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社区与社区何为(2007-04-07 16:12:25)
王小章 内容提要:本文首先通过追溯“社区”一词的来龙去脉,说明了社区的本质内涵,进而结合社区社会学的有关研究,分析了作为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社区在现代城市社会生活中的境遇和前景,最后联系我国社会现实说明社区在现代城市社会中的生长点。 关键词: 社区 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 “Gemeinschaft”在德文中的原意是共同生活的意思,滕尼斯用它来表示由“本质的意志”所导致的、建立在自然情感的一致的基础上的、联系紧密的、排他的社会联系或共同生活方式,这种社会联系或共同生活方式产生关系亲密、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生活共同体。滕尼斯本人非常欣赏这种社会共同生活形态,但他同时看到,这种形态在社会迈向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中正在为那种由“选择的意志”所导致的、建立在外在的利益合理的基础上的、以契约、交换与计算为形式的社会联系或共同生活形态即“Gesellschaft”所取代。 当“Gemeinschaft”被翻译成“Community”并通行于美国社会学界以后,意义和滕尼斯的原意就有了一定的差别。如上所述,在滕尼斯对“Gemeinschaft”这一概念的使用中,主要强调的是它作为人们社会联结的一种形态的含义,而并不突出“地域性”内涵。当然,英语的“Community”本意是公社、团体、共同体的意思,它既与滕尼斯所说的出入相友、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亲密关系没有必然的联系,同时也不强调地域性的内涵。因此,一个由一群具有非常亲密的关系的居民组成的村社固然是一个“Community”,而一个跨国的政治经济组织如“欧共体”(The European Community)同样也是一个“Community”。 但是,由于“Community”作为专门的社会学术语通行于美国社会学界之时正是芝加哥学派对于城市区位的人文生态学研究的影响如日中天的时候,受该学派的影响,对于“Community”这个概念的理解也就和具有一定边界的地域性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如芝加哥学派的著名代表帕克在《人文生态学》一文中就把“Community”看作是:(1)以区域组织起来的人群;(2)他们程度不同地深深扎根于居住的地盘;(2)生活在多种多样的依赖关系之中,这种相互依存关系与其说是社会的,不如说是共生的。 有人还对美国社会学界关于“Community”的94种定义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有69种都与帕克一样包含了地域、共同联系和社会互动三个因素。 从“Gemeinschaft”到“Community”再到“社区”的转换演变表明了人们对于所谓“社区”之涵义的理解的变化过程, 而追溯回顾这个变化过程则启示我们至少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社区的本质属性: 一是它的地域性,即具有一定边界(通常以居民能经常地进行直接互动从而能相互熟识为限)的时空坐落; 二是它的社会性,即人们在共同生活中存在和形成的功能上的、组织上的、心理情感上的联系。 在此意义上,聚居于某个区域中而没有稳定的联系的人群不是社区,同样,类似于所谓的“网络社区”等等也不是真正严格意义的社区,而只能是一种“虚拟的社区”。 首先,从意义上讲,只有具备这种重要性,只有当居民的生活与他们居住生活于其中的社区密切相关时,社区建设的实践才对居民有现实价值。 其次,从动力上讲,社区建设固然要借助于外力,但更主要的是要依靠自身内部的力量,特别是要依靠社区居民自发主动的参与,而只有当他们感到社区这个共同体的好坏优劣与他们的生活质量休戚攸关时,他们才会有积极性去参与社区建设,否则,要么“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要么所谓社区建设又成为某种形式的外来的社会动员。 应该说,在传统的相对封闭而邻里之间又守望相助、出入相友、疾病相抚的农村社区中,这种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在城市,特别是在现代大都市——这正是目前社区建设的重点所在——中,作为地域性生活共同体的社区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却似乎随着社会越来越迈向现代而越来越无足轻重。 许多研究者看到,在现代社会中并存着两种相反相成的社会发展趋势: 一方面,由于通讯技术、大众传播、交通手段、标准化的公共教育的发展以及居民流动性的增大,同时也由于市场的不断拓展和无孔不入的渗透,社会已经迈向一体化,在今天更体现为全球化; 这种社会一体化和生活个体化的双重趋势无疑会极大地挤压作为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社区,剥蚀它赖以生存和发挥功能的各个方面,消解它在居民生活中的地位和意义。 许多社会学的城市社区研究都不同程度地指出了这一点。有代表性的如美国社会学家斯腾(M.R.Stein),他在1960年出版一书,书名就叫《社区的销蚀》 。在书中,他指出,随着一体化的大众社会的到来,作为地域性共同体的社区变得难以界定,不同区域、地方的居民的价值观、规范、行为的差异已减少到相当程度,他们看同样的电视节目、电影、期刊,同级的学生学习同样的课本,生产实现专业化、标准化,地域变量已经不再存在了。 由此,斯腾的结论是,社区作为一个地域在居民生活所具有的重要性业已消失;与此相应,社区作为共同生活于特定地域中的人们的彼此依赖和依恋的心理共同体也已不复存在了。 在斯腾之前,如芝加哥学派(帕克)认为,除了某些种族聚居区,“在城市环境中,邻里关系正在失去其在更简单更原始的社会形态中所具有的重要性”,“在那里,成千上万的人虽然居住生活在近在咫尺,却连见面点头之交都没有,初级群体中的那种亲密关系弱化了,依赖于这种关系的道德秩序慢慢地解体了。”居民与地方的联系变得越来越松弛,他们虽住在同一地方,却互不相干,甚至互不相识。 菲雪尔认为,,相近的邻里社区对于人们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三方面的条件: 一是“功能必要性”,即居住于同一地方的人们需要共同行动来满足某些地方性的需求; 二是居住于同一地方的人们除了居住相近之外互相之间还存在着其他的关系,如亲戚关系、同事关系、同族关系等等; 三是与外界联系的困难。 但是,在现代都市中,随着满足社区内部的各种功能需求的责任越来越多地由更高层次的市政当局来统一承担,随着住房市场的扩大、人们选择居住地方的自由越来越大,随着人们与超越于狭隘社区的外界的联系越来越方便,上述这些条件都越来越趋于弱化甚至不复存在了。于是,地方性的邻里社区在居民生活中也就越来越无足轻重。 他指出,资本主义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早已使作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一种原则的地域性成为昨日黄花,家与工作的分离在现代早期就已发生,如今,社会生活已经完全非领土化(deterritorialization)了。 从社会性的意义上讲,地域性已不再具有任何明确无误的重要意义。在全球时代,共同体(community)是没有地方性的中心的,它已和地点脱钩,成为“脱域的共同体”(disembeded community)。如果想表明在全球化条件下居住在同一区域中的人们之间的关系的特点,最好是把他们叫做“互不相关的邻里”。 在此情形下,阿尔布劳认为,今天的社会科学家与其将注意力放在已经对人们的生活没有实质性意义的地域性的所谓社区,还不如来关注虽可能延伸到全球却依然与具体个人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的“个人切身社会环境”(personal milieu);而至于“那些为获得选票而大谈时代潮流的政客们则也许应当听从这么一种参谋意见会更好些,即:他们应当在增加人们对个人周围切身环境方面的满意感上做文章,而不是在增强人们已经丧失的社区感上做文章。因为他们并不能消弭社区的丧失,但却能在提高人们对个人周围切身环境方面的满意感方面做出看得见的成绩来。” 总而言之,在上述这些学者以及其他许多持相似观点的学者看来,在现代城市社会中,作为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社区已如那一去不复返的田园牧歌般的生活一般无可挽回地没落了。社区的观念是过时的观念,社区的复兴是不切实际、一厢情愿的臆想。如果事实果真如此,那么,我们今天的城市社区建设是否还有价值?甚至,是否还有可能? 事实上,如果说,认为社区必将走向衰败确实是自社会学研究开始关注城市社会生活以来的主调的话,那么,同样确实的是,这一主调一直都伴随着对它提出挑战和质疑的声音。 较早一些的如英国学者霍加特(K.Hoggart),他发表于1957年的一项研究通过对利兹(Leeds)市一个工人聚居区的实证调查,从居民的地域同一性(Territorial identity,即对于地域内部的众人来说,这是一个小世界,像一个村庄,他们聚落而居,仿佛部落区)、社会同一性(Social identity,即居民们相信他们处于相同水平的物质和社会地位,分享共同的经验和共同的回忆 )、社区居住的连续性(即居民较长期稳定地居住于一个社区而形成社区内社会关系网络的连续性)三个方面论证说明了在现代都市中类似于传统邻里社区的存在。 稍近一些的如古斯菲尔德(J.R. uesfield,1975)和萨特利斯(G.D.Suttles,1970)。 前者在批判芝加哥学派认为社区必将被大众社会完全吞没的观点的基础上,构筑了现代都市社会的“多元化”模式,认为在现代都市社会中,社会联系的地域性限制虽然较以往要少得多,但是,社区这种地域性的共同体依然是人们生活中存在的许多重要的共同体中的一个。 后者则以其在芝加哥所作的考察表明,贫民区的居民尽管不拘于同一民族或种族,但其居民仍强烈地感受一种社区的团结,他们确切地知道社区的界限,并且与同居一个空间的邻里彼此认同。 而更近的则如帕乔恩(M.Pacione,1984),他通过对英国格拉斯哥(Glasgow)市760个被访对象的调查研究,发表了名为《格拉斯哥:城市的社会—空间发展》(Glasgow: The socio-spatial development of the city)的报告,断定了城市中有意义的、有相对明确的地域界限的、有凝聚力的邻里社区的继续存在。 事实上,前面介绍的那些认为社区即将在现代城市社会中走向终结的学者对于终结的原因的分析本身就从反面提示了我们社区得以继续存在的生命力之所在。换言之,在现代城市中,由于社会的一体化和生活的个体化,作为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社区在人们生活中的功能和重要性相比于以前传统农村社会无疑确实是下降了,但是这种下降的程度并没有达到社区在居民的生活中完全没有意义、完全无足轻重的地步。在多元化的生活中,作为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社区依然保留着其他类型的的共同体没有取代的作用和价值。 而之所以如此,这中间的道理应该说也很自然:社会联系的一体化程度再高,人们与他们除了工作上班时间之外大部分时间都生活于其中的家所在的地方(包括同样生活于该地的其他人)总还有一些超乎于其他地方的特殊的联系、特殊的利益关联,因此,只要住家与地方继续保有相对稳定的联系,则居民就与地方也有相对稳定的联系,且,他们的家与所在的地方关系越紧密,他们与家所在的地方的联系也就越紧密,从而对于地方的关切度、认同感、归属感等也就相应地会越高。同样,社会生活的个体化程度再深,人们总还有一些共同的事情,共同的关心,特别是总还有一些需要与左邻右舍共同行动才能达致和维护的共同利益;而从社会这边来说,也总还有一些不是直接面对个体而是面对地方社区或通过地方社区的有关机构和组织来举办的、而又和每一个居民都有关的事务。 可以说,正是这种共同的关心、共同的利益、这种特殊的联系,构成了现代城市社会中作为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社区继续存在的基础,或者说,生长点。而由这些联系和利益所引发的居民们对于社区公共事务、共同活动的参与则成为形成社会上、心理上的社区共同体的基本途径。 首先是,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我国城市社区的住房私有化比率越来越高,这在打破以前由单位分配住房、并且住房的产权也属于单位这种状况所造成的社区居民的“单位制隔离”的同时,大大地加强了居民与社区的利益关联,从而势必提高居民对社区和与社区有关的事务的关切,并进而提高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 这一点,进城农民工的状况可以从反面为我们提供一个佐证:由于进城农民工和其在城里的居住地的关系只是临时寄居的关系,而并不拥有财产或其他更深更密切的联系,因而他们对其居住地的关切度、认同感也就相应地很低,在进城农民工聚居的地方,社区的各方面状况也往往很糟。事实上,有关的研究也表明,一般地,房屋的拥有者要比租房者对所在的社区有更高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值得指出的是,上述这两种趋势,在推动我国城市社区由过去那种作为“单位制的外部延伸”(当然,也是单位隔离的外部延伸)的状态向自主自治型的社区转型,在强化居民和社区的利益关联、社会联系的同时,也在以特定的方式促进某种程度的共同意识的形成。 首先是,由于住房市场本身的社会选择机制,通过市场机制真正实现住房私有化以后,居住于同一住宅区的居民的“社会同一性”也将越来越高,而这种社会同一性是形成社区共同意识的一个基础。这一点,像上述霍加特的研究以及库卜鲁姆(W.Kornblum)的《蓝领社区》 等已经作了证明。 其次,已有迹象表明,随着居民与社区之关系的强化,在居民们对于自身的生活和社区之关联性的越来越多的感受中,他们也在潜移默化中日益体认到了他们共同作为社区中的居民、社区中的业主所具有的利害一致性,这种利害一致性导致他们采取共同一致的行动来维护自身的利益。 比如,社区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业主的房价,而良好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由此就自发地产生了某种程度的一致行动。(应该说,过去居民们对于社区环境也并非完全不关心,但是,由于住房的产权不属于居民自己, 其关心程度便远不如今天拥有住房产权的居民对其住宅小区环境之关切。) 再如,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每一户居民的生活和利益,过去,在居民住房由单位分配且住房产权由单位拥有的情况下,与物业管理有关的事基本上都由单位出面办理,而在居民住房的产权已和居民工作单位脱钩的情况下,每一户居民也就会自发地来共同关注物业管理公司的聘任以及物业管理的情况。 诸如此类看似平凡的共同一致的活动,可以说是逐步地萌生出社区居民之间的认同感、凝聚力,形成社区居民的共同意识的主要途径。而正是基于这种认同感、凝聚力、这种共同的社区意识,居于同一地域中的人们才不至于成为“互不相关的邻里”,而能逐步地发展形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共同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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