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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系统---学习目标、重点与难点

 昵称8260230 2011-12-01

建筑消防系统---学习目标、重点与难点

一、学习目标

  学完本章后,应掌握以下内容和知识点:

  • 建筑火灾的成因、特点和分类。
  • 建筑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及消防联动系统的组成与结构。
  •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组成、类型、设备及布置要求。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和两个基本功能。
  • 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四种类型的工作原理、特点。
  • 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三种类型的工作原理。
  • 其他常用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卤代烷灭火系统及移动式灭火器等的灭火原理。
  • 建筑消防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二、重点与难点

  • 建筑火灾的成因、特点。
  • 建筑消防系统的组成与结构。
  •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组成、布置要求。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
  • 闭式、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特点。
  • 建筑消防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第一节 建筑消防系统概述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一些工业建筑、高层民用建筑以及大型综合建筑不断涌现。其内部结构和设置不断现代化,功能也日益齐全。用电、用火、用气以及化学品的应用更加广泛,因此,对消防工作和防止火灾的发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消防系统工程是一门综合性的专业工程,它包括了给水、电气、自动控制等多工种作业,因此,必须相互密切配合,才能高速度、高质量地完成这一个工程。

  本节从火灾的成因及特点、火灾分类着手,分析了建筑消防系统的特点和预防火灾的重要性,并介绍了建筑物高度的分类、建筑消防系统的组成与结构等内容。通过学习,要求了解建筑火灾的成因和建筑火灾的特点,清楚建筑消防系统的组成与结构。

  一、建筑火灾的成因及特点

  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发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发烟现象,称为燃烧。火的形成过程是一种放热、发光的复杂化学现象,是可燃物质分子游离基的一种连锁反应。

  当存在可燃物质,又存在可供燃烧的热源及助燃氧气或氧化剂时,便可构成火灾的充要条件。

  1.建筑火灾的成因

  • 人为因素。
  • 电气事故。
  • 可燃物的引燃。

  2.建筑火灾燃烧过程

  火灾过程可以分为阴燃、爆燃及熄灭三个阶段。

  3.建筑火灾的特点

  • 火灾隐患多、危险性大。
  • 火势凶猛且蔓延极快。
  • 火灾的扑救难度大。
  • 楼内的人员和物资疏散困难。
  • 后果严重。

  4.火灾分类

  (1)按燃烧对象分类

类别

燃烧对象

燃烧模式

火灾危险性评定参数

A类:
普通固体可燃物燃烧

木材及木制品、纤维板、胶合板、纸张、纸板、家具;

棉花、棉布、服装、被褥、粮食、谷类、豆类;

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合成塑料、电工产品、化工原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1、熔融蒸发式燃烧
2
、升华式燃烧
3
、热分解式燃烧
4表面燃烧

熔点、自燃点、比表面积、氧化

特性、密度、导热性、热惯性

B类:
油脂及一切可燃液体燃烧

原油、汽油、煤油、柴油、重油、动植物油;

酒精、苯、乙醚、丙酮

液体蒸汽与空气进行燃烧

闪点。其中:
闪点小于28为甲类火险物质,如汽油
闪点大于或等于28,小于60为乙类火险物质,如煤油
闪点大于及等于60为丙类火险物质,如柴油、植物油

C类:
可燃气体燃烧

氢气、乙炔、甲烷、一氧化碳、氨气、管道或瓶装煤气等

预混燃烧

扩散燃烧

②    爆炸下限

爆炸上限

D类:
可燃金属燃烧

锂、钠、钾、钙、锶、镁、铝、钛、锆、锌、铪、钚、钍、铀

直接燃烧

燃烧热、燃烧温度

  (2)按火灾严重程度分类

特大火灾

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烧毁财务损失100万元以上

重大火灾

死亡3人以上,受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烧毁财务损失30万元以上

一般火灾

不具备重大火灾的任一指标,为一般火灾

  二、建筑消防系统的特点和重要性

  现代高层建筑,建筑面积大、楼层多、标准高、人员密集、装修复杂(装修中常用的木材、地毯等都是易燃物)火灾隐患多、用电设备多,如电梯设备、给排水设备、制冷设备、锅炉房用电设备、厨房用电设备、洗衣机房用电设备、空调系统用电设备、消防设备、客房用电设备、电气照明系统以及弱电设备,等等,用电量大,配电网电信网等纵横交错,如操作不当或发生过载、短路等都容易发生火灾。

  因此,除了对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建筑装修材料的选用、机电设备的选型与配置有许多限制条件外,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用先进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系统进行报警和扑救,以实现火灾报警早、控制火势与扑救及时和自动化程度高的要求。

  三、建筑物高度分类

  • 低层建筑: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 多层建筑: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
  • 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或建筑高度超过24m且建筑层数为2层及2层以上的工业建筑。
  • 超高层建筑:建筑的高度等于或大于100m

  说明:建筑高度指从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部、屋面面层或檐口的高度;

  屋顶上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及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内;

  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地面不超过1.5m时,不计入层数内。

  四、建筑消防系统的组成与结构

  建筑消防系统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及消防联动系统组成。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要由探测器、报警显示和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等构成。

  2.灭火及消防联动系统

  • 1)灭火装置
    灭火装置可分为水灭火装置和其他常用灭火装置。其中水灭火装置又分消防栓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他常用灭火装置分为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蒸汽灭火系统和移动式灭火器等。
  • 2)减灾装置
    常用的减灾装置有防火门、防火卷帘、防排烟装置等。
  • 3)避难应急装置
    专用的应急避难装置有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消防专用电话通信、消防电梯及高层建筑的避难层等。
  • 4)广播通信装置
    火灾广播及消防专用通信系统包括火灾事故广播、消防专用电话及对讲机等。

 

 

第二节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本节主要介绍了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设置原则、组成、类型、设备以及布置要求及用水量等。在学习这部分内容时应了解消火栓给水系统的设置原则,注意区分高低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不同方式,掌握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常用设备使用要求。

  消防上划分高、低层建筑消火栓给水系统,按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l0层的住宅及低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为少层(低层)建筑,否则为高层建筑。

  一、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原则

  按照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建筑如下所述。

  • 厂房、库房(但对耐火等级为12级且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厂房和库房,耐火等级为34级且建筑体积不超过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3的戊类厂房除外)和科研楼(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物品和不宜设置给水的房间除外)。
  • 座位超过800个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和座位超过1200个的礼堂、体育馆。
  • 建筑体积超过5000m3的车站、码头和机场建筑物以及展览馆、商店、病房楼、门诊楼、教学楼和图书馆等。
  • 超过7层的单元式住宅和超过6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及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
  • 超过5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其他民用建筑。
  •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 各类高层民用建筑。
  • 使用面积超过300m2,用作商场、医院、展览厅、体育场、旱冰场、舞厅及电子游艺厅的人防工程;使用面积超过450m2,用作餐厅、丙类和丁类生产车间、丙类和丁类物品库房的人防工程以及用作礼堂、电影院和消防电梯间前室的人防工程。

  二、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组成

  由水枪、水带、消火栓、消防水喉、消防管道、消防水池、水箱、增压设备和水源等组成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当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不能满足室内消防要求时,应当设置消防水泵和水箱。

  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类型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类型按照高、低层建筑分类,有少层建筑室内给水消火栓给水系统和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1.少层建筑室内给水消火栓给水系统分类

  • 无水箱、无水泵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 仅设水箱不设水泵的消火栓给水系统。
  • 设有消防泵和消防水箱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2.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分类

  • 高层建筑区域集中的高压、临时高压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 分区供水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四、消火栓给水系统设备

  消火栓给水系统设备有:消火栓;水龙带;水枪;水泵接合器;消防储水池;消防水箱;消防卷帘。

  详细内容可参阅《物业设备设施管理》。

  五、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布置要求及用水量

  1.布置要求

  • 保证同层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即水枪射流中密实的、有足够力量扑灭火灾的那段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只有建筑高度不高于24m且体积不大于5000m3的库房,可采用一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应由计算确定,一般不应小于7m,但超过六层的民用建筑、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内,不应小于10m
  • 合并系统中,消火栓立管应独立设置,不能与生活给水立管合用。
  • 低层建筑消火栓给水立管直径不小于50mm,高层建筑消火栓给水立管直径不小于100mm
  • 消火栓应设在明显的、易于取用的位置,如楼梯间、走廊、消防电梯前室等处,枪口距安装地面处的高度为1.1m,消火栓开口应朝下或与墙面垂直。
  • 同一建筑内应采用相同规格的消火栓、水龙带和水枪。

  2.用水量

  室内消防用水量为同时使用的水枪数量和每支水枪用水量的乘积。根据灭火效果统计,在火灾现场出一支水枪的控制率为40%,同时出两支水枪的控制率为65%。因而初期火灾一般不宜少于两支水枪同时出水,只有建筑物容积较小时才考虑一支水枪。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用水量与建筑类型、大小、高度、结构、耐火等级和生产性质有关,其数值不能小于附表6、附表7的数值(见《物业设备设施管理》)。

  消防用水与生活、生产用水统一的室内给水管网,当生活、生产用水达到最大用水量时,应仍能保证供应足够的消防用水量。

 

第三节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一种利用固定管网、喷头能自动喷水灭火,并同时发出火警信号的灭火系统。它利用火灾时产生的光、热,可见或不可见的燃烧生成物及压力等信号传感而自动启动(在某些类型中当火灾被扑灭后,能自动停止喷水),将水和以水为主的灭火剂洒向着火区域,用来扑灭火灾或控制火灾蔓延。它既有探测火灾并报警的功能,又有喷水灭火、控制火灾发展的功能,起着随时监测火情、自动启动灭火作用的装置。

  本节较为系统地介绍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分类和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内容。通过学习应对闭式和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原理有一定的了解。

  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类及基本功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按喷头开闭形式分为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前者有湿式、干式、干湿式和预作用自动灭火系统之分,后者有雨淋喷水、水幕和水喷雾灭火系统之分。每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适用于不同的范围。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两个基本功能:一是在火灾发生后自动进行喷水灭火,另一是能发出警报。

  在自动灭火功效上,所采用的热敏释放元件,灵敏度可靠性较高,动作时间大大缩短。随着火势的兴起和熄灭,它能自动喷水和停止喷水。在报警方面还可配备感烟、感温的火灾探测系统,除了离现场较近的水力警铃报警外,还能把声、光警报传到消防控制中心。

  二、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该系统具有自动探测、报警和喷水的功能,也可以与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联合使用。之所以称为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由于其供水管路和喷头内始终充满有压水。系统由闭式喷头、管道系统、湿式报警阀、报警装置和供水设施等组成。

  工作原理:发生火灾时,火焰或高温气流使闭式喷头的热敏感元件动作,喷头开启,喷水灭火。此时,管网中的水由静止变为流动,使水流指示器动作送出电信号,在报警控制器上指示某一区域已在喷水。由于喷头开启持续喷水泄压造成湿式报警阀上部水压低于下部水压,在压力差的作用下,原来处于关闭状态的湿式报警阀就自动开启,压力水通过报警阀流向灭火管网,同时打开通向水力警铃的通道,水流冲击水力警铃发出声响报警信号。控制中心根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的报警信号,自动启动消防水泵向系统加压供水,达到持续自动喷水灭火的目的。

  湿式系统的特点是:结构简单,施工、管理方便;经济性好;灭火速度快,控制率高;适用范围广,适用于设置在室内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建筑物、构筑物内。

  湿式系统构成的必要条件:充足的水源;可靠的供水设备,能源驱动,如水泵、水箱及气压供水设备等;成套的阀门、报警及联动设施、管路及自动喷头等。

  2.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干式系统是由湿式系统发展而来的,平时管网内充满压缩空气或氮气,因此适用于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系统由闭式喷头、管道系统、充气设备、干式报警阀、报警装置和供水设施等组成。

  工作原理:启动前,干式报警阀前(与水源相连一侧)的管道内充以压力水,干式报警阀后的管道内充以压缩空气,报警阀处于关闭状态。发生火灾时,闭式喷头热敏感元件动作,喷头开启,管道中的压缩空气从喷头喷出,使干式阀出口侧压力下降,造成报警阀前部水压力大于后部气压力,干式报警阀被自动打开,压力水进入供水管道,将剩余的压缩空气从已打开的喷头处推出,然后喷水灭火。在干式报警阀被打开的同时,通向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的通道也被打开,水流冲击水力警铃和压力开关,并启动水泵加压供水。

  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特点是:报警阀后的管道中无水,不怕冻结,不怕温度高;由于喷头动作后的排气过程,所以灭火速度较湿式系统慢;因为有充气设备,建设投资较高,平常管理也比较复杂、要求高;适用于环境在4以下和70以上而不宜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地方。

  干式系统的基本构成条件包括水源、加压与稳压设施、压力气源、报警装置、管网及闭式喷头等部分。

  可见,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主要工作过程,与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区别在于前者喷头动作后有一个排气过程,这将影响灭火的速度和效果。对于管网容积较大的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时这种不利影响不能忽略,通常要在干式报警阀出口管道上,附加一个排气加速器装置,以加快报警阀处的降压过程,让报警阀快些启动,使压力水迅速进入充气管网,缩短排气时间,及早喷水灭火。

  3.干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干湿两用系统(又称干湿交替系统)是把干式和湿式两种系统的优点结合在一起的一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环境温度高于70、低于4时系统呈干式;环境温度在470之间转化为湿式系统。这种系统最适合于季节温度的变化比较明显又在寒冷时期无采暖设备的场所。

  干湿两用系统在交替使用时,只需要在两用报警阀内采取措施:在寒冷季节将报警阀的销板脱开片板,接通气源,使管路充满压缩空气,呈干式时工作原理;在温暖季节只需切断气源,管路充满压力水,即可成为湿式系统。

  干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气交替使用,对管道腐蚀较为严重,每年水、气各换一次,管理烦琐,因此应尽量不采用。

  4.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预作用系统通常安装在那些既需要用水灭火但又绝对不允许发生非火灾跑水的地方,如图书馆、档案馆及计算机房等。

  系统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闭式喷头、预作用阀、充气设备、管道系统及控制组件等组成。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特点是:具有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平时无水的优点,在预作用阀以后的管网中平时不充水,而充加压空气或氮气,或是干管,只有在发生火灾时,火灾探测系统自动打开预作用阀,才使管道充水变成湿式系统,可避免因系统破损而造成的水渍损失;同时它又没有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须待喷头动作后排完气才能喷水灭火,延迟喷头喷水时间的缺点;另外,系统有早期报警装置,能在喷头动作之前及时报警,以便及早组织扑救。系统将湿式喷水灭火系统与电子报警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紧密结合,使系统更完善和安全可靠,从而扩大了系统的应用范围。

  5.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主要组件

  • 1)闭式喷头
      由喷水口、感温释放机构和溅水盘等组成闭式喷头。在系统中担负着探测火灾、启动系统和喷水灭火的任务。
    闭式喷头按感温元件的不同,分为易熔元件洒水喷头和玻璃球洒水喷头两种。
  • 2)报警阀
      报警控制阀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控制水源、启动系统和水力警铃等报警设备的专用阀门。其中,湿式阀用于湿式系统,按结构形式不同有座圈型湿式阀、导阀型湿式阀和蝶阀型湿式阀;干式阀用于干式系统,它的阀瓣将阀门分成出口侧与系统管路和喷头相连两部分,内充压缩空气,进口侧与水源相连。干式阀利用两侧气压和水压作用在阀瓣上的力矩差控制阀瓣的封闭和开启。
    雨淋阀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用于预作用系统,此外还用于雨淋喷水灭火系统、水幕系统和水喷雾系统。雨淋阀可用自动控制系统控制,也可用手动控制开启。
  • 3)报警控制装置
      报警控制装置是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起监测、控制和报警的作用,并能发出声、光等信号的装置,主要由控制器、监测器和报警器等组成。

  三、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雨淋喷水灭火系统

  系统主要适用于需大面积喷水,要求快速扑灭火灾的特别危险场所。

  当系统所保护的区域发生火灾时,感烟探测器就会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此时可稍等感温探测器动作,开启雨淋阀喷水灭火;若是感烟探测器发生误报警,可以制止雨淋阀开启。雨淋阀开启后,水进入雨淋管网,喷头喷水灭火,同时水力警铃发出火警信号。

  雨淋喷水灭火系统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所述。

  • 充足的水源和加压泵能供应全部喷头足够的有压喷水量。
  • 能够为各种探测系统开启和人为或遥控方式开启雨淋阀。
  • 有合格的电动、水动或气动探测系统,在探知火灾发生后,能立刻开启雨淋阀。
  • 雨淋管网主管可以设计成预充水湿管系统,充满无压水,但必须有溢流措施,保证平时没有水从喷头溢出。
  • 雨淋管网必须保护整个保护区面积,并装上开式喷头,受保护面积内,常温不低于4
  • 传输管路用闭式喷头或用易熔锁封闭有压水流,使在整个保护面积内的任何处发生火灾后,能使管路泄压。

  2.水幕消防系统

  水幕系统是由水幕喷头、管道和控制阀等组成的喷水系统,其作用是阻止、隔断火情。同时还可以与防火幕配合使用进行灭火。可以起冷却、阻火、防火分隔的一种自动喷水系统,但不直接进行灭火。

  该系统主要是用来控制被保护物的表面温度及防止热辐射。水幕系统使用的喷头通常是开式的、带有铲形反射板或缝隙喷口,它是由探测系统控制给水和雨淋阀门的。

  水幕系统的工作过程与雨淋喷水灭火系统相同。在功能上两者的主要区别是,水幕喷头喷出的水形成水帘状,因此水幕系统不是直接用于扑灭火灾,而是与防火卷帘、防火幕配合使用,用于防火隔断、防火分区及局部降温保护等。消防水幕按其作用可分为三种类型:冷却型、阻火型及防火型。

  3.水喷雾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的一种类型,是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水喷雾管路灭火系统上装有专门设计的开式喷嘴(喷雾喷头),能喷出一定速度、密度平均粒径在100700mm之间的雾状水。系统由雨淋阀、喷雾喷头、管路系统和火灾探测系统等组成。

  利用水雾喷头在较高的水压力作用下,将水流分离成细小水雾滴,喷向保护对象,实现灭火和防护冷却作用。

  水喷雾灭火系统用水量少,冷却和灭火效果好,使用范围广泛。该系统用于灭火时的适用范围是:扑灭固体火灾、闪点高于60的液体火灾和电气火灾。用于防护冷却时的适用范围是:对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装卸设施进行防护冷却。水喷雾灭火系统由水雾喷头、管网、雨淋阀组、给水设备及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等组成。

  水喷雾灭火系统工作原理与雨淋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幕系统基本相同。水喷雾灭火系统利用高压水,经过各种形式的雾化喷头将雾状水流喷射在燃烧物表面时,会产生表面冷却、窒息、冲击乳化和稀释四种作用。水喷雾的以上四种作用在灭火时是同时发生的,并以此实现灭火的效果。水喷雾的上述灭火原理,使它不仅在扑灭一般固体可燃物火灾中提高了水的灭火效率,而且由于细小水雾滴的形态所具有的不会造成液体飞溅,电气绝缘度高的特点,在扑灭可燃液体火灾和电气火灾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4.系统主要组件

  • 1)开式洒水喷头
      开式洒水喷头是无释放机构的洒水喷头,其喷水口是敞开的。按安装形式可分为直立式和下垂式,按结构可分为单臂和双臂两种。
  • 2)水幕喷头
      水幕喷头是开口的喷头,喷头将水喷洒成水帘状,成组布置时可形成一道水幕。按构造和用途不同可分为幕帘式、窗口式和檐口式水幕喷头三类。
  • 3)水雾喷头
      水雾喷头是在一定压力下,利用离心或撞击原理将水分解成细小水滴以锥形喷出的喷水部件。水雾喷头可分为中速水雾喷头和高速水雾喷头两种。

第四节 其他常用灭火系统

一、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属于纯物理的气体灭火系统,原理是通过减少空气中氧的含量,使其达不到支持燃烧的浓度。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适用于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电气火灾。不得用于扑救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灭火方式可分为:全淹没系统;局部应用系统;手持软管系统;竖管系统。按系统保护范围可分为:组合分配系统;单元独立系统。

  系统的启动方式有手动和自动两种,一般使用手动式,无人时可转换为自动式。

  系统的工作原理是:当采用自动式时,探测器在探测到发生火灾后,发出声、光报警,并通过控制盘打开启动用气容器的阀门,放出启动气体来打开选择阀和二氧化碳储存钢瓶的瓶头阀,从而放出二氧化碳灭火。当采用手动式时,则直接打开手动启动装置,按下按钮,接通电源,也能按以上程序放出二氧化碳灭火。

  二、干粉灭火系统

  以干粉作为灭火剂的灭火系统称为干粉灭火系统。干粉灭火剂是一种干燥的、易于流动的细微粉末,平时储存于干粉灭火器或干粉灭火设备中,灭火时靠加压气体(二氧化碳或者氮气)的压力将干粉从喷嘴射出,形成一股携夹着加压气体的雾状粉流射向燃烧物。

  干粉灭火剂对燃烧有抑制作用,当大量的粉粒喷向火焰时,可以吸收维持燃烧连锁反应的活性基团,随着活性基团的急剧减少,使燃烧连锁反应中断、火焰熄灭;另外,某些化合物与火焰接触时,其粉粒受高热作用后爆裂成许多更小的颗粒,从而大大增加了粉粒与火焰的接触面积,提高了灭火效力,这种现象称为烧爆作用;还有,使用干粉灭火剂时,粉雾包围了火焰,可以减少火焰的热辐射,同时粉末受热放出结晶水或发生分解,可以吸收部分热量而分解生成不活泼气体。

  干粉有普通型干粉(BC类)、多用途干粉(ABC类)和金属专用灭火剂(D类火灾专用干粉)。

  BC类干粉根据其制造基料的不同有钠盐、钾盐及氨基干粉之分。这类干粉适用于扑救易燃、可燃液体如汽油、润滑油等火灾,也可用于扑救可燃气体(液化气、乙炔气等)和带电设备的火灾。

  干粉灭火具有灭火历时短,效率高,绝缘好,灭火后损失小,不怕冻,不用水,可长期储存等优点。

  干粉灭火系统按其安装方式有固定式、半固定式之分。按其控制启动方法又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之分。按其喷射干粉的方式有全淹没和局部应用系统之分。

  三、泡沫灭火系统

  泡沫灭火工作原理是应用泡沫灭火剂,使其与水混溶后产生一种可漂浮,粘附在可燃、易燃液体或固体表面,或者充满某一着火物质的空间,起到隔绝、冷却的作用,使燃烧物质熄灭。

  泡沫灭火剂按其成分有化学泡沫灭火剂、蛋白质泡沫灭火剂及合成型泡沫灭火剂等几种类型。泡沫灭火系统广泛应用于油田、炼油厂、油库、发电厂、汽车库、飞机库及矿井坑道等场所。

  泡沫灭火系统按其使用方式有固定式、半固定式和移动式之分;按泡沫喷射方式有液上喷射、液下喷射和喷淋方式之分;按泡沫发泡倍数有低倍、中倍和高倍之分。

  选用泡沫灭火系统时,首先应根据可燃物性质选用泡沫液:如对水溶性某些液体储罐,应选用抗溶性泡沫液;对泡沫喷淋系统为吸气泡沫喷头时,应用蛋白泡沫液或氟蛋白、水成膜及抗溶性泡沫液;如为非吸气型泡沫喷头时,则只能选用水成膜泡沫液;对于中倍及高倍泡沫灭火系统则应选用合成泡沫液。其次是泡沫罐的储存应置于通风、干燥场所,温度应在040范围内。此外,还应保证泡沫灭火系统所需的足够的消防用水量、一定的水温(约为435)和必需的水质。

  四、卤代烷灭火系统

  卤代烷灭火系统是把具有灭火功能的卤代烷碳氢化合物作为灭火剂的一种气体灭火系统。目前应用较多的有FM-200(七氟丙烷)和INERGEN(烟烙尽)。《物业设备设施管理》书中的图5.4.6为卤代烷灭火系统组成的图示。卤代烷灭火系统适用于不能用水灭火的场所,如计算机房、图书档案室及文物资料库等建筑物。

  卤代烷灭火系统有全淹没、局部应用两类。全淹没卤代烷灭火系统能在一定的封闭空间内,保持一定浓度的卤代烷气体,从而达到灭火所需的浸渍时间。这种系统又可分为组合分配、单元独立和无管网系统。组合分配系统是指采用一套卤代烷灭火装置,可以保护几个保护区。无管网系统属于半固定灭火系统,用于小面积防护区,不设固定管道和储存容器间。局部应用卤代烷灭火系统是由灭火装置直接向燃烧物喷射灭火剂灭火,但其系统的各种部件是固定的,可自动喷射灭火剂。

  五、移动式灭火器

  该灭火器是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消防器材,轻便灵活,可移动,稍经训练即可掌握其操作使用方法,属消防实战灭火过程中较理想的第一线灭火工具。目前生产的移动式灭火器主要有泡沫灭火器、酸碱灭火器、清水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和轻金属灭火器等。

  • 1)泡沫灭火器
      泡沫灭火器用于扑灭易燃和可燃液体、可燃固体物质火灾。甲、乙、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库房以及民用建筑物内,例如医院、百货楼、展览楼、图书档案楼、旅馆、办公楼、教学楼、邮政楼、科研楼和住宅等,广泛采用泡沫灭火器。
  • 2)酸碱灭火器
      酸碱灭火器用于扑灭可燃固体物质火灾。如医院、百货楼、展览楼、图书档案楼、旅馆、办公楼、教学楼、影剧院及住宅等可采用酸碱灭火器。
  • 3)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可以扑灭贵重设备、图书档案、精密仪器、电压在600V以下的电气设备,以及一般可燃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小型发电机房、电子计算机房、通信调度楼、邮政楼、图书档案楼、车船的机房以及建筑物内贵重设备室,常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 4)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可有效地扑灭易燃和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电气设备和一般固体物质火灾。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的厂房、库房和露天生产装置区、油库、油船及油槽车,民用建筑的百货楼、展览楼、图书馆、邮政楼、办公楼、旅馆、影剧院、住宅以及高压电容器、调压器室等,广泛采用干粉灭火器。

 

 

 

 

第五节 建筑消防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一、消防设备管理的内容

  1.管理公司的职责

  • 熟悉消防法规,了解各种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制定大厦的消防制度。
  • 禁止擅自更改消防设备。
  • 定期检查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对使用不当等应及时改正。
  • 检查电器、电线、电掣及燃气管道等有无霉坏、锈坏、氧化、熔化及 堵塞等情况,防止短路或爆炸引起火灾。
  • 制止任何违犯消防安全的行为。
  • 积极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建筑物消防设备的管理

  • 集中报警控制器的检查。
  • 消防泵(消防泵、喷淋泵及稳压泵)的检查。
  • 水泵接合器的检查。
  • 消防栓的检查。
  • 火灾探测器的检查。
  • 消防卷帘的检查。
  • 联动控制设备的检查。
  • 防火门的检查。
  • 紧急广播的检查。
  • 防排烟系统的检查。
  • 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
  • 消防电源的检查。

  二、消防管理的制度

  • 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 防火档案制度。
  • 防火岗位责任制度。

  三、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消火栓箱应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防止锈蚀、碰伤或其他损坏。每半年(或按当地消防监督部门的规定)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检查要求如下所述。

  • 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供水闸间不应有渗漏现象。
  • 消防水枪、水带、消防卷盘及全部附件应齐全良好,卷盘转动灵活。
  • 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控制线路功能正常,无故障。
  • 消火栓箱及箱内配装的消防部件的外观无破损,涂层无脱落,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 消火栓、供水阀门及消防卷盘等所有转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箱门玻璃完好无缺。

  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灭火功能取决于产品质量、施工安装质量及维护管理水平三个环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应由专人承担。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近年来一些地区为做好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由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组织对承担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考核,颁发合格证,要求持证上岗。

  五、其他常用灭火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1.气体灭火系统维护

  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是保持气体灭火系统能发挥预期作用的关键,因此,系统工程通过验收审查、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设计使用维护说明书中的有关要求,加强对该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坚持定期检查与试验,发现问题或故障应及时解决或修复。

  系统启动喷射灭火剂后,应及时恢复功能,包括充装灭火剂,增压,更换密封件和对已破坏的零部件及喷嘴防尘罩进行修复,将所有阀门和控制开关复位等。

  已投入使用的气体灭火系统应具备要求审核的全部文件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系统的操作规程和系统的检查、维护记录图表。

  定期检查和维护包括日常维护、月检和年检。

  1)日常维护

  包括清洁、油漆、修理和每周巡检等工作,由专职的管理人员担任。

  2)月检

  • 对灭火剂储存容器、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全部组件进行外观检查。所有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无锈蚀,保护涂层完好,铭牌清晰。手动操作部位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 检查卤代烷灭火剂储存容器内的压力。压力降不得大于设计储存压力的10%
  • 检查气动驱动装置的气动源的压力。压力降不得大于设计压力的10%

  3)年检

  每年应对系统进行两次检查,检查内容和要求除上述月检项目外,还包括下述项目。

  • 检查每个防护区的开口情况、防护区的用途及可燃物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应符合原设计规定。
  • 检查灭火剂储瓶间设备、管网和支、吊架的固定情况,应无松动现象。
  • 检查高压软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现象。如有不合格项目,则应逐根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
  • 检查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现象。
  • 对灭火剂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损失不得大于设计量的5%
  • 检查中如发现输送灭火剂管网有损伤与可能堵塞现象,应对其进行气压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 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启动试验。如试验结果有不合格项目,按前述的方法和要求对相应的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

  2.干粉灭火系统的维护保养

  对于灭火系统来说,一般规定3个月作一次外观检查,1年作一次全面检查,3年作一次压力容器、电器控制回路细检,每次检查应将检查的原因、内容详细记录。

 

本章小结

 

  • 建筑火灾的成因有人为因素、电气事故和可燃物的引燃。建筑火灾具有火势凶猛且蔓延快、扑救难度大、人员和物资疏散困难等特点。建筑消防系统的组成与结构。
  • 按照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的组成、类型及设备,消火栓给水系统的布置要求以及用水量的数值。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类及适用范围,湿式、干式、干湿式和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组成、特点;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雨淋喷水灭火系统、水幕消防系统及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组成、特点。
  • 其他常用的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卤代烷灭火系统和移动式灭火器等适用范围。
  • 建筑消防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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