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京津冀都市圈一、都會區簡介
二、都會區跨域發展之背景 京津冀地區在大陸解放後,經過多年的建設,其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1982年「北京城市建設總體規劃」首次提出“首都圈”概念。然而隨著對京津冀地區發展整體競爭力不高、區域發展協調程度不足、資源利用缺乏合理、資源環境約束日益突出等問題的日漸關注,加上面對長三角及珠三角蓬勃發展的競爭壓力,遂開啟了一連串的京津冀地區之區域發展戰略研究與規劃,較具代表性者係為1999年由大陸國家建設部推動的「京津冀(大北京地區)城鄉空間發展規劃」。爾後,京津冀地區更於2006年之大陸“十一五”規劃綱要中,被正式提出成為大陸國家區域規劃的戰略單元,明確了該都市圈成為大陸首都圈的發展方向。
三、都會區跨域空間發展規劃 京津冀都市圈一體化發展之推動雖已歷經多年,但其經濟一體化程度及產業分工與合作程度均較長三角及珠三角為低,且仍存在諸多落實上的困境與問題;此外,相關單位與研究者對於城市整體環境質量之重視程度亦日漸提升,因此近年來有關京津冀都市圈之區域協調發展又展開了新一輪的熱烈探討。以下茲綜整由大陸國家發改委推動之「京津冀都市圈區域規劃研究報告 」,以及近年之相關研究,簡要歸納當前有關京津冀都市圈區域協調發展之目標及策略構想。
(一)都市圈發展目標 1.強化京津冀地區整體經濟實力,以及對外輻射、影響、控制力,謀求區域社會經濟相對於資源、人口、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2.全面提升區域整體競爭力,落實社會經濟、生態、空間的全面協調發展。
(二)空間發展策略與政策 1.整體空間發展策略 (1)開發北京、薊縣、北戴河一線,以緩解北京舊城壓力,帶動區域發展。 (2)強化區域內各城市的角色定位與職能分工,尤其加強建構北京與天津組成雙城,優勢互補,共同發揮我國北方中心城市作用。 (3)增強區域內產業、城鎮、交通等方面的聯繫,推進京津冀地區在產業發展、生態建設,環境保護、交通等基礎設施與城鎮布局等方面的一體化和協同發展。 (4)形構“一軸兩核四區”的空間格局。(一軸:沿京津唐城鎮與產業發展走廊;兩核:以京津二市作為區域雙核心;四區則為京張承生態涵養區、京津唐產業區、京津保產業區和濱海城鎮及臨港產業集中地區)。
(2)經濟及產業發展 推進京津冀產業協調發展,重構區域內產業分工格局,在產業發展上,突出北京的知識型、天津的加工型,以及冀北的資源型特色,形成協調互補的產業分工體系。此外,由於京津冀地區城鎮、村經濟尚不發達,因此未來將加強利用地區條件,集中建設小城鎮,帶動整個地區的普遍繁榮。
(3)生態與開放空間 為改善區域生態環境,京津冀都市圈未來將致力保護北部山區的植被和水源,疏浚河道,保護濕地,建設「綠心」—燕山國家風景名勝區和白洋澱國家公園,合理利用和保護沿海資源。
四、推動機制 目前京津冀地區最正式的合作機制係為1986年成立,現擁有32個成員市的環渤海地區經濟聯合市長聯席會。此外,尚包括大陸國家發改委地區經濟司於2004年2月召開之京津冀區域經濟發展戰略研討會所形成的「廊坊共識」,以及2004年6月在廊坊舉行之環渤海合作機制會議所達成《環渤海區域合作框架協定》。 然而,整體觀之,當前京津冀地區合作層次主要表現在定期舉辦的會議和比較小的專案合作上,區域一體化鼓勵政策力度較低,跨省、市的區域合作專案較少,整體經濟合作層次低、規模小,對區域整體發展帶動作用不大。同時,也因為相對缺乏層級較高之政府機構,故導致地方政府各自研提之相關都市圈規劃(例如北京市提出之「京津冀高層次人才戶籍自由流動」),常常並非確實以三地互贏的觀點進行規劃,進而造成三地之間的競爭甚至大於合作的窘境。 針對上述問題,近年來大陸相關研究均指出都市圈區域協調發展除了依靠“自上而下的”的組織進行外,更需要平行的協作,而較重要的相關具體作法建議包括: (一)成立由中央高層統籌的跨區域行政協調發展機構(類似於歐盟委員會的跨地區委員會「京津冀區域委員會」)。 (二)建立省市政府層面的協調管理機制。 (三)樹立管治意識,宣導公眾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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