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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雀山漢墓竹簡《孫子兵法》釋文

 知愚草堂 2011-12-17

說 明:
  對老子思想二十多年的研究,使得我明白了許多道理(如老子所說的“以奇用兵”、“以弱勝強、以柔克剛”以及“行無行、執無兵”等)。在鉆研老子思想的同時,我也在不斷地思考並總結人的行爲學。在此之間讀到了《孫子兵法》中“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這一段,讓我感觸頗深。我在考慮我們當代有多少人能具有這種靈活的用兵態度呢?
  孫子繼承並發展了老子的用兵思想。老子在《道德經》中談到了“上善如水”,而孫子在《虛實》篇中也說:“兵形象水,水行避高而趨下,兵勝避實而擊虛;故水因地而制行,兵因敵而制勝”。而孫子所言的“善守者藏九地之下,動九天之上”更是讓我驚奇。我甚至認爲用兵之事更應像風(之行):忽左忽右、無形無狀,令人難以預測、捉摸不定。
  孫子兵法流傳到現代已經有兩千多年了,其中的許多文字及語句被改動過,意思變了就容易誤導人。好在臨沂銀雀山漢墓出土了竹間本的《孫子兵法》,可作爲校對。出版的書籍中已有不少這樣的校譯本,可惜網絡上並未見到壹個好的校譯本,因此,本著尊重原著的精神,自己決定根據網上收集的漢間資料重新校釋並翻譯,最後制作成電子書(供大家學習和參考)。水平有限,不足之處,敬請廣大讀者批評、指教!
                                                校譯者 白云生 張駿龍
銀雀山漢墓竹簡《孫子兵法》釋文


  孫子曰:兵者,國之大事也。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輕(經)之以五,效之以計,以索其請(情)。一曰道,曰二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道者,令民與上同意者也,故可與之死,可與之生,民弗詭也。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順逆兵勝也。地者,高下廣陜(狹)遠近險易死生也。將者,知(智)信仁勇嚴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者不勝。故校之以計,而索其請,曰: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
  將聽吾計,用之必勝,留之;將不聽吾計,用之必敗,去之。計利以聽,乃為之勢,以佐其外。勢者,因利而制權也。
  兵者,詭道也。故能而視(示)之不能,用而視(示)之不用,近而視(示)之遠,遠而視(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譊(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不可先傳也。
  夫未戰而廟筭勝者,得算多也;未戰而廟筭不勝者,得筭少也。多筭勝,少筭不勝,而況於無筭乎?吾以此觀之,勝負見矣。

作戰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馳車千駟,革車千乘,帶甲十萬,千里而饋糧,則外內之費,賓客之用,膠漆之材,車甲之奉,日費千金,然後十萬之師舉矣。其用戰勝,久則頓(鈍)挫銳,攻城則力屈,久暴師則國用不足。夫鈍兵挫銳,屈力殫貨,則諸侯乘其弊而起,雖知(智)者,不能善其後矣。
  故兵聞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國利者,未有也。故不盡於知用兵之害者,則不能盡知用兵之利也。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糧不三載;取用於國,因糧於敵,故軍食可足也。
  國之貧於師者遠輸,遠輸則百姓貧;近師者貴賣,貴賣則百姓財竭,財竭則及丘役。屈力中原,內虛於家。百姓之費,十去其六;公家之費,破車罷馬,甲胄矢弩。戟楯蔽櫓,丘牛大車,十去其六。故知(智)將務食於敵。食敵一鐘,當吾二十鐘;芑稈一石,當吾二十石。
  故殺適(敵),怒也;取敵之利者,貨也。故車戰,得車十乘已上,賞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車雜而乘之,卒共而養之,是胃(謂)勝敵而益強。
  故兵貴勝,不貴久。故知兵之將,生民之司命,國家安危之主也。

謀攻
  孫子曰:夫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者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脩(修)櫓轒辒,具器械,三月而止成。距堙,有(又)三月然後已。將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士三分之一而城不者,此攻之災也。
  故善用兵者,詘(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破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則圍之,五則攻之,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少則能逃之,不若則能避之。故小敵之堅,大敵之擒也。
  夫將者,國之輔也。輔周,則國必強;輔隙,則國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軍者三:不知軍之不可以進而謂之進,不知軍之不可以退而謂之退,是謂“縻軍”;不知三軍之事,而同三軍之政者,則軍士惑矣;不知三軍之權,而同三軍之任,則軍士疑矣。三軍既疑,諸侯之之難至矣,是謂“亂軍引勝”。
  故知勝有五:知可而戰與不可而戰者勝,識眾寡之用者勝,上下同欲者勝。知眾寡之用者勝,上下同欲者勝,以虞侍(待)不虞者勝,將能而君不禦者勝。此五者,知勝之道也。
  故兵知皮(彼)知己,百戰不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

刑(形)
  孫子曰:昔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侍(待)適(敵)之可勝。不可勝在己,可勝在適(敵)。故善者能為不可勝,不能使使適(敵)可勝。故曰:勝可智(知)而不可為也。不可勝,守;可勝,攻也。守則有餘,攻則不足。昔善守者,臧(藏)九地之下,動於九天之上,故能自保而全勝也。
  見勝不過眾人之智,非善者也;戰勝而天下曰善,非不善也。舉秋毫不為多力,視日月不為明目,聞雷霆不為蔥(聰)耳。所胃(謂)善者,勝易勝者也。故善者之戰,無奇勝,無智名,無勇功,故其勝不貸(忒)。不【貸(忒)】者,其所錯必勝敗者也。故善戰者,立於不敗之地,而不失敵之敗也。是故勝兵先勝而後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故善者脩(修)道而保法,故能為勝敗正。
  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數,四曰稱,五曰勝。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數,數生稱,稱生勝。勝兵如以洫(鎰)稱朱(銖),敗兵如以朱(銖)稱洫(鎰)。稱勝者戰民也,如決積水於千仞之溪者,刑(形)也。

埶(勢)
  凡治眾如治寡,分數是。鬥眾如鬥寡,形名是也;三軍之眾,可使畢受適(敵)而無敗,奇正是也;兵之所加,如以段(碫)投卵者,虛實是也。
  凡戰者,以正合,以奇勝。故善出奇者,無窮如天地,不謁(竭)如河海。冬(終)而復始,日月是也;死而復生,四時是也。聲不過五,五聲之變,不可勝聽也;色不過五,五色之變,不可勝觀也;味不過五,五味之變,不可勝嘗也;戰勢不過奇正,奇正之變,不可勝窮也。奇正環相生,如環之毋(無)端,孰能窮之?
  水之疾,至於漂石者,勢也;鷙鳥之疾,至於毀折者,節也。是故善戰者,其勢險,其節短。勢如彍弩,節如發機。紛紛紜紜,鬥亂而不可亂也;渾渾沌沌,形圓而不可敗。亂生於治,脅(怯)生於恿(勇),弱生於強。治亂,數也;恿(勇)脅(怯),埶(勢)也;強弱,刑(形)也。善動適(敵)者,刑(形)之,適(敵)必從之;予之,敵必取之。以此動之,以卒侍(待)之。
  故善戰者,求之於埶(勢),弗責於人,故能擇人而任勢。任勢者,其戰人也,如轉木石。木石之生(性)安則靜,危則動,方則止,圓則行。故善戰人之勢,如轉圓石於千仞之山者,埶(勢)也。

實虛
  先處戰地而侍(待)戰者失(佚),後處戰地而趨戰者勞。故善戰者,致人而不致於人。能使適(敵)自至者,利之也。能使適(敵)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敵佚能勞之,飽能飢之者,出於其所必趨也。行千里而不畏,行無人之地也。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守而必固,守其所不攻也。故善攻者,適(敵)不知所守。善守者適(敵)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敵不知其所攻。微乎微乎,至於無形;神乎神乎,至於無聲,故能為適(敵)司命。進不可迎者,衝其虛也;退而不可止者,遠而不可及也。故我欲戰,敵不得不與我戰者,攻其所必救也;我不欲戰,畫地而守之,適(敵)不得與我戰者,膠其所之也。
  故善將者刑(形)人而無刑(形)則我槫而適(敵)分。我槫而為壹,適(敵)分而為十,是以十擊壹也。我寡而適(敵)眾,能以寡而擊眾也。吾所與戰之
  地不可知,則適(敵)之所備者多。所備者多則所戰者寡矣。備前者後寡,備後者前寡;備左者右寡,備左者右寡,無不備者無不寡。寡者備人者也;眾者,使人備己者也。
  知戰之日,知戰之地,千里而戰。不知戰之日,不知戰之地,前不能救後,後不能救前,左不能救右、右不能救左,況遠者數十里,近者數里乎?以吾度之,越人之兵雖多,亦奚益於勝(哉)?故曰:勝可擅也。適(敵)唯(雖)眾,可毋鬥也。
  故績之而知動靜之理,形之而知死生之地,計之而知得失之策,角之而知有餘不足之處。刑(形)兵之極,至於無刑(形),無刑(形),則深間弗能規(窺)也,知(智)者弗能謀也。因刑(形)而錯勝於眾,眾不能知。人皆知我所以勝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刑(形)。所以勝者不復,而應形於無窮。
  兵刑(形)象水,水行辟(避)高而走下,兵勝辟(避)實擊虛。故水因地而制行,兵因敵而制勝。兵無成埶(勢),無恒刑(形),能與敵化之胃(謂)神。五行無恒勝,四時無常立(位),日有短長,月有死生。? 神要

軍爭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交和而舍,莫難於軍爭。軍爭之難者,以汙(迂)為直,以患為利。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者,
  知汙(迂)直之計者也。
  軍爭為利,軍爭為危,舉軍而爭利則□不及,委軍而爭利,則輜重捐。是故絭(卷)甲而趨利,日夜不處,倍道兼行,百裏而爭利,則擒三將軍;勁者先,疲者後,則十一以至;五十里而爭利,則厥(蹶)上將,法以半至;三十裏而爭利,則三分之二至。是故軍毋(無)輜重則亡,無糧食則亡,無委責(積)則亡。
  是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豫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刑(形)者不能行軍;
  不用鄉(向)道(導)者,不能得地利。故兵以詐立,以利動,以分合變者也。故其疾如風,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動如山,難知如陰,動如雷震。掠鄉分眾,廓地分利,縣(懸)權而動。先知汙(迂)直之道者勝。軍爭之法也。
  是故軍政曰:“言不相聞,故為鼓金;視不相見,故為旌旗。是故晝戰多旌旗,夜戰多鼓金。鼓金、旌旗者,所以壹民之耳目也。民既已槫,則勇者不得獨進,怯者不得獨退,此用變之法也。
  故三軍可奪氣,將軍可奪心。是故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故善用兵者,
  辟(避)其兌(銳)氣,擊其惰歸,此治氣者也。以靜侍遠,以失(佚)侍勞,
  以飽侍(待)飢,此治力者也。毋要正正之旗,毋擊堂堂之陳(陣),此治變者也。
  故用兵之法:高陵勿向,倍(背)丘勿迎,詳(佯)北勿從,圍師遺闕,歸師勿謁(遏),此用眾之法也。

九變
  孫子曰:凡用兵之法,將受命於君,合軍聚眾,圮地無舍,瞿(衢)地交合,絕地無留,圍地則謀,死地則戰,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君命有所不受。故將通於九變之地利者,知用兵矣;將不通於九變之利者,雖知地形,不能得地能得地之利矣。治兵不知九變之術,雖知五利,不能得人之用矣。是故智者之慮,必雜於利害。雜於利,故務可信;雜於害,故憂患可解也。
  是故屈諸侯者以害,役諸侯者以業,趨諸侯者以利。
  故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故將有五危:必死,可殺。必生,可虜也;忿速,可侮也;潔廉,可辱。愛民,可煩也。凡此五者,將之過也,用兵之災也。覆軍殺將,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行軍
  孫子曰:凡處軍相敵,絕山依穀,視生處高,戰降(隆)毋登,此處山之軍也。絕水必遠水,客絕水而來,勿迎之於水內,令半渡而擊之利,欲戰者,無附於水而迎客,視生處高,無迎水流,此處水上之軍也。絕沂澤,唯亟去無留,若交軍沂澤之中,依水草而背眾樹,此處沂澤之軍也。平陸處易,右背高,前死後生,此處平陸之軍也。凡四軍之利,黃帝之所以勝四帝也
  凡軍好高而惡下,貴陽而賤陰,養生而處實,軍無百疾。陵丘隄防,處其陽而右倍(背)之。此兵之利,地之助也。上雨水,水止涉侍(待)其定也。
  凡地有絕澗、天井、天窖、天離、天陷、天隙,必亟去之,勿近也。吾遠之,敵近之。吾迎之,敵背之。軍旁有險阻、潢井、葭(葦)、小林、翳澮(薈)、可伏匿者,謹復索之,姦之所處也。
  敵近而靜者,恃其險也。敵遠而挑戰者,欲人之進者,其所居者易利也; 眾樹動者,來也; 眾草多障者,疑也; 鳥起者,伏也; 獸駭者,覆也; 塵高而銳者,軍來也。庳(卑)而備益者,進也。辭強而進敺(驅)者,退也。輕車先出居側者,陳也; 無約而請和者,謀也。奔走陳兵者,期也;半進者,誘也。
  杖而立者,飢也。汲役先飲者,渴也; 見利而不進者,勞拳(倦)也。鳥集者,虛也。夜呼者,恐也。軍獶(擾)者,將不重也。旌旗動者,亂也; 吏怒者,倦也;殺馬肉食者,軍無糧也; 懸缸不反(返)其舍者,窮寇也。諄諄翕翕,徐與言人者,失其眾者也。數賞者,窘也。數罰者,困也; 先暴而後畏其眾者,不精之至也;來委謝者,欲休息也。 兵怒而相迎,久而不合,又不相去也,必謹察此。
  兵非多益毋武進,足以並力、料敵、取人而已。夫惟無慮而易敵者,必擒於人。卒未親而罰之,則不服,不服則難用也。卒已槫親而罰不行,則不用。故合之以交,濟之以武,是謂必取。令素行以教其民,則民服;令素不行,以教其民者,民服;素行者,與眾相得也。

地形
  孫子曰:地形有通者,有挂者,有支者,有隘者,有險者,有遠者。我可以往,彼可以來,曰通;通形者,先居高陽,利糧道,以戰則利。可以往,難以返,曰挂;挂形者,敵無備,出而勝之;敵若有備,出而不勝,難以返,不利。我出而不利,彼出而不利,曰支;支形者,敵雖利我,我無出也;引而去之,令敵半出而擊之,利。隘形者,我先居之,必盈之以待敵;若敵先居之,盈而勿從,不盈而從之。險形者,我先居之,必居高陽,以待敵;若敵先居之,引而去之,勿從也。遠形者,勢均,難以挑戰,戰而不利。凡此六者,地之道也;將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故兵有走者,有弛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亂者,有北者。凡此六者,非天之灾,將之過也。夫勢均,以一擊十,曰走;卒强吏弱,曰弛,吏强卒弱,曰陷;大吏怒而不服,遇敵懟而自戰,將不知其能,曰崩;將弱不嚴,教道不明,吏卒無常,陳兵縱橫,曰亂;將不能料敵,以少合衆,以弱擊强,兵無選鋒,曰北。凡此六者,敗之道也;將之至任,不可不察也。
  夫地形者,兵之助也。料敵制勝,計險厄遠近,上將之道也。知此而用戰者必勝,不知此而用戰者必敗。故戰道必勝,主曰無戰,必戰可也;戰道不勝,主曰必戰,無戰可也。故進不求名,退不避罪,唯人是保,而利合于主,國之寶也。
  視卒如嬰兒,故可與之赴深溪;視卒如愛子,故可與之俱死。厚而不能使,愛而不能令,亂而不能治,譬若驕子,不可用也。
  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敵之不可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而不知吾卒之不可以擊,勝之半也;知敵之可擊,知吾卒之可以擊,而不知地形之不可以戰,勝之半也。故知兵者,動而不迷,舉而不窮。故曰:知彼知己,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不窮。

九地
  孫子曰:用兵之法,有散地,有輕地,有爭地,有交地,有瞿(衢)地,有重地,有泛地,有圍地,有死地。諸侯戰其地,為散。入人之地而不深者,為輕。我得則利,彼得亦利者,為爭。我可以往,彼可以來者,為交。諸侯之地三屬,先至而得天之眾者為瞿(衢)。入人之地深,倍(背)城邑多者,為重。行山林、沮澤,凡難行之道者,為泛。所由入者隘,所從歸者迂,彼寡可以擊吾眾者,為圍。疾則存,不疾則亡者,為死。是故散地則無戰,輕地則毋止,爭地則無攻,交地則無絕,瞿(衢)地則合交,重地則掠,泛地則行,圍地則謀,死地則戰。
  所胃(謂)古善戰者,能使適(敵)人前後不相及也。衆寡不相恃,貴賤不相救,上下不相收,卒離而不集,兵合而不齊。合于利而動,不合于利而止。敢問:適(敵)眾以正(整)將來,侍(待)之若何?曰奪其所愛,則聽矣。兵之請(情)主數(速)也,乘人之不給也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
  凡爲客之道:深入則槫,主人不克;掠于饒野,三軍足食;謹養而勿勞,并氣積力,運兵計謀,為不可賊(測)。投之毋(無)所往,死且不北,死焉不得,士人盡力。兵士甚陷則不懼,無所往則固。深入則拘,無所往則鬥。是故不調而戒,不求而得,不約而親,不令而信,禁祥去疑,至死無所之。吾士無餘財,非惡貨也;無餘死,非惡壽也。令發之日,士坐者涕沾襟。僵臥者涕交頤。投之無所往者,諸、歲之勇也。
  故善用軍者辟(譬)如衛然。衛然者,恒山之蛇也。擊其首則尾至,擊其尾則首至,擊其中身則首尾俱至。敢問:可使若衛然虖(乎)?曰:可。越人與吳人相惡也,當其同周(舟)而濟也,相救若左右手。是故方馬埋輪,未足恃也;齊勇若一政之道也;剛柔皆得,地之理也。故善用兵者,攜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將軍之事靜以幽,正以治。能愚士卒之耳目,使無之;易其事革其謀,使民無識;易其居,于(迂)其途,使民不得慮。帥與之期,如登高而去其梯;帥與之深入諸侯之地,發其幾(機),若敺(驅)群羊,驅而往,驅而來,莫知所之。聚三軍之眾,投之於險,此謂將軍之事也。九地之變,詘(屈)信(伸)之利,人請(情)之理,不可不察也。
  凡為客之道:深入則槫,淺則散。去國越竟(境)而師者,絕地也;四徹(達)者,矍(衢)地也;入深者,重地也;入淺者,輕地也;倍(背)固前隘者,圍地也。倍(背)固前適(敵)者,死地也;毋(無)所往者,窮地也。是故散地,吾將壹其志;輕地,吾將使之僂;爭地,吾將使不留;交地也,吾將固其結;矍(衢)地也,吾將謹其恃;重地也,吾將趣其後;泛地也,吾將進其途;圍地也,吾將塞其闕;死地吾將視(示)之以不活。故兵之情:遝則禦,不得已則鬥,過則從。
  是故不知諸侯之謀者,不能預交;不知山林、險阻、沮澤之形者,不能行軍;不用鄉導者,不能得地利。四五者,一不智(知),非王霸之兵也。彼王霸之兵,伐大國則其眾不得聚;威加於敵,則其交不得合。是故不爭天下之交,不養天下之權,信己之私,威加於敵,故其國可拔也,城可隋(隳)也。無法之賞,無正之令,犯三軍之眾,若使一人。犯之以事,勿告以言。犯之以害,勿告以利。
  芋之亡地然而后存,陷之死地然後生。夫眾陷於害,然后能為敗為勝故為兵之事,在於順詳敵之意,並敵一向,千里殺將,此胃(謂)巧事。
  是故正(政)與(舉)之日,夷關折符,無通其使,厲于郎(廊)上以誅其事。適(敵)人開闠,必亟入之。先其所愛,微與之期。踐墨隨敵,以決戰事。
  是故始如處女,適(敵)人開戶,後如脫兔,適(敵)不及拒。

火攻
  孫子曰:凡攻火有五:一曰火人,二曰火漬(積),三曰火輜,四曰火庫。五曰火隊。行火有因,因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此四者,風之起日也。
  凡火攻,必因五火之變而應之。火發於內,則早應之於外。火發其兵靜而勿攻,極其火央,可從而從之,不可從而止之。火可發於外,毋寺(待)於內,以時發之。火發上風,毋攻下風。晝風久,夜風止。凡軍必知有五火之變,以數守之。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強。水可以絕,不可以奪。
  夫戰勝攻得,不隋其功者凶,命之曰費留。故曰:明主慮之,良將隨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興軍,將不可以溫(慍)戰。合乎利而用,不合怒可復喜也,溫(慍)可復悅,亡國不可以複存,死者不可以複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用間
  孫子曰:凡興師十萬,出征千里,百生(姓)之費,公家之奉,費日千金;內外騷動,怠於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相守數年,以爭一日之勝,而愛爵祿百金,不知適(敵)之請(情)者,不仁之至也,非民之將也,非主之佐也,非勝之注(主)也。故明君賢將,所以動而勝人,成功出於眾者,先知也。先知者,不可取於鬼神,不可象於事,不可驗於度,必取於人知者。
  故用間有五:有因間,有內間,有反間,有死間有生間。五間俱起,莫知其道,是謂神紀,人君之葆(寶)也。生間者,反報也。因間者,因其鄉人而用者也。內間者,因其官人而用之。反間者,因其敵間而用之。死間者,為誑事於外,令吾間知之,而傳於敵間也。
  故三軍之親,莫親於間,賞莫厚於間,事莫密於間。非聖不能用間,非仁不能使間,非微妙不能得間之葆。密哉密哉,毋(無)所不用間也。間事未發,聞,間與所告者皆死。
  凡軍之所欲擊,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殺,必先知其守將、左右、謁者門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間必索知之,必索敵人之間來間我者,因而利之,導而舍之,故反間可得而用也。因是而知之,故鄉間、內間可得而使也。因是而知之,故死間為誑事,可使告敵;因是而知之,故生間可使如期。五間之事,必知之,知之必在於反間,故反間不可不厚也。
  昔殷之興也,伊摯在夏。周之興也,呂牙在殷。唯明主賢將能以上智為間者,必成大功。此兵之要,三軍之所恃而動也。

(校釋 張駿龍)
论“神要”
——重新认识银雀山汉简

  银雀山汉墓67号残简:“日有短长月有生死?神要” ,被整理者列入简本《孙子?实虚》篇。——正确。
  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注“神要”称:“十一家本无此二字。简文此二字上有圆点,疑是本篇之别名。也可能为读者所记,表示此篇重要。”——胡猜。

  手抄本《孙子兵法》“立言”称:“典曰:静而不移,动而不化,处而内方,击而外圆,谓之神也。兵之九神者:曰神谋,曰神明,曰神要,曰神算,曰神治,曰神变,曰神心,曰神声,曰神击。疏于九神之终始,军亡国殃,此谓天下之明理也。神者,易也;易者,变也;变者,通也;通者,理也。故明理者,知利知害也。兵之九神者,至阴至阳,理于十三之中也。其立何也,吾父作赋以定之。诗曰:‘子动问兮缩立何。立十三兮曲一歌。计、谋、形、势、争、战、变,要、算、治、心、击声多。’观尽此法,兵晓大则。四百一十七字。周吴民孙弛简于景林。”

  先不考,此“立言”是亲著,还是伪作。单说其内容就不像“近人”所伪造。这其中的“《典》曰”、“ 九神”等等,也绝非“文化水平不高”,“历史知识很不扎实”的当代人所能想象出来的。我认为即使是“文化水平很高”,“历史知识很扎实”的当代学者,也同样想象不出来!
  有些学者,以为这个抄本“低劣”,是“瞎胡闹”,不削一顾,轻蔑之心溢于言表。如此轻率,那只能说明你没水平、无知,只能说明你的盲目自大。

  张晓红曾透露手抄本“孙子兵法”十三篇,各篇首尾文字:
  《计》(篇首):“天下兵道,启圆以计也”。 (篇尾)孙子曰:“胜负见矣。此神谋之计也”。
  《谋》(篇首):“胜负已见,谋略妙践”。 (篇尾)孙子曰:“每战必殆。此神谋之谋也”。
  《形》(篇首):“神谋引胜,不形不动”。(篇尾)孙子曰:“不形不动,动而胜者,形势先也.形也。此神明之形也”。
  《势》(篇首):“兵形已称,兵势贵之”。(篇尾)孙子曰:“此神明之势也”。
  《争》(篇首):“兵势已备,军争显之”。 (篇尾)孙子曰:“此军争之法也。此神变之争也”。
  《战》(篇首):“军争已显,兵战随之”。(篇尾)孙子曰:“邃精深之意,国家安危之主也。此神变之战也”。
  《变》(篇首):“兵战贵胜不贵久,胜不可一而贵变”。(篇尾)孙子曰:“九变之计,不可不察也。此神变之变也”。
  《实虚》(篇首):“九变已明,实虚致之”。 (篇尾)孙子曰:“战无不胜也。此神要也”。
  《处军》(篇首):“兵胜避实击虚,兵要以实击处。实虚已擅,处军算之”。(篇尾)孙子曰:“则先处先算也。此神算也”。
  《地形》(篇首):“先处先胜,必察地道”。(篇尾)孙子曰:“胜乃可全,此神治也”。
  《九地》(篇首):“地道已察,战道冓之”。 (篇尾)孙子曰:“敌不及拒,势之九地。兵之神心也”。
  《火攻》(篇首):“九地已辩,火攻佐之”。(篇尾)孙子曰:“此安国全军之道也。此神击也”。
  《用间》(篇首):“见敌难服,火攻也。欲知敌情,用间也”。(篇尾)孙子曰:“三军之所恃而动也。此神声也”。
   
  我们将银雀山本、今本和手抄本“孙子兵法”简单比较。
  相形之下银雀山本显得更古朴,更原始。《用间》篇最后一段“吕牙在殷”后还有“□□□□,师比在陉。燕之兴也,苏秦在齐。”这一句都没删除(苏秦时代远在孙子之后,所以这一句应是抄写者后加)。今本似经过了细心斟酌筛选及校勘,比较周延。手抄本就兵法内容而言与今本无原则差别,其突出之处,就是各篇首尾有增益,这些增益文字,有提示点评的特点。而且,将十三篇套入“九神”体系。

  如果这一“提示点评”之说可以成立的话。那么,这一提示和点评是何人、何时所为呢?
  是“近人”吗?肯定不是。控学者都没这个观念,没这个能力。
  是刘向、刘歆父子吗?肯定不是。因为银雀山汉墓竹简《孙子?实虚》篇结尾出现了“神要”。
  那么,可以这样认定:至少在西汉初年,在银雀山汉简还没有埋在地下之前,就有这样的“提示、点评”了。很可能出自张良、韩信或其幕僚之手。当然,后来很可能都要经过刘向、刘歆父子整理定稿。  

探讨张敬轩藏手抄本《孙子兵法》十三篇的价值
从网上下载如下内容:
手抄本《孙子兵法》十三篇书理说明
一、《孙子兵法》目录,分别书于两块木简之上,其中“立言篇”篇名后标有“上卷”字样;“争篇”篇名后标有“中卷”字样;“地形篇”篇名之后标有“下卷”字样。可知其分上、中、下三卷。
二、韩信子云:“信以为:去其法而立大则,神惯终始,正则要法。此孙子之长也。尽其法而圆大则,法则终始,至神至精。此孙武之妙也。以言一推之,曰本立不一而同也。”可知《孙武兵法》与《孙子兵法》是繁简不一而法则相同之两种简本。《孙子兵法》因其内容散见于《孙武兵法》之中,故韩信不序;班固不录。
三、为持原容,以简竹也(之)格式书理。
四、篇后字数 [注:惜此处有残缺。]
五。符古生僻也(之)字也(之)辨认,由家父张公瑞玑(定之)。[惜此处有残缺]。《孙子兵法》有别于《武经七书》之《孙子兵法》;[此段有残缺]一简本,吾将书理以传之。

书理于周书汉简
民国十二年秋  于西安药王洞  张联甲

立言

察今天下,天下弗一;所以弗能一者;反其天当也,反天当者;国荒度废,内外不順,引争而来夺也。争哉;夺哉;战乱四起;井地荒几;民离而失所也;失其所者;亡而弗亡;生而弗生;死而弗死;怒而之怨也,故法禁争夺,正乱平逆;除暴安民,世之急者也。吾父以禁为诣;历时八年,呕心漓血,九尽而功成也;功成兵法;以名定之,数之而曰;九九;图九卷;其法本,数之形天,数之势地,数之法人。此三数者,贤智用之;以诛不肖;以伐无道;所以可以正天下。事不能反;反则不辗;法不能过;过则有祸;故吾动谛;天机阴杀;去步图;留大则;缩成简;简数十有三(曰)也,十三者;阴之期也,兵之主杀也,故以定名《孙子兵法》。典曰;静而不移;动而不化;处而内方;击而外圆;谓之神也。兵之九神者:曰神谋,曰神明,曰神要,曰神算,曰神治,曰神变,曰神心,曰神声,曰神击。疏于九神之终始,军亡国殃;此谓天下之明理也。神者;易也;易者;变也;变者;通也;通者;理也;故明理者;知利知害也,兵之九神者;至阴至阳,理于十三之中也,其立何也,吾父作赋以定之,诗曰;子动问兮;缩立何。立十三兮;曲一诗。计谋,形势,变要,算治,心击;声;观尽此法;兵晓大则。四百一十七字。周吴民;孙弛简于景林。

目录

《孙子兵法》篇目:
一曰计,
二曰谋,
三曰形,
四曰势,
五曰争,
六曰战,
七曰变,
八曰实虚,
九曰处军,
十曰地形,
十一曰九地,
十二曰火攻,
十三曰用间。此为十有三篇也。定名孙子兵法。

殿语
孙子曰:观尽此法,大则已晓,然天下大势不可不明也。昔者,地皇野分九州,地俗一体而划之,传于......
张联甲作有如下说明:“《殿语》,共留下两简。第一简书‘殿语'二字;第二简留下‘孙子曰......传于'三十八字。"张公叹道:"惜哉,惜哉!不可全哉!”
以上内容系从网上下载,但绝非空穴来风。其中尽管个别文字不尽准确,有待收藏者正式公布时订正。

以上内容可说明以下问题:
1、抄本源于竹简。
2、由张联甲亲自从竹简上过录。
3、竹简已残损。
4、简本有木牍。
5、张藏简本分上、中、下三卷。前有立言,后有殿语。

其木牍与银雀山1号木牍可合。
银雀山木牍“计”篇前,有空位。应有“立言”类篇题。“用间”篇之后,有“七势”,可能是“大势”、“九势”之类的殿语。抄本中残留下“天下大势不可不明”一语。
抄本十三篇可解决孙子千年聚讼的许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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