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大明来找我,说市歌舞团招人,他想去试一试,但父母不支持,所以想向我借三十块钱做路费。那是二十年前,我累死累活一个月才挣三十块,但是,我毫不犹豫地借给了他。
大明凭借一副天生的好嗓子,顺利地被歌舞团录取了。他给我写了一封信,信里洋溢着感激之情。几个月后,我在一家饭店的门前遇到大明,他把我拉进饭店,当着其他朋友的面,趾高气扬地说:“你那破工作干着有意思吗?你看看我,一个月八百,比你两年赚的都多。”我很尴尬,马上转移话题,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的。他说三天前就回来了,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傻。 在两年里,我只见过大明三次,他从未提过那三十块钱。后来,他喝醉了酒跟人打架,落下了残疾,再也唱不了歌。他爸帮他找了个扫大街的活,那时候,他已经没有朋友了。 我在大街上找到他,请他到最好的饭店吃饭,让他有困难就来找我。他总是手头拮据,于是,我三十、五十地借给他,他也从没有还过。 后来,我结婚了,他又向我借一百块钱,我正好手头没钱,就拒绝了。他气急败坏说:“一百块钱都不借,你这是什么朋友啊?”我也生气了:“听你这话,好像我欠你似的,有点过分了吧?”大明突然爆发了:“你不欠我谁欠我?要不是你给我路费让我去报考,我能落到今天这地步?花你几个钱不应该吗……” 那天,我找出大明写的感谢信撕掉了。我无比郁闷:我本意是助他前往天堂,他自己却选择了地狱,这与我何干?我原谅他在辉煌的时候不把我当朋友,但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的心理竟与生活一起沉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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