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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规矩

 指间飞歌 2011-11-25
漫谈规矩与程序
  作者:清风大别山 于 2011-07-31 16:32:58 发表     
近来,读书、学习多了一些,时常觉得规矩与程序总是在脑海中闪现,随之有不吐不快之感。可静下思之,又恐对“规矩”、“程序”四字说不透、道不明,贻笑大方。因此,只好漫谈,权当闲聊,以慰己心。
何谓规矩?原指校正圆形和方形的两种工具,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既指规矩、礼法,又引申为人的言行正派、老实。说某人懂规矩、办事符合规矩,就是后者这个意思。具体说来,现实生活中哪些算作规矩呢?略举常见中几例,大致有:
红灯停,绿灯行,车辆行人靠右行是我国交通秩序的规矩;孝敬父母,善待老人,抚养子女,爱护孩子是每个家庭的规矩;惩恶扬善,公道正派是做人的规矩。公文上行叫请示,叫报告,下行叫通知,叫决定,是公文处理的规矩;在其位谋其政,这是领导者和工作者的规矩;一人讲众人听,这是开会的规矩。纪委中的两《条例》是党内的规矩,《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是用人的规矩;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是我们党内政治生活的规矩,等等。可以说规矩无处不在,无处不用,但不可逆转,不得随意。否则,小可乱其家,大可祸害一个部门、一方净土、一片蓝天,甚至后害无穷。
试想,没有红绿灯,没有靠右行的规矩,车辆、行人还能外出吗?再试想,不在其位而谋他政会是什么情景?轻者影响多数,不利调动积极性;重者,越位专权,飞扬跋扈,久之,将成为历史上魏忠贤、李莲英那样的宦官乱政,后果不堪设想。再说,在其位不谋其政,按当今说法,失职、渎职、不作为,轻者违纪,重者违法,同样不可取。因此,领导者和工作者的这个规矩更是不可坏。
何谓程序?简言之,就是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骤。又可分为:工作程序、法律程序、医疗程序、程序设计、程序系统、程序教学、程序控制、程序设计语言等等。
先说法律程序。怎样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国家不仅颁布了法律,还颁布了“三大程序法”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同样不可违犯,也足以说明了程序的重要。再说微机程序。计算速度超百亿次的计算机,靠什么运行?靠“程序”。庞大系统的现代化微机的管理,靠的是什么?同样靠的是“程序”。没有程序的微机,可以说是一台“死机”。三说工作程序。那更是纷繁复杂。如议事程序、会议程序、处理问题的程序、汇报程序、部署工作程序等,还有人们常说的“总得有个先后顺序吧”,这里的“顺序”,很大成分指的也是“程序”等等。比如会议程序,那也是事先定好的。小型会议首先宣布会议开始,最后宣布散会;大型会议有开幕式,结束还有闭幕式。不管中间会议内容如何,会议程序不能变。试想,先宣布散会或闭幕,那将是什么样的情形?再说部署工作程序,绝大多数是层层贯彻落实,与之对应的是汇报工作、请示问题,照样是逐级汇报、请示。此类事例不胜枚举,免我赘述。由此可见,必要的程序是保证内容的可操作性和顺利进行下去的不可或缺的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说,无程序将寸步难行。
当然,这里所说的规矩不能坏,程序不能乱,绝不是倡导因循守旧,刻意循规蹈矩,更不是排斥创新,停滞不前。恰恰相反,这里强调的是科学、和谐,遵循规律,照章办事。特别是观人、察人、育人、树人、用人之机关是要害中的要害,关键中的关键,因此对规矩与程序的把握上显得尤为重要。

 

小谈规矩


  

同事的女儿,两年前“就玩”于一所省级实验幼儿园,这所幼儿园有着让孩子自由发展、自主成长的办园指导思想,这也是孩子父母选这所幼儿园的原因。可谁知,孩子读小学一年级时,两年“实验”的种子却结出了麻烦的果子。

一次,音乐老师给孩子们现场演奏了一首曲子,同事的女儿听得入神,听着听着,她像过去在幼儿园时一样走到老师身边,情不自禁地说了一声:“老师你弹得真好!”一脸诚恳友好的孩子即刻遭到老师的严厉训斥:“你是小学生了,怎么不懂纪律,没有规矩,怎么能随便跑到讲台上?!”

过了几天,她在学校里又闯了一个“祸”:老师给当日表现好的两名同学的本子上加盖红色印章以示鼓励,同事的女儿自认为自己做得也不错,也该受奖,便自个儿跑到讲台上,给自己的本子上也盖了一个红印章。老师知道后大惊失色,再次向其母亲投诉:“你们可要小心自己的孩子,这可是一个品德问题,这不等于撒谎吗?这不是爱虚荣的表现吗?”

孩子的母亲回家后狠狠地给女儿上了一堂“规矩课”,教育她不能再违反学校纪律了。经过反反复复许多次、校内外相互配合的教育,现在,这个孩子已经“老实”多了,学会乖乖地坐在教室里了。

另一位母亲叙述她的孩子入学时的情况,说她的女儿绝不会犯这种错误,因为学校的第一堂课就是纪律教育,老师教给他们儿歌:“铃声一响,立即坐好;两手背后,两脚并齐;眼望前方,抬头挺胸;一句不说,一动不动;遵守纪律,是好学生。”学生们要好好练上一堂课,所以,那所学校的孩子们一上来就会注意这个问题。这可能是很早以前的事了,现在好像很多学校都不太要求小学生双手背后了,因为那实在太残酷了,想想,对一个自制力极强的成年人来说,一动不动地双手背后45分钟也不是一件容易事,更何况是天生好动的孩子。

在集体生活中,确实需要讲纪律,但对于一个刚刚入小学的孩子来说,教师们是拿成人的规范要求他们,还是多少考虑一下孩子们率真的天性,在学到知识、达到教育教化目的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给他们一些自由呢?

如果仅仅是一个具体方法的问题也还好解决,但在很多教师那里,他们的“教育理想”就是追求一种完全划一的、虚幻的完美,所有的学生只有一个好的标准,学生们不能有个性,不能有半点缺点,这才是更可怕的。

中国有句老话常被当做真理援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假若把它套用于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那结果很可能就会是“中规中矩,仅成方圆”,而人则应该是多姿多彩的,每一个生命体都可以在一张白纸上画出属于自己的那幅图画,这么丰富的图画,岂是方和圆可以形容和概括的?


岁末谈规矩

(2007-02-05 22:06:00)
11人次]

/魏琳琳

近日,读到了朱新月和杨金贵两位老师合作的新书《追随者》,并且有感于不久前中国足坛牛人中箭落马、官二代牛人“我爸是李刚”的荒唐叫嚣,以及诸多的足球袭裁门、德云社整顿门等事件,引发了我对国人规矩意识的一些思考。今整理成文,以与大家共同探讨。

红绿灯坏了,十字路口成了临时停车场,豪车华骑堵成一片。平时,遇上红灯,有些人会骂娘。这时,没有红灯,所有人都骂娘。

红绿灯,就是规矩。没有红绿灯,就没有秩序。固,有规矩,才能有秩序。

何谓规矩?

规矩就是行事、为人都必须遵循的一定的规则、标准和法度。规矩有大小之分,个人有原则,企业有规章,行业有规范,社会有制度,国家有法律。但当你处于一个特定的群体中时,个人规矩就必须服从群体规矩,除非你的个人规矩毫不妨碍群体规矩。比如,江湖规矩,是江湖儿女就得遵守江湖规矩,否则,就会应了那句话: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规矩无形,可以外化为显性的文字,如成文的制度法律,但更大部分则表现为隐性的风俗习惯、文化氛围。比如,企业文化,其实便是企业内部约定俗成的一些习惯,是企业的规矩。

有规矩的时候,偶尔会感觉束了手脚、误了效率,但没有规矩之后,你才发现大家会变得手足无措,局面会变得杂乱无序,效率更无从谈起。

规矩就是火炉,与之保持一定距离,感觉温暖、感觉踏实。可一旦触碰,便会烫手、便会受伤。

这,就是规矩。

规矩具有公共性,它不是为某一个人定的,而是公共消费产品,既不排他——一个人消费不能排除他人消费,也没有竞争性——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它要求一定范围内群体成员共同遵守,规范的是群体所有成员的行为。

但规矩又具有倾斜性,因为大部分规矩不可能照顾到群体每一个人的利益,很多都是根据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原则制定出来的,因此规矩通常都是支持和保护群体多数人的利益,而少数人的利益就有可能会受到损害。比如,触碰火炉的那些人。

由于规矩的公共性使得每一个群体成员都必须面对规矩,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则使得每一个群体成员都必须面对规矩的倾斜性。规矩的公共性是其倾斜性的基础,规矩的倾斜性又是其公共性的必然结果。

因此,在一个群体中,首先你需要了解和遵守规矩。其次,当你的个人利益与群体规矩发生冲突时,当你被规矩烫伤了手时,你最先需要做的不是埋怨规矩,而是省视自己是否不小心成了那个“少数人”。

这,就是规矩。

国人最善于立规矩,这从老祖宗“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古训中就可以感受到,从中国历朝历代颁布的卷帙浩繁的律例中也能感受到。但国人又最善于破规矩,因为我们讲究“灵活变通”,讲究“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讲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讲究“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所以,我们极少惩罚破坏规矩的现象,导致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规矩无用”。几乎每个人都有意无意地破坏着规矩,区别只是有没有人管,是否被抓到。

没有被抓到的人越多,不守规矩的人就会越多;被特殊处理的人越多,有特殊理由的人就会更多。

而不遵守明规矩的人越多,就越容易催生出“潜规矩”。

比如不乱变道是明规矩,但是乱变道的人多了,不乱变道的人反倒成了傻瓜,于是乱变道成了潜规矩;排队等候是明规矩,但是插队的人多了,老实排队的人反倒成了傻瓜,于是乱插队成了潜规矩;不拿回扣是明规矩,但是拿回扣的人多了,不拿回扣的人反倒成了傻瓜,于是拿回扣成了潜规矩……

更严重的是,钻规矩的空子。比如未实行实名制火车票,就催生出队伍庞大的黄牛党;比如世博会上的绿色通道,就催生出众多的假孕妇、超巨婴和伪老人……

破坏规矩的现象没有被惩罚,反而享受到种种便利,那就怪不得原本守规矩的人也渐渐变得不守规矩。

但后果是,“潜规矩”多了,钻空子的多了,秩序就会乱,人心也会乱。

因此,想要秩序,我们就必须维护规矩。

很多到过国外的人会讲,外国人素质高、讲规矩。其实,并不是外国人天生比我们更守规矩,而是规矩对胡来的惩罚更加严厉。国外某些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判例,我们也时而听闻。比如,在国内乱停车辆只是违章,在国外却可能是违法要上法庭;又如,在国内随地吐痰基本无人能管,在新加坡随地吐痰者第一次会被罚款600美元,第二次会被罚款1200美元。有人戏称新加坡是“罚款之国”。然而,正是这些严格的法律规定和不折不扣的执行,使新加坡的社会环境优美、秩序井然,成为闻名世界的花园城市。

在惊诧外国人“小题大做”之余,我们是否能感受到他们对规矩的敬畏和维护的决心?

规矩当然可以有灵活性,但这灵活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前提:一,特定时间特定情况下的偶尔为之;二,有充分、合理、令人信服的理由;三,不影响规矩的执行,不影响集体、他人的利益。随意滥用“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是对规矩“灵活性”的曲解,是对规矩“约束性”的削弱,也是一种浅薄无知的没规矩的表现!

这,也是规矩。

国人对规矩的遵守还有种奇怪的心理,即:两个人同时不守规矩,其中一人被抓被罚,那这一人定会不服,一定要看到另一个人同样被抓被罚才会舒心。

不难理解,追求公平嘛——别人坏规矩不受罚,凭什么只罚我一个?

然而,大家不愿意承认的是:罚不罚别人是执法的问题,你本人该不该罚与罚不罚别人没有任何关系。

比如,你闯红灯,交警没抓到你,是你的“幸运”,但不说明你不该罚。交警抓到你,罚是应该的,没被抓到的人也只是暂时“幸运”了一把。所以,只要你闯了红灯,认罚就是,管别人闯不闯和罚不罚,没有意义。

同样,杀人偿命。你杀了人,就做好随时偿命的准备。抓到你了,认命就是,你难道要跟公安机关和法院申诉说:别的杀人凶手还没抓到,为什么只抓你要你偿命?

执法不公,可能是执法部门能力不足,或是徇私舞弊,或是形势所限,自有执法部门的上级去惩罚它,它要承担执法不公的责任。但这并不能抵消你的责任,你照样该罚,照样还是要承担破坏规矩的责任。

这,还是规矩。

国人对规矩的遵守怀有的另外一种奇怪心理是:不知者不罪。听起来有理,细究起来却不尽然。古人讲不知者不罪,实际上多指一些礼节上的行为,比如对某地风俗习惯不知晓,冒犯了当地人,可以说不知者不罪。但这并不能成为破坏规矩的借口和理由,因为有些“罪”,是你知不知道都没有办法减轻恶果、都必须承担责任的。

比如,我国法律界有项原则叫罪刑法定,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反之,只要法有规定,而你触犯了,那么不管你知不知道,都为罪,都要受到惩处。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恶意杀了人,他辩解说我不知道杀人犯法,会不会因为“不知者不罪”就免除对他的惩罚呢?

再者,一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对于具体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是应该很“知道”的,比如说,偷盗、抢劫、谋杀等。有一句话叫“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个底线是正常人都心知肚明的,哪怕你没有受过多少教育。

同样,具体到企业来讲,企业正常的规矩就是职业道德的底线。而这些底线是一个正常的员工自然应该知晓的,不管企业有没有明文,或是宣传到不到位。比如:不迟到早退,缺勤应请假,工作时间不办私事,不拿回扣,不泄露企业机密,不出卖公司利益……

如果你是企业员工,而你触犯了这些底线,那么讲不知道或者讲没看到明文规定,是毫无道理可言的。

应该明文的没有明文,应该广泛宣传的没有广泛宣传,企业可以惩处责任部门。但这些,都不影响“员工应该遵守企业规矩”这一铁律。当然,企业规矩违背法律、违背常伦的除外。

次者,普法是国家的责任和义务,但主动了解法律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同理,普及公司规章也好、制度也好,是相应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但主动了解公司规章制度以便遵守则是每一个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因为,普法可以公示、可以通知、可以讲座,可以用典型案件来警示。但公民若是自己对之置若罔闻,那国家也没有办法把这些硬塞进每个人的脑子。

企业宣示公司规章制度也有很多种方式,培训、开会、上下级交流、公示、通知等等等等,但员工要有这个意识去关注和接纳,才能做到链接无缝。

总而言之,如果我们坏了规矩,第一,不必强调诸多理由;第二,不必过于介意别人坏规矩的结果;第三,做好随时被抓受罚的准备;第四,可以建言献策,推动规矩体系的完善。

但,不必抱怨,不必委屈。

这,照样是规矩。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要回到企业建设、团队建设上来。

那么具体到一个企业或团队来讲,规矩并不是扼杀创新,规矩也不是各自为政,规矩其实是创新的一个基础和平台,是协作的一个前提和背景。

在团队中,优秀的人,一定不是最个人主义的人,而肯定那个组织纪律和秩序与个人自由结合得最好的人。这样的人,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忠诚负责任的员工。对团队而言,没有规矩,便没有了一切。

联想集团要求员工做任何工作都要遵循三条准则:

第一条:如果有规定,坚决按规定办。

第二条:如果规定有不合理处,先按规定办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条:如果没有规定,在请示的同时按照联想文化的价值标准制定或建议制定相应的规定。

如果有规定,坚决按规定办这个准则排在第一位,体现了联想从严治企的带兵原则。其目的就是,员工在公司做事情,必须要严格执行规定,不能因为觉得规定不合理就蔑视它,就随意变通。因为,遵守哪怕是不合理的规定也比员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重要得多。合理的要执行,不合理的也要执行;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加深理解。

组织规矩,说的再具体一些,团队纪律,永远是忠诚、敬业、创造力和团队精神的基础。

——就是规矩。

衷心希望,国人都能够对规矩多些善意地利用,少些肆意地蹂躏;多些巧妙地创新,少些恶俗地曲解;多些真正地敬畏,少些无知地轻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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