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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所有县市区医保统一标准

 莱阳好人 2012-01-01
烟台所有县市区医保统一标准
水母网  2012-01-01 06:56:04 水母网  评论(0)  

    水母网1月1日讯(YMG记者 夏丹)2012年1月1日起,烟台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范围内统一参保范围和项目、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管理。

   

 过去,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由于参保人数有限,基金规模较小,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比较弱,而且由于各地政策不同,县市区之间待遇标准不统一。

    医保市级统筹实施后,21种慢性病门诊费用将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报销范围。城镇居民最高支付限额升至14万元,城镇职工医保将建立大额救助金制度。我市通过调整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个人账户金划入办法、生育保险报销政策等办法,增强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和抗风险能力,消除医保待遇差异、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有效地解决职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今后生病住院费用即时结算

    职工只需缴纳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18.5万元

    参保职工刘玉兰得了类风湿关节炎,平时吃药的门诊费用让工薪家庭的刘玉兰感觉负担很重。按原政策规定,市直参保职工的慢性病门诊费用,是不在报销范围内的。

    今日起,刘玉兰不用发愁了,《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包括糖尿病、类风湿关节炎等在内的21种慢性病门诊费用,都纳入到报销范围内。那么《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还有哪些亮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一一解读。

    亮点一: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的2%缴纳医保

    根据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含建国前老工人),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待遇支付范围包括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大病病种(以下简称大病)及统筹慢性病病种(以下简称慢性病)门诊费用、个人账户金和大额救助金。

    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的2%缴纳。根据经济发展及基金收支状况,缴费比例可做适当调整。医疗保险费与其它社会保险费实行集中、统一征缴。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须由职工按退休时本人工资9%的比例一次性补齐男25年、女2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时,无当年缴费基数的,以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未按规定补缴的,不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亮点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8.5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化疗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大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由统筹基金按85%支付。尿毒症患者的门诊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孢素A的费用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10%。

    慢性病门诊实行起付线和限额管理。慢性病起付标准:300元。慢性病患者治疗统筹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80%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不能超过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

    患有多种慢性病的参保人员目前暂按一种认定,以后将根据统筹基金收支状况适时调整。大病和慢性病鉴定细则及程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统筹病种(大病、慢性病)门诊费用不能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8.5万元。

    亮点三: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依年龄而定

    据了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由用人单位及参保个人共同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组成,按照参保人员的工作状态、年龄特征等因素,以一定比例计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主要用于门诊购药和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目的在于为参保人员年老、体弱、多病时积累医疗基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一些城镇职工都曾经有这样的困扰:个人账户里钱越积越多,而自己一年难生一次病。因此一些市民转而开始使用这些钱购买非药品,然而随着年龄的越来越大,看病所需要的费用越来越高,可以治病的钱却都被自己以前花掉了。

    针对这一现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反复测算决定推行新的个人账户金划入标准。新标准将年龄当做最主要的考虑因素,适当照顾老年人员,将35岁和45岁当做划入金不同标准的分界点。

    今起,个人账户金划入标准将改变如下:35周岁及以下的在职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2.3%;35至45周岁的在职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2.7%;45周岁及以上在职职工=本人缴费工资×3.4%;退休人员=年龄×1.5。

    据了解,相比原计算办法,新办法主要从两方面设计:一是该办法计算公式简便,参保人员容易理解和接受;二是该办法与年龄、在职缴费工资挂钩,在参保人员年龄越大、发病率越高的情况下,充分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适当照顾老年人员”的原则。

    参保人员调离烟台市外且短期内不返回的、参保人员死亡的、参保人员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办理异地居住手续的才能办理医疗个人账户金提现。

    亮点四:新参保职工连续缴费满一年即可享受医保

    市级统筹后的基金的支付范围和标准也小作调整。新参保职工(含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不含补缴年限)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50%执行。

    在职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因病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不含不予从统筹基金中支付的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根据医院级别实行分段累进制报销: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将再提高5%。

    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病种目录:

    慢性病:

    糖尿病 2000元

    消化性溃疡 1500元

    类风湿关节炎 3000元

    慢性肾炎及肾病综合征 3000元

    强直性脊柱炎 4000元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Graves病) 1500元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 3000元

    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3000元

    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3000元

    血友病 3000元

    运动神经元病 2000元

    帕金森病 3000元

    重症肌无力 3000元

    格林-巴利综合征 2000元

    癫痫 1500元

    系统性硬化病 2000元

    银屑病 2000元

    慢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 3000元

    脑出血、脑梗死后遗症(生活部分自理者) 2000元

    原发性高血压(2级,高危以上) 1500元

    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Ⅱ级) 1500元

    大病病种:

    白血病

    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

    脑出血后遗症

    颅内肿瘤(良性)

    椎管内肿瘤(良性)

    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

    重度烧伤

    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肺、心功能失代偿期)

    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

    糖尿病合并并发症

    脑梗塞后遗症

    系统性红斑狼疮

    再生障碍性贫血

    股骨头坏死(行减压植骨手术后,行髋关节置换术前)

    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躁狂发作、双相障碍、抑郁发作、强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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