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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

 myuniv 2011-12-20

2012年度国家自科基金申报专题二: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科学技术发展院基础研究办公室  时间:2011-12-19  我要纠错
各学院(中心、所):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受理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集中受理申请的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及申请书撰写方式

    201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其他类型项目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撰写,项目申请功能操作帮助参见附件1 

二、我校项目申报工作日程安排

2011.12-2012.01

全校申报动员;

2011.12.01

——

2012.02.28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2年度项目指南》、经费管理办法及相应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

申请者本人负责对所申报项目全体人员进行第一次网上在线查询,信息核实,进行是否超项申请识别;原则上对未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申报人须科技查新后方可申报。

2012.02.2829

初步定稿的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和检查保护后的电子版报各单位科研办公室,各单位应按照《条例》及相关要求对申请书进行学术与信息真实性严格审核,核实申请者和参与者信息,认真遴选推荐创新性强的优秀项目。

2012.03.01-03.02

各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书电子版、项目申报汇总清单报科技发展院。科技发展院统一对我校所有项目申请人员正在承担基金项目情况进行打包超项检查,过期不予受理(注:科技发展院超项检查后,未经科技发展院同意不得更改项目组成员信息)。

2012.03.05-03.06

反馈超项检查结果,申请者作进一步修改。

2012.3.7

集中咨询、交流。

2012.03.09下午500以前

各单位将汇总的本单位定稿的申请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书、项目申报汇总清单、项目申报承诺书和《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明细表》报科技发展院,科技发展院上传电子数据,打印电子清单,加盖单位公章,校内申报截止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人将正式定稿的纸质项目申请书原件(A4纸双面打印,签字页可单面打印)一式二份((有特殊说明的项目类型除外)、含申请书电子版、项目申报承诺书和《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明细表》(见附件2)报所在单位科研办负责人;电子版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及版本号必须一致。采用在线方式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的申请人,只需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各单位将个人申报材料,单位申报项目汇总清单(参见附件3)(单位盖章、领导签字)集中报科技发展院计划项目与基地处基础研究办公室,科技发展院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

四、特别关注

    1、自然科学基金委对2012年度项目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如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预计平均资助强度达到80万元/项、资助期限仍为4年,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等。关于申请要求等信息,请申请者认真学习《2012年度项目指南》。

    2、通过我校申请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应为全职在岗及人事关系在我校科研人员,项目组成员应保证相对稳定,项目组成员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视为有合作单位申请,请按要求在申请书中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另外,在站博士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需由我校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是出站后继续在我校从事科学研究。

    3、申请者本人对申报材料的学术和基本信息内容真实性全面责任;项目申请没有出现违反法律及有关保密规定的内容。申请者及所在单位在项目申请时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参见附件4)。

    4、在提交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书时,项目申请人须填写《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明细表》,形式审查明细表中每项内容均为必填选项,项目如获批准立项,此材料作为档案进行保存。形式审查明细表未填报、填报不全或错误填报的项目申请人所申请的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学校不予受理其项目申请。

    52011年度申请基金项目未获准项目的评审意见,国家基金委已发送至申请人电子邮件中,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反馈的评审意见并作实质性的修改,坚决杜绝无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往年的申报材料简单复制后直接申报的项目申请。

    6、拟申请除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之外的项目(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申请者,请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登记表(见附件5)并于201215日下午400前由所在单位集中报科技发展院计划项目与基地处基础研究办公室,以便学校统一组织项目申报。

    7、凡与我校之外的单位合作申请项目,申请者或参与者必须在所在院系进行登记,并与申请或参加方签订合作申请协议书,于35日前统一报计划项目与基地处基础研究办公室。

五、项目指南、资料下载及申请咨询等事项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申请者于201211日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请务必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板文件全部删除。

    2《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1112月中下旬发行并在网上公布。纸质版本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到基础研究办公室领取备查阅。

    3国家基金学科代码查询: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时应当尽量选择与申请项目研究方向或领域符合的申请代码,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申请代码(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特殊要求的除外),其中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和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4人员承担基金项目信息在线查询系统(单位名称:武汉理工大学或被查询人员的工作单位全称)

    5历年批准项目综合查询系统

    6、有关申请资料(包括申请书、项目指南、申请指南、管理办法)等资料均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查询或下载。

    7、关于本校项目申报通告及有关信息查询:请在“本校校园网→学校通知公告”中查阅;有关本年度申报通告,科技发展院将以专题形式在此栏陆续发布。

    8、校内项目管理部门:科技发展院计划项目与基地处基础研究办公室   

     地点:马房山校区西院东品2号楼105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87214969 联系人:刘声陵 宋彦宝

 

附件:

    12012年度项目申请培训手册

    2、《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明细表》

    3、各学院(中心、所)申报项目汇总清单

    4、武汉理工大学科研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

    5、项目申报登记表

 

                                       

 

                                                                                 科技发展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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