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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译文]滴天髓辑要

 subst12 2011-10-27

[经典译文]滴天髓辑要


通神论
  欲识三元万物宗,先观帝载与神功。
  天有阴阳,故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得时而显其神功,命中天地元之理,悉本于此,日干为天元,地支为地元,支中所为人元。
  坤元合德机缄通,五气偏全定吉凶
  地有刚柔,故五行布于东西南北,与天合德,而神其机缄,赋于人者,有偏全之不一,故吉凶定焉。
  戴天履地人为贵,顺则吉兮悖则凶。
  凡物莫不得五行,而戴天履地,惟人得五行之全,故为贵,其有吉凶之不一者,以其得于五行之顺与逆也。
  欲与人间开聋瞶,顺悖之机须理会。
  不知命者如聋瞶,知命者于顺悖之机而能理会之,庶可以开之耳。
  理承气行荳有常,进兮退兮宜抑扬。
  翕辟往来皆气,而理行乎其间,行之始而进,进之极。则为退之机,如三月甲木是也,行之盛而退,退之极,则为进之机,如九月甲木是也,学者能抑扬其浅深,斯可以言命。
  配合干支仔细详,断人祸福与灾祥
  干支配合,细详其进退之机。
  五阳皆阳丙为最,五阴皆阴癸为至。
  甲,丙,戊,庚,壬,为阳,独丙火禀阳之精,而为阳中之阳。
  乙,丁,己,辛,癸,为阴,独癸水禀阴之精,而为阴中之阴。
  五阳从气不从势,五阴从势无情义
  五阳得阳之气,即能成其阳刚,不畏财煞之势,五阴得阴之气,即能成其阴顺,故木盛则从木,火盛则从火,金盛则从金,水盛则从水,土盛则从土,于情义之所在,见其势衰则忘之,若从得其正,亦未必于无情义也。
天干论
  甲木
  甲木参天,胞胎要火,春不容金,秋不容土,火炽乘龙,水荡骑虎,地润天和,植立千古。
  甲为根干之木,纯阳之本,参天雄壮,火者,木之子也,旺木得火而愈敷荣,生于春,则助火而不能容金也,生于秋则助金而不能容土也,寅午戌丙丁多见而坐辰,能摄之,申子辰壬癸多见而坐寅,则能纳之,土气不干,水气不消,则能长生矣。
  辰为水库,能制火滋木,而土能泄火,则甲之根润,故不怕火,甲禄于寅,寅属艮,土厚,故能纳水。
  乙木
  乙木虽柔,刲羊解牛,怀丁抱丙,跨鸡乘猴,虚湿之地,骑马亦忧,藤萝系甲,可春可秋。
  乙为枝叶之木,柔如花卉,然坐丑未能制之,(丑未阴土,故乙能制。)如宰羊割牛,只要有一丙丁,则虽申酉之月,亦不畏怯,生于子月,(木叶凋零之时,水多益寒。)而又辛壬癸透者,则虽得午, 亦难发生,(乙虽生午,然午能泄乙,况一火不能敌众水也。)若甲与寅多见,譬之縢萝附乔木,春月秋月皆可。
        丙火
  丙火猛烈,欺霜侮雪,能煅庚金,逄辛反怯,土众成慈,水猖显节,虎马犬乡,甲来焚灭。
  丙为焚烈之火,纯阳之性,故不畏秋而欺霜,不畏冬而侮雪,庚金虽顽,力能煅之,辛金虽柔,合而反弱,土其子也,见戊己多而慈惠之德,水其君也,遇壬癸旺而显忠节之风,至丙遂炎上之性,而寅午戌更露甲木,(身旺遇印)则燥而焚灭也。
  丁火
  丁火柔中,内性昭融,抱乙而考,合壬而忠,旺而不烈,衰而不穷,如有嫡母,可秋可冬。
  丁为温暖之火,其性虽烈而属阴,则柔而得其中矣,外柔顺而内文明,岂不昭融乎,乙乃丁之母,畏辛而丁抱之,不若丙抱甲而反能焚甲也,不若己抱丁而反能晦丁也,其孝异乎人矣,壬为丁之君,壬所畏者戊,外则抚恤戊土,使土不来欺壬也,内则暗化木神,使戊不能抗壬也,其忠异乎人矣,生于夏合,其焰不至于烈,生于秋冬,得一甲木,虽衰不至于穷,故曰可秋可冬,皆柔道也。
  戊土
  戊土固重,既中且正,静翕动辟,万物司合,水旺物生,火燥喜喜润,若在坤艮,怕冲宜静。
  戊为山冈之,土非城墙之谓,较己土特高厚刚燥,乃己土之发源地也,得乎中气,而且正,大春夏则气辟而生万物,秋冬则气翕而成万物,故为司命,其气属阳,喜润下恶燥,坐寅怕申,坐申怕寅,盖冲则根动,非地道之正也,故宜静。
  己土
  己土卑湿,中正蓄藏,不愁木盛,不畏水旺,火少火晦,金多金明,若要物昌,宜助宜帮。
  己为田园之,土其性卑湿,乃戊土枝叶之地,亦主中正,蓄藏万物,柔土能生木,非木所能克,故不愁木盛,土深能纳水,非水所能荡,故不畏水旺,无根之火,不能生湿土,故火少而光晦,湿土能润金,故金多而金之光彩,反精莹可观,此其无为而有为之妙用,若欲充盛长旺乎万物,则宜帮助为佳。
  庚金
  庚金带煞,刚强为最,得水而清,得火而锐,土润则生,土干则脆,能胜申兄,输于乙妹。
  庚乃阳金,是太白之精,带煞而刚健,健而得水,则气流而清,刚而得火,则气纯而粹,有水之土,能全其生,有火之土,能使其脆,甲木虽强,力足伐之,乙木虽柔,合而输之。
  辛金
  辛金软弱,温润而清,畏土之叠,乐水之盈,能扶社稷,能救生灵,热则喜母,寒则喜丁。
  辛乃阴金,非珠玉之谓,特温柔清润耳,戊土多则埋故之,壬水多则秀故乐之,辛为丙之臣也,抚恤壬水,使不克丙火,而匡扶社稷,辛为甲之君也,合化丙火,使不焚甲木,而救援生灵,生于九夏,而得己土,则能晦火而存之,生于隆冬,而得丁火,则能敌寒而养之,故辛金生于冬月,见丙则男命不贵,(丙辛合而化水)虽贵亦不忠,女命克夫,不克亦不和,若见丁则男女皆贵且顺。
  壬水
  壬水汪洋,能泄金气,刚中之德,周流不滞,通根透癸,冲天奔地,化则有情,从则相济。
  壬乃癸水之源,有分有合,运行不息,为百川,亦为雨露,不可岐而二之,壬水能泄西方金气,其德刚中而又周流不滞,若遇申子辰,而又透癸,则其势不可遏也,合丁化木,又生丁火,可谓有情,能制丙火,不夺丁之爱,故为夫义而为君仁,生于九夏,则巳午未中土之气,得壬水熏蒸而成雨露,故虽从火土,未尝不相济也。      
        癸水
  癸水至弱,达于天津,龙德而运,功化斯神,不畏火土,不论庚辛,合戊见火,火根乃真。
  癸乃纯阴而至弱,然上达天津,凡柱中有甲乙寅卯,皆能运用水气,生木制火,润土养金,如龙能运水,火土虽多不畏,至于庚辛,则不赖其生,亦不忌其多,惟合戊化火,必通火根,乃为真也。
地支论
  阳支动且强,速达显灾祥。
  子,寅,辰,午,申,戌,阳也,其性动,其势强,其发至速,其灾祥至显。
  阴支静且专,否泰每经年。
  丑,卯,巳,未,酉,亥,阴也。其性静,其气专,其否泰之验,每经年而始见。
  生方怕动库宜开,败地逄冲子细裁。
  寅申巳亥,四生也;忌冲动。辰戌丑未,四库也;宜冲开。子午卯酉,四败也,有逄合而喜冲者,不若生地之必不可冲也;有逄冲而喜合者,不若库地之必不可闭也,宜详细裁之。
  支神只以冲为重,刑与害兮动不动。
  冲者必是相克,所以必动,至于刑害之间,又有相生相合者存,所以有动不动之异。
  暗冲暗会尤为喜,彼冲我兮皆冲起。
  如柱中所无,局取多者冲会暗神,比明冲明会尤佳,如子去冲午,柱中有寅与戌会者是也,日干为我,提纲为彼,提纲为我,年时为彼,四柱为我,岁月为彼,我寅彼申,是彼冲(克)我,我子彼午,是我冲(克)彼。
  旺者冲衰衰者拔,衰者冲旺旺神发。
  子旺午衰,则午因冲而本拔,子衰午旺,则午因冲而发福,余仿此。
干支论
  阳顺阴逆,其理固殊,阳生阴死,其论勿执。
  以天干布地支,而生死之道出焉,阳顺阴逆,其理非无出也,然甲木死于午,午为泄之地,理固然矣,乙木见亥,亥中有壬水,乃其嫡母,何为死哉,凡此皆详其干支轻重之机,母子相依之势,阴阳消息之理,而论吉凶可也,若专执生死推断,则误矣。
  天全一气,不可使地道莫之载。
  四甲四乙,而遇寅申,卯酉相冲,为地莫载。
  地全三物,不可使天道莫之覆。
  寅卯辰,而遇甲乙庚辛相冲,为天莫覆。
  阳乘阳位阳气昌,最要行程安顿。
  六阳之位,独子寅辰为阳方,乃阳位之纯,五阳居之,其旺无比,其行运最宜阴顺安顿之地。
  阴乘阴位阴气盛,还须道路光亨。
  六阴之位,独未酉亥为阴方,乃阴位之纯,五阴居之,其盛无比,其行运宜阳明光亨之地。
  地生天者,天衰怕冲。
  如甲子,丙寅,丁卯,己巳,皆支生日,如日主衰弱,而支逄冲,则根拔矣。
  天合地者,地旺喜静。
  如戊子(戊子癸水财),己亥(己亥甲木官,壬水财),壬午(壬午丁火财,己土官),癸巳(癸巳戊土官,丙火财)之类,皆支中人元与天干相合,此乃下财官,旺则得其用矣,不直冲坏。 
        甲申(申中庚生壬,壬生甲)戊寅(寅中甲生丙,丙生戊),是為煞印相生。
庚寅(寅中丙生戊,戊生庚)癸丑(醜中巳生辛,辛生癸),亦是煞印兩旺。
上下貴乎情協。
天干地支,雖非相生,郄有情而不悖。
左右貴乎志同。
左右雖不全一氣三物,郄化生而不錯。
始其所始,終其所終,富貴福壽,永乎無窮。
年月為始,日時不反悖之,日時為終,年月不妒忌之。
凡局中所之神,本於年支,有所淵源,引於時支,有所歸者,皆為始終得所,則富貴福壽,永乎無窮矣。
形象論
兩氣合而成像,像不可破也。
天干屬木,地支屬火,天干屬火,地支屬木,若見金即破,餘倣此。
五氣聚而成形,形不可害也。
如木必得水以生之,火以行之,土以培之,金以成之,五者聚而成形或過或缺則害,餘倣此。
獨象喜行化地,而化神要昌。一氣者為獨,曲直炎上之類是也,所生者為化神,化神昌旺,則其氣流行。
全象喜行財地,而財神要旺。
三合者為全,主旺喜行財旺之地。
形全者宜損其有餘,形缺者宜補其不足。
如甲木生於寅卯辰月,丙火生於巳午未月,皆為形全。
戊土生於寅卯辰月,庚金生於巳午未月,皆為形缺,餘倣此。
方局論
方是方兮局是局,方要得方莫混局。
如寅卯辰,東方也,雜以亥卯未則太過,豈不為混局哉。
局混方兮有純庛,行運喜南或喜北。
如亥卯未木局,混一寅辰,則太強,行運南北,則有純疵,不能俱利。
若然方局一齊來,須是乾頭無反复。
如木局木方齊來,須要天干順序,行運不悖。
成方乾透一元神,生地庫地皆非福。
如寅卯辰全,而又乾透甲乙一元神,復又遇亥之生,未之庫,決不發福,方不可混以局也。
成局乾透一官星,左邊右邊空碌碌。
如甲乙日遇亥卯未全,而又乾透庚辛一官星,又見右寅,左辰,則名利無成,局不可混以方也,甲乙日單遇庚辛,則亦無成。
格局論
財官印綬分偏正,兼論食傷格局定。
自形象方局之外而格為最,格之真者,月支之神,透於天干也,(格局看月支要緊)以散亂之天干,而尋其得所附於提綱者,非格也,自偏正官財食傷印八格之外,若曲直等格皆為格,而以刑衝破害論者,亦不可言格也。
        影響遙系既為虛,雜氣財官不可拘。
飛天合祿之類,固為影響遙系,而非格矣,如四季月生人,只當取土為格,不可言雜氣財官,戊己日生於四季,當看人元透出天干者取格,不可概以雜氣論之,至於建祿陽刃,亦當看月令透於天干者取格,若不合形象方局,又無格可言,只取用神,用神又無取,只得輕輕泛泛,看其大勢,以皮面上斷窮通,不可執其格也。
(用神無取,便非好命,然亦有窮通。)
官煞相混來問我,有可有不可。
煞,即官也。同流同止,可混也。官非煞也,各立門庭,不可混也,煞重矣,官從之,非混也。官輕矣,煞助之,即混也。劫財與比肩雙至者,煞可使官混也,一煞而遇食傷者,官助之,非混煞也,勢在於官,官有根,殺之情依乎官,依官之煞,歲助之而混官可不也,勢在於煞,煞有根,官之情依乎煞,依煞之官,歲忌之而混煞不可也,歲官露煞,幹神助官,合官留煞,皆成煞氣,不可使官混也,歲煞露官,幹神助官,合煞留官,皆成官象,不可使煞混也。
傷官見官果難辨,可見不可見。
身弱而傷官旺者,見印而可見官,官以生印,印以扶身也,身旺而傷官旺者,見財而可見官,以財生官,且以財洩傷也,傷官旺,財神輕,有比劫而可見官,(官以製劫)日主旺,傷官輕,無印綬而可見官,(傷輕不能害官,無印則官不能印克傷。)傷官旺而無財,一遇官而有禍,(官必遇害)。傷官旺而身弱,一見官而有禍,(官能克身)。傷官弱而見印,一見官而有禍,(助印克傷)。大抵傷官有財,皆可見官,傷官無財,皆不可見官,又要看身強身弱,不必分金木水火土也,又日傷官用印,無財不宜見財,(身弱用印,見財破印)。傷用財,無印不宜見印,(身旺用財,見印則克傷,戰財)。須詳辨之。
從化論-真
從得真者只論從,從神又有吉和兇。
日主孤弱無氣,天地人三元,絕無一毫生扶之意,財官等強甚,乃為真從也,既從矣,當論所從之神,如從財則以財為主,財神是木,又看意向,或要火,或要土,而行運得所者必吉,否則兇,從煞等倣此。
化得真者只論化,化神還有幾般話。
如甲日主,生於四季,單遇一位己土,在月時上作合,(在年干不是)不遇壬癸甲乙庚(印,劫,官),乃為化得真,(庚能克甲)又如丙辛生於冬月,(化神要通月令)戊癸生於夏月,乙庚生於秋月,丁壬生於春月,獨相作合,皆為真化,既化矣,又論化神,如甲己化土,土遇陰寒,要火為印,如土太旺,又要水為財,木為官,金為食傷,隨其所在意向,合其喜忌,再見甲乙亦不以爭合妒合論,蓋化者,如烈女不更二囚,歲運遇之,皆閒神也。
從化論-假
真從之像有幾人,假從亦可發其身。
日主弱矣,財官強矣,不能不從,中有所助者,便假,至於行運,財官得地,雖是假從,亦可富貴,但其人不能免禍,或心術不端耳。
假化之人亦可貴,孤兒異姓能出類。
日主孤弱,而遇合神,不能不化,但有暗扶日主,如合神虛弱,則化不真,至歲運扶起合神,制伏忌神,雖為假化,亦可取用,異姓孤兒,亦能出類,但其人多執滯偏拗,作事迍邅,骨肉刑克耳。
       歲運論
休咎系乎運,尤系乎歲,衝戰視其孰降,和好視其孰切。
日主譬如吾身,局中之神譬如舟馬引從,大運譬如所歷之地,故重地支,未嘗無天干,太歲譬如所遇之人,故重天干,未嘗無地支。必先明一日主,配合七字,推其輕重,看其行何運,如甲日以氣機看春,以人心看仁,以物理看木,大率看氣機而物在其中,遇庚辛申酉字,即看其和何令,又看春之喜忌,乃行運生甲伐甲之地,故詳論歲運戰沖和好之勢,而得勝負適從之機,則休咎了然在目。
何謂戰
如丙運庚年,謂之運伐(克)歲。日主喜庚,要丙降,在得戊(洩)得壬(克)者吉。 (以克洩忌神之物為吉)。
如日主喜丙,歲不肯降,得戊己和之為妙。 (太歲為專神,故以和解為上)
如庚坐寅年,則丙之力量大,歲自不得不降。 (勢大則太歲無權)可保無禍。
如庚運丙年,謂之歲伐(克)運,日主喜庚,得戊己以和丙者吉(通關)。
如日主喜丙,運不肯降,歲又不可製,(運管十年,與命較親)。得戊己洩而助庚亦吉,若庚坐寅午,則丙之力量,大運自不得不降,亦保無患。
何謂衝
如子運午年,謂之運衝歲,日主喜子,則要助子,又得年干乃制午之神更妙,若午之黨多,或乾頭遇丙戊甲者必兇。
如午運子年,謂之歲衝運,日干喜午而子之黨多,乾頭又助子,必兇。
日干喜子,而午之黨少,乾頭亦不助午,必吉。若午重子輕,則歲不降,亦無咎(其勢已成,歲力不能為禍)。
何謂和
如乙運庚年,庚運乙年,則和(乙庚化金),日主喜金則吉,日主喜木則不吉。
如子運醜年,醜運子年,則和(子丑合而化土),日主喜土則吉。喜水則不吉。
何謂好
如庚運辛年,辛運庚年,申運酉年,酉運申年,則好。日主喜陽,則庚與為好,日主喜陰,則辛與酉為好。
體用論
道有體用,不可以一端論也,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
有以日主為體,提綱之食神財官,皆為我用。日主弱,則提綱有物幫身,以製其強神者,亦皆為我用。有以提綱為體,喜神為用者,日主不能用乎提綱矣。提綱財官食神太旺,則取年月時上印比生助為喜神而用之。提綱印比太旺,則取年月時上食傷財官為喜神而用之,此二者,乃體用之正法也。
有以四柱為體,暗神為用者,必四柱俱無可用,方取暗衝暗合之神。
有以四柱為體,化神為用者,四柱有合神,無用神,即以四柱為體,而以化合之神為用。
有以化神為體四柱為用者,蓋化之真者,化神即為體,取四柱中與化神相生相剋者為用。
有以四柱為體歲運為用者,四柱中太過不及,用歲運琢削滋助有之。
有以喜神為體輔喜之神為用者,蓋所喜之神,不能自用,則以為體,而用輔喜之神。
有以格象為體日主為用者,格局氣象,及暗神化神忌神克神,皆成一個體段,郄是一面氣象,與日主無干,或傷克日主太過,或幫扶日主寸過,中間要辨體月,又無形跡,只得用日主自引生喜之神,別求一個活路,有用過於體者,如用食神,而財官盡行隱伏,則太發露浮散,有體用角立者,體用皆旺,不分勝負,行運又無輕重上下,則角立之,有體用俱滯者,如木火俱旺,不遇金土,則俱滯之,不可一端定也,然體用之用,與用神之用,有分別,若以體用之用為用神,固不可,捨此別求用神亦不可,只要斟酌體用真確,而取其最要緊者為用神,即二三用神亦得,須抑揚其輕重,母使有餘不足可也。
※精神论※藏风
  人有精神,不可以一偏求也,要在损之益之得其中。※聚水
  五行大率以金水为精气,木火为神气,而土所以实之者也,有神足不见其精,而精自足者,有精足不见其神,而神自足者,有精缺神索而日主孤弱者,有神不足而精有余者,有精不足而神有余者,有精神俱缺而气旺者,有精缺而得神以助之者,有神缺而得精以生之者,有精助精而精反泄者,有神助神而神反毙者,皆无气以生也,凡此不可以一偏求之,俱要损益其进退,勿使过兴不及可也。
※衰旺论※藏风
  能知衰旺之真机,其于立命之奥,思过半矣。※聚水
  旺则宜泄宜伤,衰则喜帮喜助,子平之理也,然旺中有衰者存,不可损也。衰中有旺者存,不可益也。旺之极者不可损,以损在其中矣,衰之极者不可益,以在其中矣。至于所当损者而损之反凶,所当益者而益之反害,此中真机皆能知之,何难于立命之微奥乎。※聚水
※中和论※藏风
  能识中和之正理,而于五行之妙,有全能焉。※聚水
  中而且和,子平之要法,虽曰有病方为贵,无伤不是奇,然毕竟云:格中如去病,财禄两相随,则又中和矣,是必归于中和,乃为至贵,若身弱而财官旺也,取富贵不必于中也,用神强,亦取富贵不必于和也,偏气古怪,亦取富贵不必于中且和也,则以天下之财官,止有此数,而天下之人才,最邪巧也。※聚水
※刚柔论※聚水
  刚柔不一也, 不可制者,引其性情而已矣
  刚柔相济,不必言也,若夫刚者济之以柔,而不得其情,反助其刚矣,譬之武人而得士卒,则成杀伐,如庚辛生于七月,遇丁火而激其威,遇乙木而助其暴,遇己土而成其志,遇癸水而益其锐,不如以柔之刚者济之可也。壬水是也,盖壬水有正性,能引通庚之情故也,若以刚者激之,其祸可胜言哉!柔者济之以刚,而不得其情,反其柔矣,譬之妇人而遇恩威,则成淫贱,如乙木生于八月,遇甲丙壬而喜则舒情,遇戊寅庚而畏则失身,不如以刚之柔者济之可也,丁火是也,盖丁火有正性,能定乙木之情故也,若以柔之柔者合之,其弊何所底乎,余仿此。※聚水
※顺逆论※聚水
  顺逆不齐也,不可逆者,顺其气势而己矣
  刚柔之道,可顺而不可逆也,源远流长,可顺而不可逆也,其势已成,可顺而不可逆也,权在一人,可顺而不可逆也,二人同心,可顺而不可逆也。※藏风
※寒暖论※聚水
  天道有寒暖,发育万物,人道得之,不可过也。
  阴支为寒,阳支为暖,金水为寒,木火为暖,得气之寒,遇暖而发,得气之暖,遇寒而成,寒之甚,暖之至,内有一二成象,必无好处,若五行阳遇子月,则一阳后万物怀胎,阳乘阳位,可东可西,阴逄午月,则一阴后,万物收藏,阴乘阴位,可南可北。
  地道有燥湿,生成品汇,人道得之,不可偏也
  过于湿者,滞而无成,过于燥者,烈而有祸,水有金生,遇寒土而愈湿,火有木生,遇暖土而愈燥,皆偏枯也,木火而成其燥者,言木火伤官要湿也,土水而成其湿者,言金水伤官要燥也,间有火土而宜燥者,用土而后用火,金燥而宜湿者,用金而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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