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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善行“保驾护航”

 指间飞歌 2011-12-22
 
为善行“保驾护航”
赵畅
  看到老人倒在地上,奄奄一息,救还是不救?浙江省苍南县的两名年轻服务员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老人没能救过来,然而,令他们想不到的是,老人的家属竟怀疑他们就是肇事者,引发一场风波。直到真正的肇事者向警方投案,事件才真相大白。 “这件事虽然已经过去了,我想下次遇到这种情况,我还会去救人的。如果是自己或者亲人遇到这样的事情,也希望有人伸出手帮忙。即便是受点委屈,相信还是有公道的。”

  时下,好心救人最后反被 “倒打一耙”的事,在一些地方确有发生。发生这样的事,不免让人揪心。假如没有那位肇事者的投案自首,这两位施以援手的好心人,不知要被冤枉到何时呢!如果说, “倒打一耙”,给好心人的善行增添了不可预计的风险的话,那么,如何化解善行的道德风险,令善行轻松上阵、畅通无阻,关键是法律要为好心人撑起 “保护伞”,为 “好心人免责”。

  曾看到一份材料:好心助人被告上法庭在美国也时有发生。 2004年万圣节时,加州女子丽莎好心地从一辆即将爆炸的事故车中拽出伤者,但伤者在车祸造成瘫痪4年后起诉丽莎救助时用力过度,导致她瘫痪,应对其瘫痪负责。值得庆幸的是,加州议会2009年6月以75对0票,紧急通过 《好心人免责条例》,原告只得撤销控告。同样,德国也制订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在必要情况下,公民有义务提供急救,如果善意救助造成损害,则提供救助者可以免责”。

  忆起鲁迅先生在1933年写的《经验》一文中言: “在中国,尤其是在都市里,倘使路上有暴病倒地,或翻车摔伤的人,路人围观或甚至高兴的人尽有,有肯伸手来扶助一下的人却是极少的。 ”今天,拿几起个别案例就下结论,以为今天的中国人“道德滑坡”显然是不正确的。但鲁迅先生的话也是给我们提了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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