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日,三网融合首批12个试点地区(城市)公布。 据本报记者获得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披露,上述地区的入选并非偶然,方案中规定“优先考虑”的地区,基本入选。 而试点地区电信企业的受益,却不如外界想象。试点业务运营商的数量限制,令一些IPTV先行试点地区的部分运营商,几无入选相关业务机会。 在前几稿试点方案讨论稿的基础上,此次获批的试点方案中新添加的内容则是,将对有线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两张物理网络,在三网融合新形势下提供的各类业务,明确“全网全程、可管可控”。 方案尤其强调产业发展及相关保障措施的跟进。方案指出,要研究制定近期和中长期的三网融合技术路线;试点所在地省党委政府要成立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 试点时间表 北京、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厦门、青岛、武汉、湖南长株潭地区、深圳、绵阳,成为首批试点地区。 对这些试点地区的不少电信企业来说,谈“受益”似乎为之过早。 据本报记者了解,此次三网融合试点方案中,较前几稿加入了关键性的一句话——“在每个试点地区(城市),IPTV传输业务原则上由一家电信企业经营。” 这意味着,虽然不是绝对,但在前述已进行IPTV业务试点的地区(城市),IPTV业务的电信经营方几成定局。 “应该是,各地方电信企业向各省市三网融合协调小组申请,后者决定谁来做该项业务,再向中央上报。”一位接近此事人士告诉记者。 “比如说,上海的IPTV业务,百视通一直是跟上海电信合作的。如果上海联通被报上去,可能吗?” “主管部门这样规定,也是为了考虑已试点企业的市场经营、用户基础、设施建设等。”该人士表示。 据本报记者了解,在百视通合作、并获批的五个地区,分别是与三家地方电信、两家地方联通合作,未有网通。 而华数集团,则一直与各地方有线电视网络合作、推广互动电视,未与电信企业合作。 这或许也意味着,上述试点地区的数家电信企业中,能够一争IPTV传输业务的,最多有7地。 令另外5个试点地区电信企业存有希望的是,试点方案未对手机电视运营商数量多做限制,“手机电视分发业务,由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或电信广电合资企业经营。” 根据记者手中的试点方案,6月18日,各省市政府向三网融合协调小组推荐试点地区时,便须上报相应的试点企业。 这也意味着,至6月30日首批试点城市名单下发时,相应的试点企业亦获确定。 不过,根据试点方案细则,至2011年7月,为三网融合试点第一阶段,当年7、8月进行第一阶段总结,对试点企业三网融合业务发展、网络建设和安全保障情况进行测试评估,并据此提出第二阶段试点方案。 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根据第一阶段试点经验,进一步扩大试点广度和范围。 这意味着,落选首批试点地区的地区,可望于该阶段进入试点。 在2012年11、12月,全面总结试点阶段的各项工作,评估试点结果,提出推广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具体实施方案。 全程全网 可管可控 获批的试点方案提出,将由广电总局牵头,会同中宣部、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抓紧制定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组建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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