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街道 小区 号楼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1000元,按年结算。合同签定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房屋租赁期暂定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提前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五、承租其间由于质量原因所发生的房屋维修和设施维修及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居住办证等需要(如办理暂住证等),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八、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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