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明一下,我在青岛地区,所以政策可能是地方性的,仅供参考。 1、累计十五年是指到退休前够就可以,所以按你的年龄算一下,如果这个数能够就不用补缴了,因为补缴的话,企业负担的部分也要个人缴纳,很不合算,还有滞纳金。 2、养老和医疗保险都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现在还没有医疗单独缴纳的状况,一般是和其他保险同时缴纳,医保要缴足二十年的。正常医保要缴足三年才能享受到规定的报销比例的,且生育险是要连续缴足十二个月以上才可以享受,所以,如果你有这两方面的需要,可以考虑补缴。 3、如果你是城镇户口,那么当初离开原单位的时候公积金已经给办了封存,这个只能单位去缴纳,不存在补缴的问题。原先单位和你个人缴纳的公积金都在这个账户里放着,每年一次计息。若购买房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前提是连续缴纳规定的月份以上。如果不投保三年以上,也可以去劳动保障部门开具相关证明之后,提取账户内公积金,或者等到退休的时候一次性提取。如果你有新的工作单位,新单位有公积金,那么直接联系原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就可以。 公积金的所有相关业务个人都无法办理,只能通过就职单位或给你办理公积金封存的单位。 写的很详细,所以,看完之后,应该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