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强制火葬”推行中,形式大于内容,产生诸多弊端
通过黑龙江和河南的两个案例可以看出,目前的“强制火葬政策”盲目追求“火化率”,只要是火化了就好,并不管人们实行“火化后再土葬”。民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也不注重群众的感情,过于简单粗暴,甚至有引发集体矛盾的危险。
更为严重的是,这里面滋生了许多的暴利与腐败。以暴利来说,福建泉州的记者曾经做过暗访,结果发现,一家殡仪馆的收费项目有21项之多,其中竟然包括“升天礼炮”、“告别厅”,“多功能休息厅”这样的选项。事实上,在国外,人们选择火葬的很大原因就是在于火葬比土葬要便宜很多,但是在暴利垄断之下,国内的一些地区出现了相反的情况,以至于有的农民是因为出不起火葬的钱才土葬。
在腐败方面,有些地区只要向村干部或者有关部门上缴一定的“罚款”就能保证土葬,这变成了某些心术不正的人敛财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