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释 义 是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成果和施工、竣工验收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构配件和其他设施。 在中国,建筑产品分为: 1、房屋建筑,包括厂房、仓库、住宅、办公楼、医院、学校、商业用房等。 2、构筑物,包括烟囱、窑炉、铁路、公路、桥梁、涵洞、机坪等。 3、机械设备和管道的安装工程(不包括机械设备本身的价值)。建筑产品按其完成程度,又可分为: ⑴、已完工程,即竣工的房屋建筑和构筑物。 ⑵、已完施工,即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被看作“假定产品”。 ⑶、未完施工,即已投入人工、材料,但尚未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 1、建筑产品的固定性 建筑产品在建造过程中直接与地基基础连接,因此,只能在建造地点固定地使用,而无法转移。这种一经造就就在空间固定的属性,叫做建筑产品的固定性。固定性是建筑产品与一般工业产品最大的区别。 2、建筑产品的庞大性 建筑产品与一般工业产品相比,其体形远比工业产品庞大,自重也大。 3、建筑产品的多样性 建筑物的使用要求、规模、建筑设计、结构类型等各不相同,即使是同一类型的建筑物,也因所在地点、环境条件不同而彼此有所不同。因此.建筑产品不能像一般工业产品那样批量生产。 4、建筑产品的综合性 建筑产品是一个完整的固定资产实物体系,不仅土建工程的艺术风格、建筑功能、结构构造、装饰做法等方面堪称是一种复杂的产品,而且工艺设备、采暖通风、供水供电、卫生设备等各类设施错综复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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