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提示符下恢复拒绝访问文件、文件夹的方法 在命令提示符下设置指定文件、文件夹为拒绝访问,其CACLS命令的格式是: CACLS
[驱动器][路径]<文件名或目录名> /D EVERYONE
它的作用是将指定盘指定目录下的目录(文件夹)或文件设置成为拒绝访问。拒绝访问相当于没有任何访问权限,即无读取(R)、 写入(W)、更改或写入(C)、 完全控制(F)等权限。 前文我提到了,一旦设置文件、文件夹或驱动器为拒绝访问后,再用命令方式取消拒绝访问就行不通了;这里给出通过实验总结的命令提示下取消拒绝访问的方法。 原来无法取消拒绝访问的现象是: D:\>cacls NEW /d everyone 是否确定(Y/N)?y 处理的目录: D:\NEW D:\>cacls NEW D:\NEW 拒绝访问。 D:\>cacls NEW /p everyone:f 是否确定(Y/N)?y 拒绝访问。 用管理员身份登录Windows XP(文件系统为NTFS):先打开D:盘,用鼠标右键单击NEW文件夹,执行“属性”命令,选择“安全”标签,单击“高级”按钮,选择“所有者”下的——ADMINISTRATOR用户,勾选“替换子容器和对象的所有者”,单击“确定”,再“确定”后就可以用命令方式取消拒绝访问了。也就是赋予所有者容器形式继承权。 然后,再执行取消拒绝访问就成功了!!! 显示访问权限: D:\>cacls new D:\new Everyone:(OI)(CI)N 取消拒绝访问或替换访问权限 D:\>cacls new /p everyone:f 是否确定(Y/N)?y 处理的目录: D:\new 显示已取消掉的访问权限 D:\>cacls new D:\new Everyone:(OI)(C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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