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消费者维权钱少无保障还面临牢狱之灾,相比之下美国平均每案消费者获赔35万美元
即使不是从事职业打假,普通消费者在遭遇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时,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要挟”商家,其行为同样可能遭遇“敲诈勒索罪”。2004年9月,市民吴征在沈阳市购买了某食品厂生产的20块月饼,因怀疑月饼为陈馅制作向厂家索赔,称如不赔偿就找媒体曝光。该厂负责人赔偿了4000元,但又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吴征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
2006年2月,北京学生黄静花2万多元购买了一台华硕笔记本电脑,后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黄静以电脑正品CPU被换成测试版CPU为由,向华硕提出支付500万美元“惩罚性赔偿”的要求,否则将此事通过媒体公之于众。对此华硕表示不能接受并报警。随后,黄静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北京市某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07年11月9日,检察院向黄静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书。对于中国消费者来说,维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据消协统计,中国消费者维权获胜后,赔偿金平均为700多元人民币,而美国平均每案消费者获赔35万美元。中国举报人很难拿到奖金,安全全无保障且随时面临牢狱之灾,而美国举报辉瑞医药公司的人拿到了1.2亿美元奖励,还有严密保护。[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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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检察院就黄静华硕案给出了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给予29197.14元国家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