(每月一次)视为正常出勤,每次时间应控制在半个工作日;
2/女员工可享受90天产假;
3/男员工配偶生育可享受有薪假期7天;
4/哺乳期(一年)女员工每个工作日享受1小时的哺乳时间,此1小时视为正常出勤;
5/产假期间(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工资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统一支付;
(4)丧假
1/配偶、双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去世给假3个工作日,赴外地奔丧者可给予适当的路程假;
2/非直系亲属(未规定),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去世,给假1个工作日,赴外地奔丧者可给予适当的路程假;
3/丧假期间(不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薪资为全额基本工资;
8、考勤审批权限
9、试用期内请假,须延长试用期
【二】案场业务、纪律管理制度
1、业务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
1/案场业务管理体系保持与公司管理体制的一致性,即垂直管理:业务领域内各级人员必须服从直接上级的指令,不得推诿或拖延怠命;
2/业务处理均应遵循逐级完成的原则,如有异议可进行越级申辩;
(2)销控管理制度
1/房号保留制度
①房号保留以是否收取定金(订金)为准(即定/订金到位原则);
②保留期限由案场经理根据案场实际情况确定;
2/房屋销控表(包括电子版和文本两种,下同)由案场经理管理,秘书协助案场经理执行;
3/房屋销控表应及时更新,每日工作结束后,案场销售秘书应同案场经理进行核对;
(3)合同制度
1/客户签约前向案场销售秘书登记领取空白合同;
2/作废的合同一律退还案场销售秘书存档;
3/合同签署前须先向案场经理核实房源,确认无误后才能签署合同;合同严禁添加、删减条款;
4/合同签署完毕后,须先自查一遍;销售员持《合同审核单》报案场经理审核签字后,转开发商财务签字盖章;
5更名、换房:案场无权对合同姓名及房号给予更换,开发商特批的案场协助处理;
6/更改付款方式、退房:客户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改付款方式,需由案场经理报请开发商批准后方可执行;
7/各案场大定单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15日;
(4)价格管理制度
1/销售价格由开发商以书面形式下发至案场,案场严格执行;
2/超越权限范围自行降价,降价部分自行承担;如情节严重公司可以解聘并追究相应责任;
3/对价格有要求的客户,由开发商批准后案场严格执行;对我公司有议价部分的楼盘,客户如要求超越权限范围降价的,须报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
(5)催款制度(适用于已签合同客户)
案场经理和销售员应严格执行下列款项到达时间,如抽查发现催款工作滞后的,案场经理
和相关销售人员罚款20元/次
1/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的,100%房款必须在合同签署后20日内全部到帐;
2/采取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的,首期款必须在10日内到帐,按揭所需资料一并交齐;案场须
在2日内将按揭资料报至按揭银行;
3/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严格执行开发商制定的分期期限和金额;
(6)回佣制度
回佣比例是评定案场经理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标,是考核案场经理职务升、降的重要参数
1/案场经理须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佣金结算表报开发商核对签字;
2/案场经理凭开发商签字的佣金结算表于当日或次日到公司财务开具发票;
3/在发票开具的10日内佣金到达公司帐户;
4/案场每月回佣严格按发票或收据数额收取佣金,如不能足额回款需告知财务进行核实;
(7)轮班接待客户制度
1/轮班排序方法
①以排号顺序安排接待客户,值班或换班,换人不换序;
②所有销售员全部在接待客户,新客户到访时,由最先腾出时间的销售员接待;
③轮值人员未在案场,以轮空处理,后续人员补上;
2/客户接待
①“来访客户登记表”为客户原始记录,是客户归属确认的最重要依据,凡 “来访客户登记表”有登记的客户均视为老客户;
②销售员在任何情况下,未着工作装,不能接待客户;
③来电客户在2日在分配给销售员,由此约至来访的客户归属于约客销售员;
④凡进门咨询房屋相关事宜者,均视为客户,不得以任何原因或借口推委,不予接待;
⑤客户进门,案场秘书/经理必须询问其是否第一次看房,如是老客户,由第一接待人接待;
若新客户则按序接待;
⑥当销售员的一个客户同时带来几户人看房时,案场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排序人员接待;
⑦老客户来访,如第一接待人在忙或不在,按序协助接待;若接待过程中,第一接待人回来,交给第一接待人;
⑧由工地现场带回的老客户,交回原接待人;
⑨老客户换房、多买或带新客户原则上均属第一接待人;
⑩当销售员对再访客户超过5天未进行追踪,且彼此不认识对方的,则按新客户纳入轮排;
11再访客户指定销售员接待时,此客户由被指定销售员接待,当前接待人员退下;再访客户指定销售员不在场,由案场经理/秘书按序安排其他销售员接待,该客户归属于客户指定销售员;如再访客户指定销售员不在场,并其他销售员无空闲接待,则由案场经理/秘书接待,此客户仍属被指定销售员所有;
12当案场全体销售员均在接待客户,则安排新客户稍等,由最先腾出时间的销售员接待;
13老客户带来的新客户,如与销售员有约定、指定或认识的,客户归此销售员接待;反之,则客户纳入轮排;
14如两销售员先后接待了两批客户,此两批客户为直系亲属,则客户归属为第一接待人;如非直系亲属,则客户归属于合同买受人对应的接待人;
15团购客户直接到案场的,根据轮排按序接待;由开发公司或我公司直接分配到案场的,由案场经理按序分配;
16销售员在客户认定上产生分歧时,由案场经理处理;如有重大异议,则可上报至项目经
理按客户归属原则处理;如客户认定仍有分歧,则由月经理例会按相同原则处理;
(8)报表制度
1/周报:营业周报表、来访客户登记表;
2/月报:目标计划书、述职报告、签约明细表;
2、案场纪律管理制度
(1)工作期间一律称呼职务,无职务者、同级别间可称呼姓名;
(2)案场秘书将相关销售文件,如销售证件、与其他部门往来文件等存放于公夹内;
(3)现场用各种销售资料,如楼书、单片、按揭流程等由当日值班人员下班时补齐;
(4)不得阅读与业务无关的报纸、杂志、书籍(业务相关报纸、杂志、书籍应在指定地点),不得吃零食;
(5)严格执行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一杯水、一张名片、一套资料的服务准则;
(6)凡公司刊登广告日,展销会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报销售行政助理备案;
(7)工作时间不得处理私事,应尽量避免私人电话,谢绝会见亲朋好友;
(8)业务电话简明扼要,一般情况下不超过三分钟。休班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9)案场来电由秘书接听,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必须接听,并对来电进行详细登记;
(10)电脑等设施用于工作需要,不得用于如电子游戏、上网聊天等其他用途;
(11)严禁销售员在销售现场吸烟,不在销售现场喧哗、打闹、聚众聊天;
(12)下班后不得在办公室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下班时桌面整洁、门窗、灯光关闭
(13)勤俭节约,不浪费公司财物。案场的一次性水杯只供客户使用;
(14)员工调动工作或离开公司应将工装及相关物品、资料进行完整移交;
(15)涉及公司的业务资料,不得随意放置;
(16)销售员及时做来访登记、A级卡及自己的客户记录本,案场经理定期检查;
(17)在与客户交往中,保持口径一致,不得擅自许诺,损害公司信誉;
(18)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案场内不得使用不文明用语、互相激烈争吵、散布流言蜚语、妨害团结合作;
(19)杜绝在案场内部寻找恋爱对象;
【三】行政监管制度
行政监管实行扣分、罚款制度,在公司所有案场中,人均扣分最少的宿舍将被评为月度优秀宿舍,奖励100元;人均扣分最少的案场将被评为月度优秀案场,分别奖励100元;被评为优秀宿舍、优秀案场的案场经理分别奖励100元/人
1、案场监管制度
(1)仪容、仪态
1/女士仪容
① 上班必须身穿工装,工装熨烫平整;
② 可化淡妆,若用香水需清新淡雅;
③ 穿深色不漏脚趾且不超过3厘米高正装高跟鞋;
④ 短发除外,长发需将头发盘起;
⑤ 不可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
⑥ 可佩带简单饰品,脖子和腕部所带饰品总数不超过2个;
2/男士仪容
① 上班必须身穿工装,工装熨烫平整;
② 穿着黑色皮鞋,鞋面随时保持干净无尘;
③ 穿深色袜子;
④ 不可留长发、烫发;
⑤ 不可留长指甲;
违反以上任意一条,本人罚款1-5元,案场经理罚款1-3元/次。罚款交由销售行政,作为公司活动基金。
(2)仪态
1/坐立起行姿势稳重,接听电话用语规范并嗓音适中,工作交流到指定地点。
2/内外交往态度和善,举止文明、谦虚,体现世纪阳光员工良好的个人素养。
3/工作时间精神饱满,体现公司和项目整体形象。
(3)案场卫生监管制度
1/门、窗玻璃保证清晰透明,无任何污垢及擦洗痕迹;
2/ 地面始终保持清洁,确保无灰尘、纸屑等杂物;
3/谈判桌、椅使用完毕要随时打扫,随时整理;保证桌面及烟灰缸整洁无污物,桌面资料应摆放整齐;
4/前台台面要时刻保持清洁,所置电话、宣传资料、花盆的摆放必须条理、整齐;销售人员个人资料及销售道具一律放入个人抽屉并妥善保管,抽屉内不得存放任何与工作无关之物品;
5/大厅内、外任何地方及角落不得留存有损大厅整体形象之整洁的垃圾、杂物及任何无关之工具与物品;
6/ 大厅门外台阶应始终保持清洁,无垃圾及杂物;
7/任何员工违反以上制度的任意一条将处以全体1-5元/人/次的罚款。案场经理负连带责任,同样罚款1-3元/条/次。
2、违纪监管制度
(1)违纪处罚形式:提报罚款、通报批评、留用察看
(2)处罚范围
1/提报罚款的处罚范围
① 工作质量低下造成客户书面投诉的;
② 泄露商业机密而对项目操作带来损失的;
③ 屡次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的;
④ 管理人员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知情不报或故意包庇的;
⑤ 经常不及时填写各种销售记录的;
⑥ 带情绪上岗,给客户造成不良影响的;
触犯以上各条20元/次,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2/通报批评的处罚范围
① 因渎职而致使项目、公司财务损失者;
② 无中生有,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者;
③ 由于个人行为严重损坏公司形象、利益、信誉者;
④ 泄私愤恶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⑤ 营私舞弊者;
触犯以上各条100元/次,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3/留用察看的处罚范围
① 对同事恶意中伤,挑拨是非,在销售现场打架斗殴并带来恶劣影响者;
② 借工作之便索要财物作为交易条件者;
③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者;
④ 其他经公司领导应给予留用察看的行为;
触犯以上各条扣除半月工资,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3)处罚权限
2、驻外案场宿舍监管制度
(1)门、窗玻璃保证清晰透明,无明显、大面积污垢;
(2) 地面始终保持清洁,确保无灰尘、纸屑等杂物;
(3)餐桌、椅使用完毕要随时打扫,随时整理;保证桌面整洁无污物,桌面盆、碗、盘等应摆放整齐;
(4)灶台台面要时刻保持清洁,所置灶具干净、整齐;各种调料摆放位置合适,盛装容器干净、摆放整齐;
(5)厅内、外任何地方及角落不得留存垃圾、杂物及任何无关之工具与物品,垃圾由每日值日人员倾倒;
(6) 门外台阶应始终保持清洁,无垃圾及杂物;
(7)卧室内窗品摆放整齐,化妆品、鞋、包、被褥保持干净整洁,卧室卫生由居住者个人打扫,若多人居住一个房间,则卧室卫生实行值日制度;
(8)卧室窗台、玻璃、门、床头柜、电视、电脑等一律干净,所放物品整齐,卫生由本室值日人员负责;
(9)阳台、卫生间、洗手盆处卫生由宿舍每日值日人员负责。阳台地面、玻璃、窗户、拖布池等干净、无异味;卫生间垃圾每日倾倒,垃圾筐、座变器、浴盆、玻璃、窗台等干净整洁;洗手盆台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10)各宿舍规定就寝时间,各舍员在规定时间内就寝;
(11)各案场制定宿舍值日、值班表,并细化卫生标准;
(12)任何员工违反以上制度的任意一条将处以全体2元/人/次的罚款,案场经理和宿舍长负连带责任,罚款1元/条/次。
附:案场仪容、仪容监管、案场卫生监管、宿舍物品配备、宿舍卫生监管分别见附件1---5
【四】会议制度
1、案场会议(案场经理组织召开)
(1)案场经理每日组织工作例会,着重解决当天接待客户过程中具体问题,督促销售员业绩;
(2)案场经理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包括项目策划师在内的会议,以随时沟通解决销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案场经理负责召开公司会议精神传达会议,以便员工随时了解公司各种发展动态;
(4)每月组织一次评优会议,符合条件的评优结果在月末同下月目标任务一起报公司行政,以便在月经理会上评选优秀员工;
2、案场经理会议(销售总监组织召开)
(1)每月一次销售经理会议,具体时间按下发的时间表为准,旨在解决案场人事、业绩等方面的问题;
(2)对各案场提报的月度销售之星予以审核;
(3)宣布上月优秀案场、优秀宿舍;
(4)上月案场工作述职;
(5)各案场召开项目会议,包括项目经理、案场经理、策划经理、项目策划师会议,针对下月目标做针对性方案;
3、各部门经理会议(副总经理组织召开)
(1)每月一次各部门经理会议,具体时间以下发的时间为准;
(2)协调解决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审议新项目的可行性;
(3)解决公司上月未解决的大事,对重大事件报总经理;
以上所有会议均需专人记录,完成《会议纪要》,与会者签字存档备查。
【五】培训及考核制度
培训分入职培训和不定期培训。入职培训由公司统一组织,培训对象是新入职员工;不定期培训对象是所有员工。
(1)入职培训
(2)不定期培训
1/案场经理每月至少一天对案场销售员进行业务强化;
2/项目经理每月末制定下月所负责项目的培训计划;
3/销售总监每月末制定下月各案场的培训计划;
4/遇特殊情况,如开盘、大型活动等将进行突击培训;
5/对培训内容的领悟和执行情况将作为员工晋升的参照;
【六】案场编制、晋升、降职制度
1、案场销售业务编制
2、案场管理编制
【七】离职、辞退制度
1、离职制度
(1)离职程序
1/辞职须提前15日递交书面申请,经具有审批权限领导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填写离职申请表,交还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经行政部核查无误后,由财务部核实离职人员的工资,佣金,欠款及扣款情况并签字确认;
3/将销售资料移交给案场秘书并在交接单上签字,案场经理签字上报;
4/私自离职7日内仍未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的,扣除所有未发放薪酬(含工资、佣金、奖金等);
(2)离职审批权限
2、辞退制度
(1)辞退程序
1/销售行政提前3日下发辞退通知;
2/交还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经销售行政核查无误后,由财务部核实辞退人员的工资、佣金、欠款、扣款情况并签字确认;
3/将销售资料移交给案场秘书并在交接单上签字,案场经理签字上报;
4辞退7日内仍未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的,扣除所有未发放薪酬(含工资、佣金、奖金等);
(2)辞退范围
①故意泄露重要商业机密,致使项目操作带来严重损失者;
②触犯刑法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
③多次严重对抗销售案场规章制度,不服从上级管理、调配者;
④试用期不合格或试用期内累计旷工3天的;
① 连续三月未完成月目标任务,且业绩为本案场最后1名的;
② 由于项目缩减,公司按需对人员进行调整;
③ 工作原因及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在公司工作者;
④ 其他经公司领导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3)辞退审批权限
世纪阳光案场仪容监管扣罚标准
检查案场: 检查日期: 检查部门: 检查人:
世纪阳光案场卫生检查扣罚标准
检查案场: 检查日期: 检查部门: 检查人:
世纪阳光驻外案场宿舍监管扣罚标准
检查案场: 检查日期: 检查部门: 检查人:
行政部监督销售案场宿舍值日、卫生职责
案场: 住宿员工夜不归寝申请单 日期: 年 月 日
3、晋升制度
(1)晋升机制
1/新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成为销售员;
2/在正式考核期内连续三个月销售业绩在本案场第一,其他表现通过行政综合考核的,晋升为高级销售员;
3/自晋升为高级销售员之日起,在公司服务满一年的,转为公司的正式员工。正式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交纳社会统筹保险,享受休假制度;
4/自晋升为高级销售员之日起,连续三个月销售业绩在本案场第一,其他表现通过行政综合考核的,可晋升为销售主管;
5/自晋升为销售主管之日起,连续三个月销售业绩在本案场第一,其他表现通过行政综合考核,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责任心,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可晋升为案场经理;
6/自晋升为案场经理之日起(有项目的),连续6个月完成目标计划各项指标,其他表现通过行政综合考核的,具备较强管理能力和责任心,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晋升为高级案场经理;
7/自晋升为高级案场经理之日起(有项目的),连续6个月完成目标计划各项指标,其他表现通过行政综合考核的,具备很强管理能力和责任心,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晋升为资深案场经理;
8/自晋升为资深案场经理之日起(有项目的),连续6个月完成目标计划各项指标,其他表现通过行政综合考核的,具备很强管理、协调配合能力、责任心、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晋升为销售副经理;
9/自晋升为销售副经理之日起(所负责项目),连续6个月完成目标计划各项指标,其他表现通过行政综合考核的,具备很强管理、协调配合能力、责任心、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晋升为销售总监;
10/主管以上人员的任用遵循先内部提拔后对外招聘原则;
11/自晋升之日起,薪酬将进行重新核定,新岗位须经1-3个月的适应期,考核合格的方可转正。
12/对有特殊贡献员工将破格提升,年提升比例控制在10%左右;
(2)晋升审核权限
4、降职制度
(1)降级机制
1/新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不合格的,可延长1个月试用期;仍不合格的,解除试用;
2/销售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月目标任务,且销售业绩为本案场最后一名的,实行淘汰制;
3/高级销售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月目标任务,降为销售员;
4/销售主管连续三个月未完成月目标任务,其他表现行政综合考核应该降职,岗位不空缺的前提下,降为高级销售员;
5/案场经理连续3个月未完成目标计划各项指标,其他表现行政综合考核应该降职,缺乏管理能力和责任心,岗位不空缺的前提下,降为销售主管;
6/高级案场经理连续3个月未完成目标计划各项指标,其他表现通过行政综合考核应该降职,管理能力和责任心一般,岗位不空缺时降为案场经理;
7/资深案场经理连续3个月未完成目标计划各项指标,其他表现通过行政综合考核应该降职,管理能力、协调配合能力、责任心均一般,岗位不空缺的前提下降为高级案场经理;
8/销售副经理连续3个月未完成目标计划各项指标,其他表现通过行政综合考核应该降职,管理能力、协调配合能力、责任心一般,不能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岗位不空缺的前提下降为资深案场经理;
9/销售总监连续6个月未完成目标计划各项指标,其他表现通过行政综合考核应该降职,管理能力、协调配合能力、责任心一般,不能增强员工的凝聚力、不能为公司发展提出可行性意见、岗位不空缺的前提下降为销售副经理;
10/自岗位调整之日起,薪酬将按相应级别进行重新核定;
11/对于特殊需要降职的员工,将召开相应级别会议讨论,年降职比例控制在10%左右;
(2)降职审核权限
【七】薪酬制度
销售薪酬由基本工资、佣金、奖金、扣款组成
1、基本工资
(1)工资发放:工资执行月薪制。每月8号将上月工资转入个人银行帐户。
(2)工资计算公式:(天数均精确到半天)
1/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应发佣金+奖金-扣款
2/平均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每月工时天数( 30天)
3/事假扣款=平均日基本工资×请假天数
4/扣款按规定扣除
(3)各岗位基本工资
2、佣金
(1)发放日期:佣金执行月发放制。每月8号随上月工资一并转入个人银行帐户;
(2)发放原则:佣金到帐原则;按实际结佣金比例发放原则;
(3)计提点数:根据项目情况制定不同点数;
(4)计提比例
(5)计算公式:调岗时,所卖房屋已交房的,另20%清盘时一并发放;
1/在本案场就职的
应结佣金 = 月业绩*计提基本点数*实结佣金比例-个人所得税
实结佣金 = 应结佣金*80%(另20%清盘时一并发放)
2/调岗的
① 调岗时,所卖房屋已交房的,另20%清盘时一并发放;
② 调岗时,所卖房屋未交房的,另20%清盘时发放给案场其他交房的员工;
3/离职的
⑤ 离职时,7日内仍未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的,扣除所有未发放薪酬;
⑥ 离职时,已办理离职手续,并所卖房屋已交房的,另20%清盘时一并发放;
⑦ 离职时,已办理离职手续,所卖房屋未交房的,另20%清盘时发放给案场其他交房的员工;
3/辞退的
① 辞退时,7日内仍未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的,扣除所有未发放薪酬;
② 辞退时,已办理离职手续,并所卖房屋已交房的,另20%清盘时一并发放;
③ 辞退时,已办理离职手续,所卖房屋未交房的,另20%清盘时发放给案场其他交房的员工;
④ 【离职 辞退】制度中“辞退范围”的1-2项目,在辞退时扣除所有未发放薪酬;
⑤ 【离职 辞退】制度中“辞退范围”的3-7项目,在辞退时佣金发放适用上述①②③项;
3、奖金、扣款
按制度中规定的奖罚措施进行奖励和扣罚
济南世纪阳光物业策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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